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JAMP Group Co., Ltd.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包中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珏莹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七章 零售业的要求进行了披露。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产业政策变化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客户需求发生变化风险、经营产品质量与品牌声誉风险、经营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异常天气、自然灾害或汇率变动等风险、投资项目风险等,有关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公司声明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3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4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5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5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5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载有公司董事长签名的2022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浙农股份/发行人/母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供销社 | 指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
浙农控股 | 指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
兴合集团 | 指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泰安泰 | 指 | 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江农资 | 指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惠多利 | 指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浙农爱普 | 指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石原金牛 | 指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浙农金泰 | 指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金昌汽车 | 指 | 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金诚汽车 | 指 |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浙农科技 | 指 | 浙江农资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浙农农业 | 指 | 浙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交易对方 | 指 | 浙农控股、泰安泰、兴合集团、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汪路平等16名自然人 |
汪路平等16名自然人 | 指 | 汪路平、李盛梁、赵剑平、王自强、陈志浩、方建华、王春喜、叶郁亭、邵玉英、林昌斌、袁炳荣、戴红联、马群、蔡永正、罗尧根、吕亮 |
华通集团 | 指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原控股股东 |
华通连锁 | 指 | 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景岳堂药业 | 指 |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景岳堂医药 | 指 | 浙江景岳堂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华药物流 | 指 | 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宝马(中国) | 指 |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华晨宝马 | 指 |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
三农 | 指 | 农业、农村、农民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两票制
两票制 | 指 | 两票制是指药品从医药生产企业卖到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 |
可转债 | 指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 指 |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上年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四舍五入 | 指 | 本报告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浙农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758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浙农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ZJAMP Group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ZJAMP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包中海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203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变更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51 | ||
公司网址 | www.znjtgf.com | ||
电子信箱 | zngf002758@znjtgf.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金鼎 | 曾琳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 |
电话 | 0571-87661645 | 0571-87661645 |
传真 | 0571-87661217 | 0571-87661217 |
电子信箱 | jinding@znjtgf.com | zl@znjtgf.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716184714D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2020年6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41号)核 |
准,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汪路平等16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受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变化。重组前,公司主要从事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产销售等业务,重组后,公司转型成为主营产品涵盖农资、汽车,同时经营医药的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主营业务涉及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等。
准,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汪路平等16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受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变化。重组前,公司主要从事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产销售等业务,重组后,公司转型成为主营产品涵盖农资、汽车,同时经营医药的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主营业务涉及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等。 |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2020年6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41号)核准,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汪路平等16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控股股东由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王斌、唐成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 许寅、习舒卿 | 至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完毕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 □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邢天凌、杨轶伦 | 2020年6月2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41,813,272,502.34 | 35,143,834,632.84 | 35,145,554,657.95 | 18.97% | 28,747,252,789.39 | 28,748,609,805.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 | 609,794,643.57 | 658,384,303.75 | 656,504,784.65 | -7.11% | 351,110,025.28 | 350,655,197.54 |
股东的净利润(元)
股东的净利润(元)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58,638,928.28 | 596,751,972.27 | 596,751,972.27 | -6.39% | 43,897,430.43 | 43,897,430.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68,797,647.35 | 1,378,603,839.87 | 1,369,604,877.85 | 43.75% | 1,631,372,821.68 | 1,630,379,153.8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4 | 1.35 | 1.35 | -8.15% | 0.72 | 0.7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0 | 1.31 | 1.31 | -8.40% | 0.71 | 0.7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82% | 20.12% | 20.02% | -4.20% | 12.55% | 12.52%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9,504,435,834.63 | 16,312,540,728.50 | 16,326,165,707.99 | 19.47% | 12,579,456,290.43 | 12,588,397,822.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111,877,902.11 | 3,586,023,134.39 | 3,597,209,933.87 | 14.31% | 2,959,365,599.32 | 2,962,431,917.90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9,469,580,257.41 | 10,141,926,074.98 | 11,240,860,776.07 | 10,960,905,393.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9,944,505.03 | 126,521,212.96 | 143,376,063.09 | 199,952,862.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6,972,158.89 | 115,397,005.47 | 126,767,802.42 | 189,501,961.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1,774,181.34 | -608,945,173.14 | 1,072,566,502.35 | 183,402,136.8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8,002,918.92 | 20,822,232.05 | 27,333,423.30 | 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收益等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1,914,431.10 | 22,411,534.41 | 9,812,024.97 | 主要系财政补助、税收返还等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54,617,381.30 | 52,530,866.92 | 16,354,691.42 | 主要系理财收益等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681,601.1 | 581,775,165.60 | 主要系同控下收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591,178.72 | 41,634,559.42 | 6,103,246.64 | 主要系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050,263.12 | 10,904,056.78 | -2,268,999.89 | 主要系财产保险理赔收入以及客户合同相关补偿收入等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3,248,454.01 | 37,125,291.90 | 14,322,080.1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8,589,646.42 | 49,743,544.20 | 318,029,704.81 | |
合计 | 51,155,715.29 | 59,752,812.38 | 306,757,767.1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零售相关业的披露要求公司主营的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等均主要属于商贸流通业。公司2020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从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产销售等拓展到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等,构建起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过去一年,地缘政治加剧紧张,粮食安全和三农问题的重要性更为凸显。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2022年11月,浙江省发布了《关于推进现代农资经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加快构建供销社主导、龙头企业牵引、各类农资经营服务主体联合合作的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公司作为浙江省供销社旗下唯一上市平台,在新时期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一)农业综合服务业务
根据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发布的“年度中国农资流通企业综合竞争力百强”,截至2022年,公司农资流通服务已连续13年位列榜单前三,近两年进入前二,在农资流通行业中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及较高的行业地位。行业周期性方面,农资行业总体上不存在明显的跨年度周期性特征,受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种植周期影响,具有比较显著的季节性特点,每年3-10月是农资产品的销售旺季。
1、“大行业、小企业”特征显著,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
我国现有农资流通服务主体主要包括三种类型:第一是供销系统农资公司,如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浙农股份、辉隆股份、天禾股份等;第二是推进实施产销一体的大型农资生产企业,如中国中化、云天化、泸天化等;还有部分小型民营农资流通企业。这其中,供销系统农资公司占据主要地位。从整个市场格局来看,目前我国农资流通行业依然较为分散,绝大部分农资经营企业存在着经营规模小、综合服务能力弱、经营不稳定等特点,农资流通服务行业呈现典型的“大行业、小企业”特征。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不断推进,以及生产和环保技术要求不断提升,农资流通企业正逐渐从传统的农资商品购销业务模式向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模式转型,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高。
2、农业强国战略出台,农业综合服务迎来机遇
粮食安全一直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重点关注的问题。我国粮食生产长期平稳增长,连续十九年丰收,化肥、农药作为粮食的“粮食”,对提高粮食单产及总产量贡献巨大,对保障我国粮食自给率具有重要的作用,总量需求具备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要部署,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首提“加快建设农业强国”。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秉承二十大报告对乡村振兴、农业强国的战略部署,要求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并具体布置了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任务。作为农产品稳产保供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上游生产资料供应方和服务提供方,农业综合服务行业将迎来重要的战略发展机遇期。
3、涉农主体结构渐变,新型农服快速发展
根据浙江大学发表在《自然》杂志上的研究,近年中国大约有6,000万亩耕地弃耕与农村人口老龄化有关,使全国平均农地规模减少约4%,对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构成了威胁,这一问题随着老龄化趋势还会不断加深,而对此主要应对手段则是以家庭农场、合作社农场与工业化农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对传统小农经济模式的持续替代。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近年来,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和成长,带来了农业经营集中度的提升,并进而对农业综合服务提出更高的专业性要求和技术需求。贯穿农作物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一体化运营,以及通过无人机、传感器、物联网等设备提供的智能化服务等新型农服形态步入快速发展期。
4、“肥药双减”持续推进,行业龙头效应凸显
为了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全面绿色转型,继《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后,农业农村部进一步发布了《到2025年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持续推进肥药减量行动。浙江省也开展了全面推进供
给端“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要求到2025年底“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基本全覆盖。在此背景下,农资产品将主要向有机生态型、高效低毒型、缓释配方型产品转型,这些产品技术含量高,配套服务需求大,中小流通企业难以匹配。市场要素资源逐步向拥有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大型农资流通企业集聚,优胜劣汰速度加快,行业内中小企业将被逐步挤出市场或被兼并收购。随着我国农资行业资源配置的优化,重组联合进程的加快,行业集中度有望大幅提升,有利于龙头企业持续发展。
(二)汽车商贸服务业务
公司下属企业金昌汽车、金诚汽车综合营运能力在国内宝马经销商集团中名列前茅,多次受到宝马汽车厂商的表彰,在宝马经销商体系内树立了标杆。汽车销售及服务行业的发展主要与消费者的消费能力有关。行业周期方面,当宏观经济较景气时,居民的消费能力不断提升,带动汽车销售行业的扩张;当宏观经济出现回落时,居民的汽车消费需求也会受到抑制。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的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乘用车4S店数量为29,318家,同比增长
3.9%。近两年来新能源汽车爆发式增长,自主品牌强势崛起,未来电动化、智能化、品牌化等汽车消费品类的结构性变化趋势不改,汽车行业格局将面临新一轮的调整。
1、经济增长推动消费升级,汽车市场长期向好不改
进入WTO以后我国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虽然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和地缘政治环境等影响,GDP增速有所放缓,但总体依旧保持了稳健增长态势。居民消费水平一直随着经济增长稳步提升,也给汽车市场注入了长期发展的动力。据公安部统计,2022年全国汽车保有量已达3.19亿辆,中国千人拥车量也达到了226辆。但从横向比较来看,中国的千人拥车量尚不及马来西亚、俄罗斯、泰国,约是欧洲发达国家的1/3,仅是美国的27%,中长期来看依然有比较大的提升空间。另一方面,2023年-2025年将逐步迎来换购高峰期,消费升级后的更新需求将提振中高端产品的销量。
2、政策规划明确扩大内需,出行消费成为重中之重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明确提出要释放出行消费潜力;优化城市交通网络布局,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进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加强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便利二手车交易;积极推动农村现代化和农村居民汽车消费升级。国家把出行消费定位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主要抓手之一,后续系列配套政策的细化和落地,将有力提振消费者信心,推动汽车消费市场继续稳步发展。
3、新能源渗透率持续提升,渠道融合变革重塑在即
根据中汽协数据,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两旺,同比近乎翻倍,市场渗透率更是达到了25.6%,较上一年上升
12.1个百分点,大幅领先于市场先前的预期。新能源车市场的持续快速发展,也给传统汽车经销市场带来了变化。目前各品牌在不断探索渠道变革,无论新势力还是传统厂商的实际渠道模式都表现出一些模糊地带。新能源新势力往往率先采取直营加代运营模式和直营加代理等模式,传统厂商则从某款车型入手,试水更多模式。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进一步提升的情况下,新能源品牌原有的“专而精”的多业态网络形态,与现有销服一体的4S业态的逐步融合和重塑,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的主流趋势。
(三)医药生产销售业务
根据商务部公开信息,公司在2021年中国药品流通行业零售百强企业中位列第61位,相比上年的65位排名更加靠前,在浙江省绍兴市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行业周期方面,药品流通业务没有全行业的季节性特征,但在江南地区,每年冬季是传统的冬令进补时期,各种滋补性、保健食品的消费相对集中,具有局部的季节性特点。
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社会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城镇化水平提升以及新医改背景下医保覆盖率扩张等因素共同影响下,我国医药行业面临长期发展机遇,预计将保持稳定增长趋势,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随着新一轮的医药体制改革的深入,“两票制”“处方外流”等改革措施为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消费升级、国民对健康刚性需求的增加以及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日益完善,也为药品流通行业的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几年,中医药行业利好政策不断。2022年发布的《“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是首个以国务院名义印发的中医药5年规划,更加明确国家发展中医药的决心。随着《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在年内征求意见的启动,未来几年中药产业将步入规范化发展的快车道。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零售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
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到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等,构建起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城乡新消费行业的引领者,是全国供销社系统城乡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
1、农业综合服务
农业综合服务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惠多利、浙农爱普、浙农金泰、石原金牛、浙农农业、浙农科技等公司负责运营。农业综合服务的主要模式是依托国内外优质化肥、农药厂商资源,通过股权、业务合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构建集成化服务分销网络,代理经销优质高效农资商品,向基层经销商、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提供全程化综合服务。
农业综合服务是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围绕“上抓资源建设、下接终端网络、科技集成服务、数字管理赋能”的思路,构筑了面向全球的货源采购渠道,与国内外主要农资生产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农资商品销售覆盖全国30余个省市,在浙江省内建立了完善的农资商品配供和农业服务体系,在浙江省及全国建立了近3000个基层农资经销网点。公司在浙江设立合资农药工厂,还在浙、苏、皖、辽等省建立了六家肥料生产企业。
公司于近两年开始探索农业全产业链业务,逐步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业态。一是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新体系,按照“省级服务平台+区域服务中心+基层服务网点”模式,构建全程化、集成化、一站式的统领全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布“浙农耘”服务品牌,形成标准化管理模式。二是创建农业服务新模式,积极介入耕地土壤治理领域,加快探索全域“土地整治+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社会化服务”的EPC+O业务模式。三是形成融合发展新格局,依托农业产业链优势及中药材加工、收购、销售优势,按照“标准化种植、质量可追溯、全产业链发展”的思路,以杭白菊、元胡、贝母为试点,面向“浙八味”浙江省道地中药材打造中药材全产业链模式。
2、汽车商贸服务
汽车商贸服务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金昌汽车、金诚汽车公司负责运营。汽车商贸服务的主要模式是依托全球中高端汽车品牌厂商资源,建设集整车销售、零配件、售后服务、信息反馈四位一体的汽车销售企业,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中高端汽车产品和全生命周期服务。
公司汽车商贸服务以中高端品牌经营为主,已在浙江省杭州、宁波、绍兴、台州、金华、丽水、嘉兴及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扬州等地设立品牌公司,取得了宝马、MINI、奥迪、凯迪拉克、别克、庆铃、上汽大通等著名品牌的区域经销权,建成标准化的汽车4S店33家。2022年,公司下属多家4S门店获得BMW卓越经销商表现奖、凯迪拉克销售和售后五星奖等。
3、医药生产销售
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为促进医药业务更好发展,公司新设了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承接医药生产销售业务,由下属华通连锁、景岳堂药业、景岳堂医药、华药物流等公司负责运营。
公司医药业务集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中药生产销售、医药物流、医疗服务为一体,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绍兴及周边地区,其中药品批发和零售的主营业务收入在商务部的统计排名中均名列全国百强。与此同时,公司加大拓展中药生产发展,以中药材GAP基地为切入口,重点探索融合农业综合服务的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模式。
(二)零售相关业务情况
1、农资零售业务相关情况
公司直营农资零售业务网点为101个,主要集中于浙江、江苏、江西、安徽、湖南、福建等地区,经营农资产品配供,以及开展技术服务、培训服务、飞防服务等相关综合服务。
公司农业综合服务业务的主要竞争对手为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中国中化、辉隆股份、天禾股份、中农立华等。相比竞争对手,公司最早实施员工持股经营机制,经营骨干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有效激发了企业经营活力。公司与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农资品牌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关键资源的获取方面拥有良好保障。公司深耕浙江、拓展华东、面向全国的战略布局,也使公司的主营网络显著优于诸多区域性农资经营企业。
2、汽车零售业务相关情况
公司的汽车零售业务主要集中于浙江省和江苏省,已在浙江省的杭州、宁波、绍兴、金华、嘉兴、台州、丽水以及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扬州等地设立了功能完善的品牌4S店,取得了宝马、奥迪、MINI、凯迪拉克、通用别克、庆铃等著名汽车品牌的区域经销权,已建成标准化汽车4S店33家。
在经营区域内,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有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广汇宝信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宝利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桥汽车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相比于竞争对手,公司主要经营宝马、凯迪拉克等豪华品牌汽车,专注于相对集中的汽车品牌,汽车4S店的经营可以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与宝马、凯迪拉克经过长期合作,已形成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相关品牌细分市场上有较强竞争优势。
3、医药零售业务相关情况
公司的医药零售业务主要集中于浙江绍兴地区,设有105家零售门店。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有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浙江华联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相比竞争对手将大部分门店布局在城市的情况,而公司大部分的零售门店分布在农村乡镇,既取得了在农村市场的先入优势,避免与竞争对手的正面竞争,使公司形成独特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地农村大众“买药难、买药贵”的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零售业经营情况
1、农资零售业经营情况
(1)门店分布及收入情况
门店数量(家) | 面积(㎡) | 2022年营业收入(万元) | |
浙江省内 | 38 | 102,704.29 | 180,780.66 |
浙江省外 | 63 | 68,483.32 | 318,263.78 |
合计 | 101 | 171,187.61 | 499,044.44 |
(2)收入前10名门店情况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开业日期 | 面积(㎡) | 经营模式 | 物业权属 | 2022年营业收入(万元) |
1 | 湖南省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锦泰商务大厦606室 | 2007年4月 | 300.00 | 直营 | 租赁 | 44,689.69 |
2 | 辽宁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锦州市凌河区安和里13-44号 | 2006年9月 | 2,955.24 | 直营 | 租赁 | 31,861.16 |
3 | 北京浙农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1号楼6层618-5室 | 2022年6月 | 173.00 | 直营 | 租赁 | 30,837.24 |
4 | 上海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888号15幢二层C区1253室 | 2018年11月 | 3,000.00 | 直营 | 租赁 | 22,746.28 |
5 | 福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路766号福州市总工会综合楼二层205室 | 2011年7月 | 1,800.00 | 直营 | 租赁 | 20,579.30 |
6 | 台州浙农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台州市椒江区聚祥路 | 1998年3月 | 4,000.00 | 直营 | 自有 | 19,276.67 |
7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贸易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商品经营基地 | 1993年6月 | 199.76 | 直营 | 自有 | 18,022.02 |
8 | 浙江农资集团浙北惠多利销售有限公司 | 浙江省嘉兴市乍浦经济开发区乍王路58号 | 2000年8月 | 5,000.00 | 直营 | 租赁 | 17,661.20 |
9 | 江苏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盐城经营处 | 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新南居委会六组 | 2007年12月 | 4,700.00 | 直营 | 租赁 | 16,060.42 |
10 | 温州市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6弄4号第5、6层 | 2006年9月 | 6,100.00 | 直营 | 租赁 | 14,032.14 |
(3)门店变动情况
数量(家) | 面积(㎡) | 物业权属 |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 |
新增门店 | 8 | 23,984.24 | 租赁 | 增加收入50,944.58万元 |
关闭门店 | 2 | 4,000 | 自有、租赁 | 业务调整,对公司业务无重大影响 |
(4)门店店效信息
每平方米收入 (万元/(㎡)) | 平均销售增长率 | 可比营业收入(万元) | ||
2022年 | 2021年 | |||
浙江省内 | 1.76 | 7.04% | 180,780.66 | 146,662.46 |
浙江省外 | 4.65 | 48.43% | 318,263.78 | 211,011.21 |
2、汽车零售业经营情况
(1)门店分布及收入情况
门店数量(家) | 面积(㎡) | 2022年营业收入(万元) | |
浙江省内 | 28 | 231,202.57 | 1,403,567.53 |
浙江省外
浙江省外 | 5 | 44,481.89 | 234,869.96 |
合计 | 33 | 275,684.46 | 1,638,437.50 |
(2)收入前10名门店情况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开业日期 | 面积(㎡) | 物业权属 | 2022年营业收入(万元) |
1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508号 | 2003年10月 | 19,350.36 | 租赁 | 159,089.73 |
2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苏州高新区塔园路399号 | 2012年3月 | 15,000.00 | 租赁 | 106,858.00 |
3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707号 | 2010年3月 | 10,829.00 | 租赁 | 98,045.27 |
4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袍江工业区中心大道康宁路口 | 2007年1月 | 6,507.59 | 自有 | 88,308.08 |
5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2号 | 2015年9月 | 12,213.00 | 自有 | 88,004.91 |
6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802号 | 2016年7月 | 4,310.01 | 租赁 | 74,893.10 |
7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海宁市文苑路489号 | 2011年5月 | 13,355.00 | 自有 | 71,640.79 |
8 | 丽水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767号 | 2010年3月 | 6,914.63 | 自有 | 70,135.01 |
9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绍兴市柯桥区柯北金柯桥大道2899号 | 2010年6月 | 10,790.49 | 自有 | 69,377.71 |
10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宁波市江北区江北大道389号 | 2013年1月 | 12,559.00 | 租赁 | 67,991.80 |
(3)门店变动情况
数量(家) | 面积(㎡) | 物业权属 |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 |
新增门店 | 2 | 9,601.04 | 自有、租赁 | 增加收入18,790.72万元 |
关闭门店
关闭门店 | 1 | 3,000.00 | 租赁 | 品牌调整,对公司业务无重大影响 |
(4)门店店效信息
每平方米收入 | 平均销售增长率 | 可比营业收入(万元) |
(万元/(㎡))
(万元/(㎡)) | 2022年 | 2021年 | ||
浙江省内 | 6.07 | -0.01% | 1,403,567.53 | 1,412,820.75 |
浙江省外 | 5.28 | -0.16% | 234,869.96 | 222,648.96 |
3、医药零售业经营情况
(1)门店分布及收入情况
门店数量(家) | 面积(㎡) | 2022年营业收入(万元) | |
浙江省内 | 105 | 13,090.40 | 42,077.74 |
浙江省外 | 0 | 0 | 0 |
合计 | 105 | 13,090.40 | 42,077.74 |
(2)收入前10名门店情况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开业日期 | 面积(㎡) | 经营模式 | 物业权属 | 2022年营业收入(万元) |
1 | 越城景岳堂国药馆 | 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中兴南路81-87号 | 2003年10月 | 1,162.47 | 直营 | 租赁 | 8,771.34 |
2 | 绍兴市中心医院药房 | 绍兴市柯桥区中心医院内 | 2010年4月 | 85.00 | 直营 | 租赁 | 3,901.52 |
3 | 福康大药房(由绍兴延安路门市部搬迁) | 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中兴南路340-342号 | 2007年4月 | 163.00 | 直营 | 租赁 | 2,363.34 |
4 | 诸暨康华大药房 | 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南兴路26-32号 | 2017年7月 | 132.80 | 直营 | 租赁 | 1,364.82 |
5 | 轻纺城大药房 | 绍兴县柯桥街道笛扬路753—765(柯桥福年花园) | 2007年4月 | 712.80 | 直营 | 自有 | 1,076.92 |
6 | 柯桥景岳堂国药馆 |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轻纺城大道1605号一楼 | 2012年3月 | 190.00 | 直营 | 租赁 | 977.76 |
7 | 柯亭大药房(由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药房搬迁) |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柯桥福年住商楼4幢1楼西面1-4间 | 2012年2月 | 150.00 | 直营 | 租赁 | 865.53 |
8 | 中心医院钱清分院药房 | 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绍兴市中心医院钱清分院 | 2016年8月 | 80.00 | 直营 | 租赁 | 775.91 |
9 | 柯桥参茸行 |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104国道湖东路口华通广场 | 2006年1月 | 210.00 | 直营 | 租赁 | 737.05 |
10 | 柯岩大药房 | 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华都大厦 | 2007年12月 | 128.00 | 直营 | 自有 | 694.78 |
(3)门店变动情况
数量(家) | 面积(㎡) | 物业权属 |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 |
新增门店 | 1 | 126.74 | 租赁 | 增加收入18.82万元 |
关闭门店 | 0 | / | / | / |
(4)门店店效信息
每平方米收入 (万元/(㎡)) | 平均销售增长率 | 可比营业收入(万元) | ||
2022年 | 2021年 | |||
浙江省内 | 3.21 | 7.11% | 42,077.74 | 38,912.00 |
浙江省外 | 0 | 0 | 0 | 0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宏观政策优势
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重视“三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要部署,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首提“加快建设农业强国”。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供销合作社作为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浙江省供销社自2017年开始构建“三位一体”组织体系,是供销社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探索和生动实践。2022年11月,浙江省发布了《关于推进现代农资经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更好发挥供销社、农合联组织和服务优势,大力推进农资流通向现代物流发展、农资经营向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农资企业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加快构建供销社主导、龙头企业牵引、各类农资经营服务主体联合合作的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公司作为浙江省供销社旗下唯一上市平台和浙江省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在新时期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2、机制人才优势
公司作为全国供销社农资系统首家改制公司,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推行骨干员工持股经营机制,极大促发了骨干员工内部创业展业的积极性。经营骨干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形成了内生性的发展原动力。得益于浙江得天独厚的商业环境和改革开放带来的发展机会,公司快速成为行业龙头企业,并成为供销社系统其他省市农资公司效仿改制的标杆。企业与员工间良好的分享机制也锻炼和造就了一支目光长远、年富力强、开拓创新的专业团队,核心经营团队在相关细分领域奠定了行业翘楚地位,并持续吸引着优质的新鲜血液充实后备人才队伍。上市后,公司在保留员工持股经营传统的基础上,结合资本市场情况持续细化和完善相关激励机制,推动企业二次改革二次创业,为“百年浙农”的打造奠定基础。
3、行业龙头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持续快速发展,相关主营业务已经在行业或区域内居于领先地位。公司自2010年起在中国农资流通企业竞争力排名中一直稳居前三,近两年更是跃居前二,下属主要农资经营子公司均位列全国农资经销商百强;汽车商贸服务综合营运能力在宝马经销商集团中排名前列,多次受到宝马汽车厂商的表彰,下属多家4S店屡次获得宝马卓越经销商奖项,在宝马经销商体系内树立了标杆;公司药品批发和零售业务在商务部的统计排名中也均名列全国百强。贸易流通领域竞争激烈,下游对综合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更是加剧了市场的优胜劣汰,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公司在相关行业形成的领先地位,有利于提升公司上游议价能力和网络掌控力,在行业充分市场竞争的情况下,形成先发效应和集聚优势,进一步提高在行业内的市场份额。
4、资源品牌优势
公司向来注重资源布局和品牌建设,在农业综合服务领域与中海化学、国投罗钾、加拿大钾肥、以色列化工、德国钾盐、美盛、雅苒国际、欧洲化学、灵谷化工、中阿公司、云图控股等国内外最优秀的农资生产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尤其在进口钾肥、进口复合肥、缓释肥、水溶性肥料、生物肥料、高端农药经营方面具备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经营推广能力。公司拥有中国农资流通行业服务类驰名商标——“惠多利”品牌,组建了国内首家农药生产中日合资公司石原金牛,还取得了先正达、拜耳、巴斯夫、科迪华等国际知名农药品牌代理业务。公司在汽车商贸服务上坚持中高端品牌系列化经营理念,取得了宝马、MINI、凯迪拉克等著名品牌的区域经销权,是宝马在华战略合作伙伴。医药板块下属景岳堂药业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浙江省首批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企业之一,多个产品拥有“优质中药饮片”、“浙产名药”、“中药材博览会金奖”等荣誉。
5、渠道网络优势
公司作为浙江省供销社下属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的综合服务平台,一直依托优质品牌资源开展网络渠道建设,按照深耕浙江、拓展华东、面向全国的战略布局业务网络。公司按照“省级服务平台+区域服务中心+基层服务网点”模式构建全程化、集成化、一站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目前在浙江省内建立运营了18家农事服务中心,在全国除台湾、澳门以外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农资商品销售体系和农业服务体系,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农资商品配供体系;汽车商贸服务在浙江省杭州、宁波、绍兴、台州、金华、丽水、嘉兴及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扬州等地设立33家品牌公司,尤其宝马品牌在浙江省占据较大市场份额;医药连锁在绍兴建立105家零售门店。相关主营业务在区域内形成了网络集群效应,提升了公司的整体服务竞争优势。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浙农成立70周年,更是公司战略实施年。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复杂变化,公司不忘初心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扎实的工作作风,全面贯彻各级党委政府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聚焦“风险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坚持为农服务和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农商共兴,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各项业务有序开展,经营质量持续向好,在异常复杂的外部环境和严峻市场形势下保持了主要经济指标基本稳定,稳固了下一阶段发展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81,327.25万元,同比增长18.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79.46万元,同比下降7.11%。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农业综合服务方面,报告期内化肥、农药等商品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创新农业服务新模式持续推进,公司农业综合服务业务实现高质量增长;汽车商贸服务方面,受供应链冲击以及汽车市场消费结构变化的影响,公司汽车商贸业务收入和利润均有一定程度下滑,对整体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但经营质量在同行业中处于前列;医药生产销售方面,受益于需求的增长以及中医药配方颗粒业务的拓展,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快速提升。总体来看,公司围绕“重点发展农业综合服务主业,稳健发展汽车、医药业务”战略规划,不断夯实经营能力,在去年同期高业绩水平的基础上,实现了业务的稳步发展,保持了业绩的整体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工作如下:
1、坚持战略引领,加快农业综合服务战略布局
2022年,公司在“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引下,坚持以“品质生活、健康中国”为使命,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发展农业综合服务主业,稳健发展汽车、医药业务,形成以商促农、农商共兴机制,打造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按照“上抓资源建设、下接终端网络、科技集成服务、数字管理赋能”方针加快农业综合服务战略布局。
(1)抓好保供稳价任务。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全力做好保供稳价,克服不利影响协调物流,确保“最后一公里”畅通。二是组织货源保障,抓好研判调拨和技改增产,统筹内外资源,完成20万吨国家化肥商业储备、12万吨省级化肥淡季储备以及210吨省级农药应急储备。三是优化供应结构,积极响应“配方肥替代平衡肥”号召,实现全省90%以上地区纳入地方配方肥供应名录,全省建成配方肥标准示范方50余个、推广各类配方肥近15万吨,在省内市场占据主导地位。
(2)有序推进体系建设。公司全面按照省内三级服务网络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布局区域服务中心和基层服务网点建设,积极探索农资农艺农机融合发展模式。截至目前,公司在浙江省内建立运营了18家农事服务中心,并有江山、龙泉2家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纳入省首批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创建单位名单。
(3)顺利推进模式创新。公司立足全程化驱动,创新农业服务模式,探索全域“土地整治+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社会化服务”的EPC+O全产业链路径,集成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等环节,并着力打造未来耘农场,下属浙农科技中标海宁项目和兰溪项目,合计中标金额近亿元;浙农农业在嘉善县西塘镇开展“万亩方”建设,获评省级未来农场,得到了新华网、中青报、浙江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
(4)稳步探索中药全链。公司立足推动中药材高质量发展,依托在农业产业链以及在中药材加工、收购、销售方面的优势,以杭白菊基地建设及羊栖菜综合利用开发为试点,积极探索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新模式。公司流转近500亩土地建设杭白菊基地试点,参与制定了《杭白菊生产技术规程》省级标准,正将相关经验逐步复制到浙贝母、元胡等其他“浙八味”品种上。
(5)品牌建设成效初显。2022年8月,公司“浙农耘”品牌正式发布,构建农业服务生态圈,涵盖服务耘、生产耘、品控耘、流通耘、生态耘等服务内容。这是公司首个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志性品牌成果,体现了公司主动拥抱数字科技、产业链生态,致力于推进从传统保供稳价到提供增值服务的升级,以全程化、集成化、一站式服务助力农业生产耕耘全过程。
2、着眼提质增效,提升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
(1)农业综合服务。公司下属各涉农成员企业坚持稳中求进、谨慎操作、勤进快销,并通过推进联销业务、农药电商、肥药一体化等项目拓宽销售渠道,实现量效齐增,农业综合服务营业收入占比继续提升。继续推进战略资源建设和产销布局优化。惠多利引进盐湖钾肥和亚钾国际钾肥资源,并在北京等地成立项目公司优化市场布局;浙农爱普引进国
际人才团队开展合成氨、化肥及化工品国际贸易业务,培育增长新动能;石原金牛农药新产品5411在全国范围内陆续上市;浙农金泰引进拜耳农药新产品;浙农农业争取到潍柴雷沃及博创联动等品牌农机销售的代理权。
(2)汽车商贸服务。公司下属两家汽车公司沉着应对供应链危机和新能源冲击,加强与上游厂家联系争取资源,在营销端充分利用数字化平台广开客源渠道,促进新车和二手车业务联动发展,探索新能源转型发展和新营销模式,新增2家4S店、2家新能源商超店、1家维修中心。同时,两家汽车公司对售后流程进一步梳理、优化,加强现场管理和服务质量检查,拓展定点维修,推进售后云服务。
(3)医药生产销售。公司下属华通医药抓住政策机遇,拓展市场提升产能,激发活力提升效能,积极探索批发及连锁业务联动融合发展,推进“采供中心”整合,对采购品种进行分类优化,增强品种采购优势,并积极做好集采供应对接。中医药业务领域,全年新增配方颗粒客户107家,取得省内配方颗粒生产备案号225个,省外备案号807个,公司中药配方颗粒年销售在同类产品中位居浙江省第一;新增中药饮片客户67家,保持了市场领先地位。公司推进中药材带量采购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3、抓好项目落地,增强企业持续发展潜力
(1)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2022年公司数字化项目始终紧紧围绕“提升效率、强化管控、创新模式”的总体要求,整体搭建浙农数字化平台,完成了硬件平台升级、业务中台建设、资金系统及财务智能报表建设、协同办公系统优化升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等子项目上线验收,开展人力资源系统招标和进场实施,积极推进二期项目NCC平台和浙农智慧农业云平台的立项实施工作。同时,公司继续抓好可转债募投项目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施工建设,目前已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开展室内装修工作。
(2)抓好主营业务项目落地。农业综合服务加快工贸结合战略落地,7月份公司与开化县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设占地面积220亩、以绿色化肥生产研发基地和省级化肥储备中心为主的多功能综合性农业服务项目;设计年产能20万吨的惠多利广德道尔高塔复合肥项目和设计年产能8万吨的浙农爱普赤峰曼海姆硫酸钾项目已开工建设;石原金牛象山工厂二期已经完成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农药和特种肥设计年产能已达到5,000吨。汽车商贸服务稳步抓好新店建设,金昌汽车新建2家宝马4S店和1家宝马维修中心,完成5家宝马领创店升级和1家宝马4S店升级;金诚汽车完成1家宝马领创店升级、1家宝马新能源商超店设立,完成3地凯迪拉克展厅新能源专区改造及1家商超店设立,新开工1家宝马4S店。
4、立足管理赋能,强化企业稳健发展保障机制
2022年,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完成制度修订发文74个;编印制作《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手册》,持续完善企业内控治理。公司加快打造财务共享中心,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加强三项资金管理,健全风控措施,完善业务风险评估、跟踪、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强化风险事项处理,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开展各类审计项目和调研活动,不断前移审计监督与服务关口;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回头看”。公司加快农业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成功获得农业经理人、农业技术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资质;启动双校联合的“青苗计划”校企合作项目,并配套出台《基层一线农业科技人才补贴政策实施办法》;持续加强双一流高校深化合作,入选教育部高教司第二期就业育人项目企业名单,与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东北农业大学进行校企合作项目立项。
5、围绕党建引领,提升企业和谐奋斗凝聚力
2022年,公司以筹建成立党委契机,“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为工作主题,全面加强公司党的建设。一是强化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政治根基,建立公司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重点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二是紧扣战略部署,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围绕管方向、管大局、抓落实,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印发《党委工作规则》等制度。三是履行社企责任,彰显浙农使命担当,开展“七一”主题党日活动和“供销青年走基层”活动,通过开展慰问系列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幸福感、归属感。四是加强清廉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以清廉社企八大行动、清廉浙农建设为抓手,设立“纪委书记接待日”,进一步健全大监督体系建设。
6、加大市场交流,提升公司资本市场行业影响力
公司根据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点工作变化,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举措落地,着手加强公司市值维护工作,重点结合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推出、浙农耘品牌发布、现代农服体系建设等焦点,借力资本市场对供销社概念股的关注,主动加强市场宣传和机构投资者沟通,优化外网投关频道,开设投关公众号,全年开展机构交流16次,接待机构投资者
88家次,召开大型现场交流会2次。公司股票交易基本面优化,股东结构得到有效改善,有效实现了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股东权益稳步增长,并为后续资本运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41,813,272,502.34 | 100% | 35,145,554,657.95 | 100% | 18.97% |
分行业 | |||||
农业综合服务 | 23,337,543,882.23 | 55.81% | 16,558,332,042.94 | 47.12% | 40.94% |
汽车商贸服务 | 16,585,433,483.67 | 39.67% | 16,983,601,142.71 | 48.32% | -2.34% |
医药生产销售 | 1,890,295,136.44 | 4.52% | 1,603,621,472.30 | 4.56% | 17.88% |
分产品 | |||||
化肥 | 18,473,256,641.27 | 44.18% | 12,298,562,060.12 | 35.01% | 50.21% |
农药 | 1,319,370,929.44 | 3.16% | 1,305,387,394.51 | 3.71% | 1.07% |
原材料 | 3,347,594,296.44 | 8.01% | 2,873,146,045.97 | 8.17% | 16.51% |
整车销售 | 14,025,873,947.28 | 33.54% | 14,252,209,814.36 | 40.55% | -1.59% |
汽车后市场服务 | 2,559,559,536.39 | 6.12% | 2,731,391,328.35 | 7.77% | -6.29% |
西药、中成药 | 1,297,468,280.20 | 3.10% | 1,190,794,829.44 | 3.39% | 8.96% |
中药材、中药饮片 | 497,816,614.99 | 1.19% | 387,444,104.93 | 1.10% | 28.49% |
其他 | 292,332,256.33 | 0.70% | 106,619,080.27 | 0.30% | 174.18% |
分地区 | |||||
浙江省内 | 26,837,552,026.79 | 64.18% | 23,428,973,883.37 | 66.66% | 14.55% |
浙江省外 | 14,975,720,475.55 | 35.82% | 11,716,580,774.58 | 33.34% | 27.82%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30,991,869,585.26 | 74.12% | 25,436,479,562.68 | 72.37% | 21.84% |
经销 | 10,821,402,917.08 | 25.88% | 9,709,075,095.27 | 27.63% | 11.46%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农业综合服务 | 23,337,543,882.23 | 21,995,397,941.40 | 5.75% | 40.94% | 42.46% | -1.00% |
汽车商贸服务 | 16,585,433,483.67 | 15,026,509,273.22 | 9.40% | -2.34% | -0.46% | -1.71% |
分产品 | ||||||
化肥 | 18,473,256,641.27 | 17,451,711,894.62 | 5.53% | 50.21% | 53.31% | -1.91% |
整车销售 | 14,025,873,947.28 | 13,622,028,952.77 | 2.88% | -1.59% | 0.15% | -1.69% |
汽车后市场服务 | 2,559,559,536.39 | 1,404,480,320.45 | 45.13% | -6.29% | -6.05% | -0.14% |
分地区 | ||||||
浙江省内 | 26,837,552,026.79 | 24,192,693,474.37 | 9.86% | 14.55% | 16.28% | -1.34% |
浙江省外 | 14,975,720,475.55 | 14,342,498,470.31 | 4.23% | 27.82% | 29.40% | -1.17% |
分销售模式 |
直销
直销 | 30,991,869,585.26 | 28,254,975,280.99 | 8.83% | 21.84% | 24.73% | -2.12% |
经销 | 10,821,402,917.08 | 10,280,216,663.69 | 5.00% | 11.46% | 11.28% | 0.15%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农业综合服务 | 销售金额 | 元 | 23,337,543,882.23 | 16,558,332,042.94 | 40.94% |
汽车商贸服务 | 销售金额 | 元 | 16,585,433,483.67 | 16,983,601,142.71 | -2.34% |
医药生产销售 | 销售金额 | 元 | 1,890,295,136.44 | 1,603,621,472.30 | 17.88%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受国际流动性宽松充裕、大宗商品价格持续攀升等因素影响,农业综合服务方面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尿素、钾肥、复合肥等价格涨幅明显,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0.94%,其中化肥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0.21%。其他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4.18%,主要原因为相关基数较小,土壤改良项目正常经营结算,农机销售增长等。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农业综合服务 | 化肥、农药等 | 21,995,397,941.40 | 57.08% | 15,439,812,442.15 | 48.41% | 42.46% |
汽车商贸服务 | 整车销售、维修保养等 | 15,026,509,273.22 | 38.99% | 15,095,998,562.47 | 47.34% | -0.46% |
医药生产销售 | 药品批发、生产、零售等 | 1,513,284,730.06 | 3.93% | 1,354,210,606.66 | 4.25% | 11.75%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化肥 | 尿素、钾肥等 | 17,451,711,894.62 | 45.28% | 11,383,237,088.82 | 35.70% | 53.31% |
农药 | 农药 | 1,175,991,565.93 | 3.05% | 1,178,279,171.37 | 3.69% | -0.19% |
原材料 | 纯苯、液氨等 | 3,231,757,362.39 | 8.39% | 2,827,998,354.27 | 8.87% | 14.28% |
整车销售 | 宝马、凯迪、奥迪等 | 13,622,028,952.77 | 35.35% | 13,601,069,354.43 | 42.65% | 0.15% |
汽车后市场 | 维修保养、综合服务等 | 1,404,480,320.45 | 3.64% | 1,494,929,208.04 | 4.69% | -6.05% |
西药、中成药 | 西药、中成药 | 1,177,892,962.71 | 3.06% | 1,065,640,126.21 | 3.34% | 10.53% |
中药材、中药饮片 | 中药材、中药饮片 | 272,522,598.47 | 0.71% | 267,648,165.17 | 0.84% | 1.82% |
其他
其他 | 其他 | 198,806,287.34 | 0.52% | 71,220,142.97 | 0.22% | 179.14% |
说明农业综合服务方面,受国际流动性宽松充裕、大宗商品价格持续攀升等因素影响,化肥采购成本涨幅明显,化肥同比增长53.31%。其他产品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79.14%,主要原因为相关基数较小,土壤改良项目、农机销售增长等。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1)本报告期内,公司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变动单位1家:
公司名称 | 变动类型 | 现投资比例 | 原投资比例 | 备注 |
安徽拂晓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拂晓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被动稀释 | 29.39% | 72% | 因业务调整,股权投资比例由72%稀释为29.39%,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2)报告期内公司因新设增加合并单位32家:
公司名称 | 现投资比例 |
开化惠乐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开化惠乐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 100% |
北京浙农科技有限公司 | 65% |
金华浙农苗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7.5% |
山西惠常晟科技有限公司 | 55% |
海南诚源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上海沂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沂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1% |
浙江恒立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 |
安普拓(上海)化工有限公司 | 80% |
山东齐鲁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58% |
湖州金惠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8% |
杭州金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海盐宝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海盐宝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金华金宝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杭州辰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扬州瑞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平湖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浙江金诚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宁波甬金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
宁波甬金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 | 100% |
台州凯克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 | 100% |
台州宝诚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 |
临海宝顺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 |
杭州金诚二手车汽车交易有限公司 | 100% |
浙农现代农业(江山)有限公司 | 95% |
浙农现代农业(常山)有限公司
浙农现代农业(常山)有限公司 | 95% |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江嘉善)浙农科技有限公司 | 80% |
诸暨市浙农农业飞防科技有限公司 | 72% |
浙农现代农业(瑞安)有限公司 | 55% |
浙农现代农业(嘉兴)有限公司 | 51% |
杭州爱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爱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1% |
杭州浙农广通飞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浙农广通飞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0% |
浙江浙农绿色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55% |
浙农耘科(湖州)农业有限公司 | 51% |
3)报告期内公司因注销减少合并单位6家:
名称 | 原投资比例 |
湖南省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75% |
台州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宁波腾康农资有限公司 | 100% |
桐乡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南京瑞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 |
杭州熠诚广告有限公司
杭州熠诚广告有限公司 | 100% |
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八、合并范围的变更”部分。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343,329,562.22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22%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金麦国际有限公司 | 392,459,064.61 | 0.94% |
2 | 安徽嘉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47,663,780.61 | 0.59% |
3 | 九江天祺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37,136,696.89 | 0.57% |
4 | 实友化工(扬州)有限公司 | 233,241,402.55 | 0.56% |
5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232,828,617.56 | 0.56% |
合计 | -- | 1,343,329,562.22 | 3.22%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6,291,521,294.33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42.59%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49%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华晨宝马/宝马(中国) | 13,041,193,548.65 | 34.08% |
2 | 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 | 1,207,100,842.15 | 3.16% |
3 | 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805,257,818.30 | 2.11% |
4 | 先正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667,971,260.14 | 1.75% |
5 | 灵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569,997,825.08 | 1.49% |
合计 | -- | 16,291,521,294.33 | 42.59%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817,393,155.53 | 764,369,441.95 | 6.94%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管理费用 | 719,993,476.03 | 722,151,173.28 | -0.30%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财务费用 | 51,556,651.98 | 70,310,171.88 | -26.67%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研发费用 | 18,044,858.29 | 13,546,859.08 | 33.20% | 研发费用基数较小,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研发投入。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海藻酸型复合微生物肥产品、中药经典名方、配方颗粒等研发项目,完成工艺研究、生产标注研究、产品登记等工作,预计将增加微生物肥、中成药、配方颗粒等相关产品品类,提高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61 | 60 | 1.67%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0.95% | 0.91% | 0.0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43 | 40 | 7.50% |
硕士 | 1 | 2 | -50.00% |
大专 | 17 | 18 | -5.56%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38 | 41 | -7.31% |
30~40岁 | 16 | 11 | 45.45% |
40岁以上 | 7 | 8 | -12.50%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8,044,858.29 | 13,546,859.08 | 33.2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0.04% | 0.04%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649,639,957.85 | 41,163,629,254.70 | 13.3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680,842,310.50 | 39,794,024,376.85 | 12.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68,797,647.35 | 1,369,604,877.85 | 43.7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83,209,972.97 | 1,732,016,683.76 | 14.5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76,987,190.61 | 2,024,785,533.35 | -27.0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6,222,782.36 | -292,768,849.59 | 272.9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49,011,657.79 | 2,992,792,119.34 | 38.6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67,563,316.65 | 3,401,057,950.50 | 49.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8,551,658.86 | -408,265,831.16 | -124.9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51,839,554.19 | 671,564,838.51 | 131.08%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43.75%,主要原因系本期农业综合服务业务销售回款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72.91%,主要原因系本期理财收益下降、风险上升,减少理财购买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24.99%,主要原因系本期流动资金较为充裕,短期借款净增加额同比下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18,910,649.26 | 7.07% |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及其他投资收益等 | 是,公司对外投资规模稳定,具备可持续获取投资收益的能力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8,294,093.62 | -0.49% | 主要原因系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 | 否,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存在不确定性 |
资产减值 | -151,439,328.80 | -9.01% |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坏账损失、 | 是,公司持续经营将会产生相应的减值损 |
存货跌价损失等所致
存货跌价损失等所致 | 失,公司将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减少坏账和存货减值损失 | |||
营业外收入 | 25,306,959.41 | 1.51% | 主要原因系财产保险理赔收入以及客户合同相关补偿收入等所致 | 否,公司营业外收入存在不确定性 |
营业外支出 | 20,256,696.29 | 1.20% | 主要原因系对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废等所致 | 否,公司营业外支出存在不确定性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 | 2022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5,573,814,417.06 | 28.58% | 3,408,554,659.65 | 20.88% | 7.70%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应收账款 | 957,646,875.75 | 4.91% | 636,855,009.84 | 3.90% | 1.01%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存货 | 5,067,924,492.77 | 25.98% | 4,923,700,306.77 | 30.16% | -4.18%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投资性房地产 | 34,256,767.43 | 0.18% | 40,138,224.08 | 0.25% | -0.07%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长期股权投资 | 186,228,439.88 | 0.95% | 154,972,646.18 | 0.95% | 0.00%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1,048,162,283.65 | 5.37% | 1,008,825,777.34 | 6.18% | -0.81%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134,494,108.47 | 0.69% | 110,913,744.45 | 0.68% | 0.01%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使用权资产 | 427,302,405.72 | 2.19% | 348,019,660.34 | 2.13% | 0.06%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短期借款 | 2,415,301,268.43 | 12.38% | 1,869,904,310.42 | 11.45% | 0.93%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合同负债 | 3,381,114,340.28 | 17.34% | 2,273,486,322.50 | 13.93% | 3.41%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租赁负债 | 369,344,608.56 | 1.89% | 294,937,715.23 | 1.81% | 0.08%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1,049,484,110.61 | -837,394,110.61 | 212,090,000.00 | |||||
2.衍生金融资产 | 3,564,830.00 | -710,253.01 | 3,422,648,281.50 | 3,295,981,237.48 | 1,574,400.00 |
3.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14,996,800.00 | 11,001,569.71 | 6,000,000.00 | 5,535,569.71 | -2,000,000.00 | 724,462,800.00 | ||
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26,652,309.41 | -6,452,600.61 | 220,199,708.80 | |||||
上述合计 | 1,994,698,050.02 | -7,162,853.62 | 11,001,569.71 | 0.00 | 3,428,648,281.50 | 3,301,516,807.19 | -839,394,110.61 | 1,158,326,908.80 |
金融负债 | 222,060.00 | -1,131,240.00 | 21,404,440.00 | 46,713,477.52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895,302,321.28 | 各项保证金 |
应收款项融资 | 30,385,189.31 |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立应付票据 |
固定资产 | 132,416,095.65 | 抵押用于银行借款及开立应付票据 |
无形资产 | 6,615,225.05 | 抵押用于银行借款及开立应付票据 |
投资性房地产 | 15,839,818.22 | 抵押用于银行借款及开立应付票据 |
合计 | 2,080,558,649.51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476,987,190.61 | 2,024,785,533.35 | -27.05%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 | 会计计量 | 期初账面 | 本期公允 | 计入权益 | 本期购买 | 本期出售 | 报告期损 | 期末账面 | 会计核算 | 资金来源 |
成本
成本 | 模式 | 价值 | 价值变动损益 | 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金额 | 金额 | 益 | 价值 | 科目 | ||||
境内外股票 | 3983 | 中海石油化学 | 31,746,5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44,772,300.00 | -4,112,300.00 | 3,875,018.91 | 40,66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603970 | 中农立华 | 1,666,666.67 | 公允价值计量 | 62,520,000.00 | 8,547,569.71 | 5,435,569.71 | 840,000.00 | 65,632,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833819 | 颖泰生物 | 212,121,9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231,200,000.00 | -14,800,000.00 | 4,000,000.00 | 216,4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0.00 | --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合计 | 245,535,066.67 | -- | 338,492,300.00 | 0.00 | -10,364,730.29 | 0.00 | 5,435,569.71 | 8,715,018.91 | 322,692,000.00 | -- | -- |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商品期货 | 8,082.5 | -184.15 | 0 | 116,305.75 | 110,541.37 | 6,698.77 | 1.63% |
人民币期货业务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远期结售汇 | 28,896.41 | 0 | 0 | 141,599.52 | 156,168.45 | 14,327.49 | 3.48% |
外汇掉期 | 7,559.65 | 0 | 0 | 86,500 | 67,559.65 | 26,500 | 6.44% |
合计 | 44,538.56 | -184.15 | 0 | 344,405.27 | 334,269.47 | 47,526.26 | 11.56%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
报告期实际 | 报告期内,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公司衍生品交易实际损益为2,301.09万元,其中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实际损益为2,586.29万元,外汇套期保值实际损益为为-285.20万元。 |
损益情况的说明
损益情况的说明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通过衍生品市场的交易来对冲现货交易的风险。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一、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确保公司外汇业务的正常经营,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身可能面临一定风险。其中包括: 1、市场风险:外汇行情变动较大时带来的汇率波动风险。 2、信用风险:应收账款发生逾期与锁汇期限不符或因客户调整订单造成回款预测不准,带来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 3、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采购价格或产品销售价格为基本原则,在选择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公司正常业务经营。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身可能面临一定风险。其中包括: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产生价格波动风险和保证金制度下的平仓风险。 2、信用风险:期货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3、操作风险: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控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为了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各个环节的风险点进行控制。主要包括: 1、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外汇套期保值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3、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监控流程,加强对银行账户及资金的管控,严格履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选择产品结构清晰、具有市场流动性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同时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为了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风险控制。主要包括: 1、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在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以规避风险。 2、公司将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 3、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监控流程,加强管理防范操作风险。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4、密切跟踪期货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 | 公司报告期内的衍生品交易均为套期保值业务,本期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84.15万元,套期保值业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理和可控制范围内。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使用的是期货市场的公开报价或银行机构的远期外汇报价。 |
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2年03月01日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商品期货交易。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适时开展外汇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经营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管理层就套期保值交易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具有可行性,相关审批程序合规、内控程序健全。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开展外汇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
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5 | 发行新股 | 22,097.68 | 474.23 | 17,769.57 | 4,412.4 | 4,412.4 | 19.97% | 3,282.61 | 截至2022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2022年1月10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医 | 0 |
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和“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对应的账户资金合计余额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变更为“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其剩余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和“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对应的账户资金合计余额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变更为“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其剩余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 ||||||||||
2018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1,752.51 | 2,854.34 | 11,246.43 | 0 | 0 | 0.00% | 10,506.08 | 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2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 0 |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2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除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外,公司截至2022年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2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除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外,公司截至2022年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 ||||||||||
合计 | -- | 43,850.19 | 3,328.57 | 29,016 | 4,412.4 | 4,412.4 | 10.06% | 13,788.69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3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0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5,256.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158.3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097.68万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5月22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 第610388《验资报告》。公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三个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2022年1月10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和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已经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变更为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截止报告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769.57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1,367.1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649.80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43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2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4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647.4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1,752.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6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533号《验资报告》。公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截止报告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11,246.43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2,196.2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2,702.34万元。
11,246.43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2,196.2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2,702.34万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 | 是 | 12,024.52 | 12,024.52 | 0 | 11,636.41 | 96.77% | 2018年06月30日 | 已结项 | 已结项 | 否,已结项 |
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0 | 4,412.4 | 474.23 | 474.23 | 10.75% | 注2 | 不适用 | 否 | |
连锁药店扩展项目(信息化) | 是 | 6,073.16 | 1,660.76 | 0 | 1,660.76 | 注1 | 是,已变更 | |||
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 | 否 | 4,000 | 4,000 | 0 | 3,998.17 | 99.95% | 已结项 | 已结项 | 否,已结项 | |
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 | 是 | 16,413.55 | 16,413.55 | 1,783.27 | 7,062.45 | 43.03% | 尚在建设期 | 否 |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是 | 5,338.96 | 5,338.96 | 1,071.07 | 4,183.98 | 78.37% | 尚在建设期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3,850.19 | 43,850.19 | 3,328.57 | 29,016.00 | -- | -- | 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43,850.19 | 43,850.19 | 3,328.57 | 29,016.00 | -- | -- | 0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 | 医药物流二期项目:2022年1月10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连锁药店扩展项目:2022年1月10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已变更用于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管理和经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原募投项目“连锁药店扩展项目”是公司于2015年末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随着医药市场的不断开放和国家政策的变化,药品零售需求增长有所放缓,行业竞争不断加剧,新建或收购药店的成本偏高,原项目继续实施的难度较大;另一方面,公司于2020年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营规模大幅提升,需要更加高效的管理系统支持跨地区、跨品类的业务资源整合和内控管理工作。新项“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是在公司自身较为扎实的数字化建设基础上展开,对已有ERP系统进行升级,并新增财务、业务、人事、物流、智慧农资等方面的信息化系统平台和模块,打造面向员工、客户、供应商的统一移动门户。该项目将能提升公司经营效率、管控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同时,新项目也符合公司农业综合服务“上抓资源建设,下接终端网络,科技集成服务,数字管理赋能”的发展战略。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
2022年1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和“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变更“连锁药店扩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
相关变动情况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相同。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投资进度已达96%以上,相关投资计划已完成,经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首次公开发行:截至2022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2022年1月10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和“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对应的账户资金合计余额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变更为“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其剩余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2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2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除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外,公司截至2022年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2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2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除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外,公司截至2022年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 1:2022年1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连锁药店扩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月10日,“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原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6,073.16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1,660.76万元,剩余4,412.40万元变更为“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注 2: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管理和经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连锁药店扩展项目 | 4,412.4 | 474.23 | 474.23 | 10.75% | 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4,412.4 | 474.23 | 474.23 | -- | -- | 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2022年1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和“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变更“连锁药店扩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披露《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21-072号)。原募投项目“连锁药店扩展项目”是公司于2015年末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随着医药市场的不断开放和国家政策的变化,药品零售需求增长有所放缓,行业竞争不断加剧,新建或收购药店的成本偏高,原项目继续实施的难度较大;另一方面,公司于2020年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营规模大幅提升,需要更加高效的管理系统支持跨地区、跨品类的业务资源整合和内控管理工作。新项“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是在公司自身较为扎实的数字化建设基础上展开,对已有ERP系统进行升级,并新增财务、业务、人事、物流、智慧农资等方面的信息化系统平台和模块,打造面向员工、客户、供应商的统一移动门户。该项目将能提升公司经营效率、管控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同时,新项目也符合公司农业综合服务“上抓资源建设,下接终端网络,科技集成服务,数字管理赋能”的发展战略。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管理和经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管理和经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农资流通 | 245,000,000 | 6,682,148,935.46 | 1,204,146,855.80 | 12,676,550,780.75 | 673,657,829.28 | 500,588,851.13 |
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汽车销售 | 500,000,000 | 4,574,122,993.36 | 1,951,236,797.92 | 13,177,138,446.53 | 695,594,108.38 | 539,032,887.43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开化惠乐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北京浙农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金华浙农苗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山西惠常晟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海南诚源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上海沂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浙江恒立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安普拓(上海)化工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山东齐鲁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湖州金惠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杭州金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海盐宝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金华金宝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杭州辰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扬州瑞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平湖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浙江金诚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宁波甬金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台州凯克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台州宝诚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临海宝顺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杭州金诚二手车汽车交易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浙农现代农业(江山)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浙农现代农业(常山)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江嘉善)浙农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诸暨市浙农农业飞防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浙农现代农业(瑞安)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浙农现代农业(嘉兴)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杭州爱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杭州浙农广通飞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浙江浙农绿色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浙农耘科(湖州)农业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浙江浙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湖南省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台州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宁波腾康农资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桐乡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南京瑞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杭州熠诚广告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安徽拂晓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丧失控制权,转权益法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2023年是公司新一届法人治理机制履新之年,也是公司战略成效年,公司将继续按照各级党委、政府总体部署,贯彻落实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本着“夯实基础保稳定,开拓创新促发展”的指导思想,主动融
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发展农业综合服务主业,稳健发展汽车、医药业务,形成以商促农、农商共兴机制,打造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实现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1、推动工贸一体化建设。深入推进工贸结合战略,打造高端肥、药制造基地,推动农业综合服务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同时持续开展技术改造与产能挖潜,提高自主研发创新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
2、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体系。围绕“上抓资源建设、下接终端网络、科技集成服务、数字管理赋能”的思路,按照“省级服务平台+区域服务中心+基层服务网点”模式打造全程化、集成化、一站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3、打造农业生产服务新模式。开展全域“土地整治+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社会化服务”的EPC+O模式探索,打造未来耘农场,实现农业服务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高效管理。
4、探索中药材全产业链模式。推动形成“种子种苗+种植管理+采收加工+销售”的全产业链模式,积极推动中药材集采工作,探索中药材全产业链模式,促进中药材高质量发展。
5、开展汽车业务转型升级。重点跟踪新能源汽车技术变革、模式变化导向,结合主机厂在新能源汽车上的产品结构调整与变化,做好相关经营调整。开展4S店精细化管理再提升工程,运用数字化工具改进管理水平,实现降本增效。
(二)公司经营计划
1、农业服务助力共富
(1)立足可持续推进体系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公司农业综合服务转型的重要战略抓手,要立足于可持续发展进行系统谋划、统筹推进,追求形成实效。尽快完善建设标准及运营管理评价标准,对已建成的服务中心加强指导和检查评价,打造项目看点,真正做到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围绕地方特色产业、农合联发展需求及公司省内农资经营服务网络提升需求,加强系统内外联合,助力浙江省农业高质量发展。
(2)基于可复制打造创新样板。一要加快探索EPC+O新模式,紧抓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壤改良发展机遇,吃准政策做好项目争取,探索农业服务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模式,抓好海宁马桥样板项目,结合政府需求及后期运营需要完善项目设计,保质保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落实兰溪、临海等项目的建设;二要加快推动浙农耘农场建设,按照智能化管理、机械化操作、绿色化运营、集成化发展的思路,重点落实“双强行动”要求,实现降本增效,以嘉善万亩方项目试点优化合作模式、形成可复制的成熟经验。
(3)追求可推广拓展中药全链。着力抓好首个中药材全产业链与农业综合服务融合发展试点杭白菊全产业链项目,要在设施建设、种苗优化、生产管理、产品开发、销售保障、标准制定、公司运营、安全生产等方面总结经验夯实基础,面向“浙八味”浙江省道地中药材进行复制,推进磐安浙贝母、东阳元胡等基地建设,5年内实现“药+农”协同业务辐射全国,达到“创模式、定标准、显特色、出效益”的目的。
2、提质增效经营攻坚
(1)激发业务突围新动力。农业综合服务在巩固传统商贸业务的基础上,要坚持工贸结合“双轮驱动”,提高自主研发创新能力,掌握核心技术,做强自有品牌,提高产业附加值,同时要加强总经销资源的争取,提升核心竞争力。汽车商贸服务要用稳定存量业务和开拓增量业务“两条腿”走路,抢抓扩大内需机遇,维护上下游渠道资源,争取厂家政策支持;运用数字化工具提升细化管理水平,实现降本增效;保持战略定力,适时进入新兴市场。医药生产销售要重点围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发展浙产好药;着力推进中药饮片集采,通过优质优价,引领打造中药材产业振兴的“浙江样本”。
(2)筑牢项目建设硬支撑。开化多功能综合性农业服务项目承载了推进公司工业板块高质量发展的使命,要加快推进,明确方案和工期,找准产品定位,确定运营模式,谋划团队建设,有序释放产能,把开化项目打造成高端肥的绿色化肥生产研发基地、制造中心和省级化肥储备中心。汽车商贸服务要按计划规范、安全抓好各项新建、升级改造项目,为承接释放的消费潜能做好基础准备。医药生产销售要加快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工程进度,尽快投入使用。
3、资本引擎动能蓄势
(1)推进产业补链强链。寻找符合三大业务板块实际需求的优质并购机会,合理、有效利用资本市场工具,深化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对接。一要打造最稳供应链,重点关注上游特色资源型企业和具有研发优势的生产型企业,深度融合产业、贸易资源,增强供应链资源稳定性。二要打造最强产业链,加快横向层面整合,加强与农资流通领域有竞争力企业
的合作,发挥“头雁效应”和集聚效应,以服务带动产业资源集聚,以品牌促进产业资源整合。三要打造最优生态链,积极对接下游前端市场,做大做强做优“链主型”企业,形成高度集聚、紧密协同的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局面,增强市场的粘合度。
(2)提升市值管理水平。稳妥做好重组锁定期满的解禁工作;合理运用资本市场工具进一步突出农业主业;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通过业绩说明会、机构调研、路演和反路演等方式,利用多元渠道与投资者充分交流;适时启动ESG报告编制工作,传达公司可持续发展理念,吸引外资机构投资者;评估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4、数字浙农技术赋能
(1)数字赋能管理。打造浙农数智管理云平台,基于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对数字化建设的目标要求,对原有ERP系统进行全面升级。着力搭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数字管控体系,升级和新增财务、业务、人事、物流、智慧农资等方面的信息化系统平台和模块,打造面向员工、客户、供应商的统一移动门户,构建可视化“人、财、物”大数据管理驾驶舱以及专业条线驾驶舱,提高公司智能分析、科学决策能力和精益化管理水平。
(2)数字赋能产业。打造浙农智慧农业云平台,农业综合服务围绕业务模式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升级,打造全产业链综合服务数字化平台,以五云一码为底座,做好未来农场系统、现代农事服务中心系统、农产品(中药材)全产业链品控溯源系统和农业投入品全程溯源系统开发与应用。汽车商贸服务以提升终端运营能力、深化客户经营为方向,以客户为中心,打造汽车综合服务与客户经营数字化平台,建立与完善销售管理模块,通过智能化在线客服,优化售后服务体验。医药生产销售围绕医药产销效率提升、质量保障和市场开拓,打造业财一体的医药产销协同数字化平台。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1、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相关主营产品经营受到一定的政策影响,尽管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制定了一系列法规、规定,鼓励城乡商贸流通与涉农综合服务行业发展,但未来不排除各级政府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出现调整的可能。例如近年政府部门提出的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的要求,部分地区汽车排量、车型限制、尾号限行的规定,针对医药监管方面的改革措施以及医药招标政策调整等产业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加大与相关方的合作力度,努力做好产品供应、产品结构调整及相关服务工作,推进相关业务持续发展。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从国内看,公司所在商贸流通行业处于充分的市场竞争,行业整体呈分散格局,尚未形成具有较大垄断优势的行业巨头,但行业“头部企业”正在利用行业转型时机加大兼并力度,扩大市场占有率。从全球看,国际贸易摩擦时有发生,上游的国际资源巨头历经多年积累在市场对话中愈加强势。国内同行的竞争、全球市场的挑战等都可能导致公司业务发展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3、客户需求发生变化风险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生育率下降、国家政策引导等因素影响,公司对接的下游客户结构正在发生转变,客户需求也从数量向质量转变,如对农药、化肥等农资的需求趋于精细化,对汽车需求也日益个性化和多元化,单纯的价格竞争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正在不断弱化,而上游资源往往难以快速针对客户结构的转变而进行调整,因此存在客户需求发生变化的风险。
4、经营产品质量与品牌声誉风险
公司经营所处行业的产品存在较高的质量标准,其标准受上游制造商影响较大,若因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进口品牌制造商所属国与我国产生政治摩擦,或其研发生产遭遇偶发性不可抗力发生中断,从而导致其产品不能按质按量供应,或产品的品牌声誉受到较大影响,有可能会对下游经销商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司无法完全控制汽车、农资制造商和医药供应商的经营活动,所经营的产品存在一定的质量与品牌声誉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管理,通过培训或其他方式加强学习,以不断提高人员素质、质量意识及管理水平。
5、经营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农资、汽车、医药商贸流通与综合服务,相关产品价格主要受国家产业政策和进出口政策、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影响。近年来,受上述因素影响,农资、汽车的价格呈现出一定程度的波动。公司在经营中采取了多品种经营、提升综合服务盈利能力、保持品牌与渠道优势、加大特色品类比重等措施,减少产品价格波动对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的潜在影响,但仍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6、异常天气、自然灾害或汇率变动等风险
公司从事的农业综合服务业务下游需求与农业生产紧密相关,如主营业务所在地区发生异常天气或严重自然灾害,可能影响当地农业生产,并对当地化肥、农药的需求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经营的部分商品系进口,例如进口钾肥、进口汽车等,如全球发生地缘政治重大变化可能会对相关产品全球供应链产生冲击,可能对该等进口商品的商贸流通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7、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虽然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上述项目在实施过程及后期经营中,如相关行业政策、经济和市场环境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进而影响项目进展或预期收益。项目建成投产后不排除届时市场需求、市场环境出现了不可预计的变化,例如产品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或产品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或市场竞争突然加剧的情况发生,这都给公司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带来了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2年01月18日 | 公司会议室、电话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信达证券、浙商资管、信达资管、民生证券、新华基金、民生加银 | 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战略规划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1) |
2022年02月22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毕盛(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战略规划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2) |
2022年03月30日 | 公司会议室、电话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中信建投、中邮理财、嘉实基金、博时基金、圆信永丰、国寿安保等 | 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战略规划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3) |
2022年05月13日 | 全景网网上路演中心 | 其他 | 其他 | 各中小投资者 | 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4) |
2022年07月14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深圳市杉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战略规划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农集团股份有限 |
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5)
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5) | ||||||
2022年08月04日 | 公司会议室、线上交流 | 电话沟通 | 机构 | 中信建投、建投基金、华泰资管、凯丰投资、平安养老、太平洋资产 | 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战略规划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6) |
2022年09月27日 | 公司会议室、线上交流 | 电话沟通 | 机构 | 中泰证券、中信资管、永赢基金、国泰财险、金信基金、申万宏源证券、华泰资管、华夏基金、平安理财、睿郡资产、人保资产、民生资管、瑞泰人寿、海通资管 | 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战略规划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7) |
2022年10月16日 | 公司会议室、线上交流 | 电话沟通 | 机构 | 中信建投、湘财基金、中国信达资产、中金公司、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博时基金、北京和聚投资、中国投资、信达澳银基金、大家资产、兴业基金、厦门金恒宇投资、银河金汇证券资管、南银理财、招商基金、上海贵源投资、平安理财、华夏未来资本、广发银行 | 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战略规划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8) |
2022年11月02日 | 公司会议室、线上交流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永赢基金、长江证券 | 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战略规划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9) |
2022年11月15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信证券、鹏华基金、浙江国信投资、浦银安盛、招商基金、巴沃基金、砥俊资产 | 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战略规划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10) |
2022年11月16日 | 公司会议室、线上交流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德邦证券、华泰柏瑞基金、南方 | 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战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
基金、信泰保险、广发基金、招商基金、恒越基金、华宝基金、太平资管、太平基金、财信证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基金、信泰保险、广发基金、招商基金、恒越基金、华宝基金、太平资管、太平基金、财信证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略规划 | fo.com.cn)《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11) | ||||
2022年11月17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国泰君安证券、华泰柏瑞基金、朱雀基金、宇博投资、钱投金融投资、浙江浙富资本 | 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战略规划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12) |
2022年11月18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银国际证券 | 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战略规划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12) |
2022年11月24日 | 公司会议室、线上交流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汇添富基金、德邦证券 | 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战略规划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13) |
2022年12月06日 | 公司会议室、线上交流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兆天投资、德邦证券 | 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战略规划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14) |
2022年12月20日 | 公司会议室、线上交流 | 电话沟通 | 机构 | 财通证券、宝盈基金、尚近投资、和聚投资 | 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战略规划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15)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投资者公平获得信息机会,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内控制度,确保公司章程符合监管要求,各类交易、股权管理等更加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分工明确,依法规范运作,保障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全面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同时聘请律师列席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地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诚信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成员包含财务、法律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具有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3、监事会: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独立发表意见。 公司在内部控制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本行业的特点并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保证了内控制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完善和公司不断发展,公司将对内部控制制度给予持续完善,使之不断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完全独立运作、自主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1、资产独立
本公司的资产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目前没有以资产和权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2、人员独立
公司人员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人员的管理和使用上完全分开,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本公司的财务人员均在本公司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有专职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本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具备独立的财会帐簿,不存在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本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本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本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
4、机构独立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各司其职的组织结构体系,不存在股东干预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本公司已建立了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组织结构,组织机构健全,运作正常有序。本公司的经营和办公机构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的状况。
5、业务独立
本公司具有独立自主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包括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拥有必要的人员、资金和技术设备,以及在此基础上按照分工协作和职权划分建立起来的一套完整组织,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生产要素,顺利组织和实施经营活动。公司具有一整套完整独立的业务经营体系,完全具有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公司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本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和业务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0.25% | 2022年01月10日 | 2022年0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6.75% | 2022年03月16日 | 2022年03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
2021年度股东大会
2021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64.93% | 2022年05月17日 | 2022年0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6.81% | 2022年06月30日 | 2022年07月01日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6.21% | 2022年08月29日 | 2022年08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1.91% | 2022年09月14日 | 2022年0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2.33% | 2022年10月26日 | 2022年10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 | 期初持股 | 本期增持 | 本期减持 | 其他增减 | 期末持股 | 股份增减 |
日期
日期 | 数(股)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变动(股) | 数(股) | 变动的原因 | ||||||
包中海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60 | 500,000 | 500,000 |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 |||||
曾跃芳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1 | 2022年09月14日/2022年08月24日 | 250,000 | 250,000 |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 ||||
夏晓峰 | 董事 | 现任 | 男 | 51 | 2021年09月22日 | |||||||
姚瑶 | 董事 | 现任 | 女 | 44 | 2020年10月26日 | |||||||
曹勇奇 | 董事 | 现任 | 男 | 53 | 2022年03月16日 | |||||||
王华刚 | 董事 | 现任 | 男 | 42 | 2022年10月26日 | 90,600 | 50,000 | 70,900 | 69,700 |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任职前二级市场自行买卖 | ||
吕圭源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9 | 2019年10月11日 | |||||||
翁国民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9 | 2019年10月11日 | |||||||
郭德贵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2 | 2019年10月11日 | |||||||
陈志浩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59 | 2020年10月26日 | 3,511,463 | 3,511,463 | |||||
王炳武 | 监事 | 现任 | 男 | 40 | 2020年10 |
月26日
月26日 | ||||||||||||
钟尧君 | 职工监事 | 现任 | 男 | 39 | 2021年09月06日 | |||||||
姜俊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9 | 2020年10月26日 | 250,000 | 250,000 |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 ||||
刘文琪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 现任 | 男 | 40 | 2020年10月26日 | 250,000 | 250,000 |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 ||||
金鼎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42 | 2020年10月26日 | 250,000 | 250,000 |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 ||||
李文华 | 董事 | 离任 | 男 | 51 | 2020年10月26日 | 2022年02月22日 | ||||||
钱木水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60 | 2019年10月11日 | 2022年09月13日 | 20,172,750 | 20,172,750 | ||||
林昌斌 | 董事兼总经理 | 离任 | 男 | 54 | 2020年10月26日 | 2022年08月24日 | 1,877,670 | 1,877,670 | ||||
合计 | -- | -- | -- | -- | -- | -- | 25,652,483 | 1,550,000 | 70,900 | 27,131,583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
1、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收到董事李文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文华因工作岗位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2、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收到董事兼总经理林昌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林昌斌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林昌斌先生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
3、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收到董事兼副总经理钱木水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钱木水先生因退休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钱木水先生将继续在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钱木水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2年09月13日 | 退休 |
林昌斌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2022年08月24日 | 工作调整 |
李文华 | 董事 | 离任 | 2022年02月22日 | 工作岗位调整 |
曹勇奇 | 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3月16日 | 股东大会选举 |
曾跃芳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被选举、聘任 | 2022年09月14日/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
2022年08月24日
2022年08月24日 | 会聘任 | |||
王华刚 | 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10月26日 | 股东大会选举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
包中海,男,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83年8月至1996年10月在浙江省土产副食品公司工作,历任干部、人事科副科长。1996年10月至2017年5月历任浙江省供销社人事部副科长、科长、人事处调研员兼副处长、业务处调研员兼副处长、办公室主任。2017年5月至2020年9月任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兼职情况为2017年5月至今任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1月起担任浙江省农资流通协会会长。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曾跃芳,男,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8月至1997年3月任浙江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办公室秘书。1997年3月至2000年1月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人事科科长助理。2000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0年12月至2004年12月任浙江农资集团金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2月起至2017年6月任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长。2017年6月至2020年11月任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8月起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2年8月起任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兼任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战略委员会及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常务副总经理。夏晓峰,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7月至2021年6月在浙江省供销社就职,其间2011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合作经济指导处副处长,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任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任财务处处长。2021年6月至今任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2021年10月至今任浙江供富冷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
姚瑶,女,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97年8月至2014年11月先后任浙江省兴合集团公司财务部业务员、业务主办、副科长、科长;2014年12月至2018年11月任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8年12月至今任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9年8月至今任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浙江兴合商务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曹勇奇,男,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1992年7月至2003年4月任浙江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进出口一部业务员、经理助理、副经理。2003年4月至2018年6月任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2018年7月至今任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1年12月至今任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目前兼职情况为:2015年4月2022年5月今任浙江泰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浙江勿忘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3月至2022年11月任浙江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理事会理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
王华刚,男,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药学(中药学方向)专业,中共党员。2002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绍兴县华通医药有限公司销售业务员、销售部副经理。2010年10月至2022年11月先后任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采购部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浙江景岳堂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12月起任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2年5月起)。目前兼职情况为:2016年2月至今担任杭州景岳堂药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桐乡市浙农杭白菊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长,2022年12月起至今任浙江浙农农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浙江省中药材产业协会理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浙江省中医药学会常务理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吕圭源,男,1954年8月出生,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教授,中共党员。1984年至2004年历任浙江中医学院中药制剂研究室主任、中药新产品开发研究室主任、中药系副主任、中药系主任、药学系主任。2004年至2017年任浙江中医药大学药物研究所所长。2017年至今任浙江中医药大学现代中药与健康产品研究所所长。2012年8月至2018年7月曾任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翁国民,男,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中共党员。1985年9月至1998年7月任杭州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8年7月至2009年7月任浙江大学法学院、光华法学院教授。2009年7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2007年9月至今兼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7年10月至2022年12月任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至今担任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5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郭德贵,男,196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3年7月至1993年7月任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管理系教师。1993年8月至2021年4月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00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客座教授。2003年7月至今任浙江中瑞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顾问。2008年6月至今任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客座教授。2017年6月至今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杭州巴久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至2022年4月任毛戈平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监事
陈志浩,男,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85年8月至1999年12月先后任浙江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化肥部业务员、 化肥部副经理。1999年12月至2001年1月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化肥二部经理兼浙江宁丰化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06年2月任浙江宁丰化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2月至2008年4月任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7年5月先后任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08年5月至2017年5月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5月至2020年9月任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目前兼职情况为:2014年12月起担任中国东盟农资商会副会长,2016年4月起担任浙江省农资流通协会副会长,2022年7月起担任诸暨市东白湖乡村共富社区发展基金会理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王炳武,男,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中级财务会计师,中共党员。2007年6月至2008年11月任浙江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职员。2008年11月至2010年3月任杭州鑫晨服饰有限公司职员。2010年3月至2017年3月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会计、纪检监察部干事、部长助理。2017年2月至2017年4月任杭州一鼓智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顾问。2017年4月至2017年5月任杭州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任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内审副经理。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办公室(纪检监察部)副科长、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9月至今任浙江福士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监事。钟尧君,男,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2006年8月至2012年5月历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职员、副科级人事主管(主持工作),2012年5月至2014年4月担任浙江农资集团科长级人事主管,2014年4月至2015年7月担任浙江农资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助理,2015年7月起担任浙江农资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2017年12月起担任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目前兼职情况为2021年4月至今任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
月至今任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0月至2022年9月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22年9月起)。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工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
曾跃芳:本公司董事,详见“(一)董事”简介部分。姜俊,男,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共党员。1997年8月至2004年2月分别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办公室主任助理。2004年2月至2008年4月任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2年11月分别任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综合管理部兼连锁事业部经理。2013年10月至2016年1月任浙江中农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11月至2020年9月先后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投资发展部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目前兼职情况为:2015年4月至今任浙江泰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2月至今任浙江农资集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刘文琪,男,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浙江大学会计硕士校外实践导师。2006年8月至今先后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财会部会计科副科长、会计科科长、财会部经理助理、财会部副经理、财会部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目前兼职情况为:2017年5月至2022年12月任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浙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金鼎,男,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共党员。2003年8月至2003年10月任浙江华联三鑫石化有限公司办公室文秘。2003年11月至2019年10月先后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文秘、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办公室秘书二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副主任兼秘书科科长、办公室主任。2019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目前兼职情况为:2015年4月至今任浙江泰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2022年9月任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包中海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5月01日 | 否 | |
夏晓峰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党委委员、副总裁 | 2021年06月07日 | 是 | |
姚瑶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财务部部长 | 2018年12月29日 | 是 | |
曹勇奇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 2018年07月03日/2021年12月27日 | 是 | |
王炳武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会办公室(纪检监察部)业务经理 | 2022年01月14日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包中海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19年12月27日 /2020年09月13日 | 是 | |
包中海 | 浙江省农资流通协会 | 会长 | 2022年11月04日 | 否 | |
曾跃芳 | 浙江农资集团有 | 董事、常务副总 | 2022年08月23日 | 否 |
限公司
限公司 | 经理 | ||||
曾跃芳 |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06月15日 | 是 | |
夏晓峰 | 浙江供富冷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0月18日 | 否 | |
姚瑶 | 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8月05日 | 否 | |
姚瑶 | 浙江兴合商务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12月02日 | 否 | |
曹勇奇 | 浙江泰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04月29日 | 2022年05月07日 | 否 |
曹勇奇 | 浙江勿忘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1月06日 | 否 | |
曹勇奇 | 浙江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理事会 | 理事 | 2020年03月30日 | 2022年11月01日 | 否 |
王华刚 |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10月28日/2021年04月01日 | 2022年11月01日 | 是 |
王华刚 | 浙江景岳堂医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10月28日/2021年06月09日 | 否 | |
王华刚 | 浙江浙农农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2年12月01日 | 否 | |
王华刚 | 杭州景岳堂药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02月03日 | 是 | |
王华刚 | 桐乡市浙农杭白菊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12月01日 | 否 | |
王华刚 | 浙江省中药材产业协会 | 理事 | 2020年05月01日 | 否 | |
王华刚 | 浙江省中医药学会 | 常务理事 | 2020年12月01日 | 否 | |
吕圭源 | 浙江中医药大学现代中药与健康产品研究所 | 所长 | 2016年12月28日 | 是 | |
翁国民 |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0月01日 | 是 | |
翁国民 |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0月01日 | 是 | |
翁国民 | 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独立董事 | 2017年10月01日 | 2022年12月01日 | 是 |
翁国民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 兼职律师 | 2009年09月01日 | 是 | |
翁国民 | 浙江大学 | 教授 | 1985年09月01日 | 是 | |
郭德贵 |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客座教授 | 2000年12月01日 | 是 | |
郭德贵 | 浙江中瑞会计师事务所 | 高级顾问 | 2003年07月01日 | 是 | |
郭德贵 | 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 | 客座教授 | 2008年06月01日 | 是 | |
郭德贵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06月01日 | 是 | |
郭德贵 | 杭州巴久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3月01日 | 是 | |
郭德贵 | 毛戈平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独立董事 | 2015年12月01日 | 2022年04月01日 | 是 |
郭德贵
郭德贵 |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9月01日 | 是 | |
陈志浩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9月13日 | 是 | |
陈志浩 | 诸暨市东白湖乡村共富社区发展基金会 | 理事长、法定代表人 | 2022年07月29日 | 否 | |
陈志浩 | 浙江省农资流通协会 | 副会长 | 2016年04月01日 | 否 | |
陈志浩 | 中国东盟农资商会 | 副会长 | 2014年12月01日 | 否 | |
王炳武 | 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1月17日 | 否 | |
王炳武 | 浙江福士达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9月23日 | 否 | |
钟尧君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4月12日 | 否 | |
钟尧君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9月19日 | 否 | |
钟尧君 | 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6月13日 | 否 | |
钟尧君 |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07月23日 | 否 | |
钟尧君 | 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副董事长 | 2020年12月21日 | 否 | |
姜俊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0年09月13日 | 是 | |
姜俊 | 浙江泰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年04月29日 | 否 | |
姜俊 | 浙江农资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12月24日 | 否 | |
刘文琪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 2020年09月13日 | 是 | |
刘文琪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5月18日 | 2022年12月09日 | 否 |
刘文琪 | 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5月08日 | 否 | |
刘文琪 | 浙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09月28日 | 否 | |
金鼎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2020年09月13日 | 是 | |
金鼎 | 浙江泰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04月29日 | 否 | |
金鼎 | 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2月21日 | 2022年09月13日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建立了与公司运营发展需要相匹配的合理、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参照行业薪酬水平,依据公司的薪酬制度、经营业绩和绩效考核
指标等因素来确定,绩效考核指标与公司经营管理目标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考评。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包中海 | 董事长 | 男 | 60 | 现任 | 250.57 | 否 |
曾跃芳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男 | 51 | 现任 | 25.32 | 否 |
夏晓峰 | 董事 | 男 | 51 | 现任 | 0 | 是 |
姚瑶 | 董事 | 女 | 44 | 现任 | 0 | 是 |
曹勇奇 | 董事 | 男 | 53 | 现任 | 0 | 是 |
王华刚 | 董事 | 男 | 42 | 现任 | 9.89 | 否 |
吕圭源 | 独立董事 | 男 | 69 | 现任 | 10 | 否 |
翁国民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现任 | 10 | 否 |
郭德贵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现任 | 10 | 否 |
陈志浩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9 | 现任 | 166.06 | 否 |
王炳武 | 监事 | 男 | 40 | 现任 | 0 | 是 |
钟尧君 | 职工监事 | 男 | 39 | 现任 | 88 | 否 |
姜俊 | 副总经理 | 男 | 49 | 现任 | 135.98 | 否 |
刘文琪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 男 | 40 | 现任 | 144.52 | 否 |
金鼎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男 | 42 | 现任 | 96.48 | 否 |
李文华 | 董事 | 男 | 51 | 离任 | 0 | 是 |
钱木水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男 | 60 | 离任 | 109.29 | 否 |
林昌斌 | 董事兼总经理 | 男 | 54 | 离任 | 226.53 | 否 |
合计 | -- | -- | -- | -- | 1,282.64 | -- |
注: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含以前年度清算。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2年01月10日 | 2022年01月11日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年02月28日 | 2022年03月01日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年03月10日 | 2022年03月11日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2年04月25日 | 2022年04月27日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2年04月27日 | 2022年04月29日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2年06月14日 | 2022年06月15日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2年08月12日 | 2022年08月13日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2年08月24日 | 2022年08月25日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2年08月29日 | 2022年08月30日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2年10月10日 | 2022年10月11日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2年10月26日 | 2022年10月27日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2年12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包中海 | 12 | 12 | 0 | 0 | 0 | 否 | 7 |
李文华 | 1 | 1 | 0 | 0 | 0 | 否 | 1 |
曹勇奇 | 9 | 9 | 0 | 0 | 0 | 否 | 4 |
夏晓峰
夏晓峰 | 12 | 10 | 2 | 0 | 0 | 否 | 7 |
姚瑶 | 12 | 11 | 1 | 0 | 0 | 否 | 7 |
林昌斌 | 7 | 7 | 0 | 0 | 0 | 否 | 4 |
曾跃芳 | 3 | 3 | 0 | 0 | 0 | 否 | 1 |
钱木水 | 9 | 8 | 1 | 0 | 0 | 否 | 5 |
王华刚 | 1 | 0 | 1 | 0 | 0 | 否 | 0 |
吕圭源 | 12 | 9 | 3 | 0 | 0 | 否 | 7 |
翁国民 | 12 | 11 | 1 | 0 | 0 | 否 | 7 |
郭德贵 | 12 | 6 | 6 | 0 | 0 | 否 | 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严格按照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客观分析后作出决策,并从公司治理、发展规划、保障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等诸多方面为公司提供专业性建议,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重要作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战略委员会 | 包中海、林昌斌、曹勇奇、钱木水、吕圭源 | 1 | 2022年04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审计委员会 | 郭德贵、翁国民、姚瑶 | 9 | 2022年02月28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2.关于公司 | 审议通过 |
2022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6.关于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2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6.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
2022年04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于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 | 审议通过 |
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022年04月27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2022年06月14日 | 1.关于调整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分配情况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2022年08月12日 | 1.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关于下属企业转让信托计划受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2022年08月29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 审议通过 | ||
2022年10月10日 | 1.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2022年10月26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 | 审议通过 |
告。
告。 | |||||||
2022年12月30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吕圭源、翁国民、林昌斌 | 2 | 2022年04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2022年06月14日 | 1.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2.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吕圭源、翁国民、曾跃芳 | 1 | 2022年10月10日 | 1.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2022年02月28日 | 1.《关于提名公司第四 | 审议通过 |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 翁国民、郭德贵、夏晓峰 | 4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2022年08月24日 | 1.《关于提议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2022年08月29日 | 1.《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2022年10月10日 | 1.《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0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6,895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6,895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6,89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517 |
销售人员 | 3,067 |
技术人员 | 1,990 |
财务人员 | 470 |
行政人员 | 851 |
合计 | 6,89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位)人员 | 104 |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位)人员 | 1,375 |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人员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人员 | 5,416 |
合计 | 6,895 |
2、薪酬政策
公司的薪酬管理体系以“以人为本”为理念,以行业特点及岗位职责为基础,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分配的原则,同时注重吸引人才和培养人才。公司的薪酬政策也体现了提倡实现员工自我价值的导向,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及工作积极性,并持续改善员工生活水平,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3、培训计划
公司注重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重视员工的人才培养、考核和培训工作,使企业的人才队伍和人员结构符合公司发展。同时根据行业特点,针对不同业务板块、不同岗位的员工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响应国家推动职业技能教育发展号召,重点关注农业科技技能人才的培训培养,逐步推进涉农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公司坚持以企业内部培训教育为主,以外派培训为辅,采取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以培训授课与自我学习为方式,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操作指导、参加上级主管单位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等途径,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分批、分班、分层次组织实施。培训的内容包括新员工培训(含高潜新人专题培训)、业务骨干培训、技能人才培训、青年干部培训、公司规章制度和安全教育的培训、经营业务知识培训等。通过多层次的培训,持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能,全面提升公司整体经营和管理能力。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5月27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元(含税),合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50,537,383.73元(含税)。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预案还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3.0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156,754,739.7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56,754,739.70 |
可分配利润(元) | 226,630,730.86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1528号),2022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09,794,643.57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19,696,544.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9,441,224.59元,扣除按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969,654.45元,减去2022年已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150,537,383.7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26,630,730.86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748,060,355.10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分配原则,2022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26,630,730.86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22年1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1月10日,授予价格为5.37元/股。最终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46名激励对象授予1,251.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2022年1月17日。
(2)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派发现金红利,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37元/股调整为5.07元/股。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截至2022年12月27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3)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6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5.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截至2022年12月27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包中海 | 董事长 | 0 | 0 | 0 | 0 | 0 | 0 | 0 | 500,000 | 5.37 | 500,000.00 | ||
曾跃芳 | 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50,000 | 5.37 | 250,000.00 | ||
王华刚 | 董事 | 0 | 0 | 0 | 0 | 0 | 0 | 0 | 50,000 | 5.37 | 50,000.00 | ||
姜俊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50,000 | 5.37 | 250,000.00 | ||
刘文琪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 0 | 0 | 0 | 0 | 0 | 0 | 0 | 250,000 | 5.37 | 250,000.00 | ||
金鼎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0 | 0 | 0 | 0 | 0 | 0 | 0 | 250,000 | 5.37 | 250,000.00 | ||
合计 | -- | 0 | 0 | 0 | 0 | -- | 0 | -- | 0 | 0 | 1,550,000.00 | -- | 1,550,000.00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浙农控股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三届十五次董事会、三届五次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办法》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相关人员将参与该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有权以4.45元/份额的价格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控股股东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号)。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的更新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努力建立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计部以及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共同组成公司风险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浙江浙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整合其资产及业务 | 已完成整合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7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控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够发现该错报;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包括:关键岗位人员舞弊;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财务报告过程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虽未达到重大缺陷标准,但影响财务报告达到合理、准确的目标。3、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 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1、一般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2、重要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3、重大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
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 | 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1)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2)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3)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2、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1)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2)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3)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1)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2)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3)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2、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1)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2)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3)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浙农股份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7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整改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3月18日下午,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执法人员对公司进行检查,二楼靠南面喷漆房正在烤漆,喷漆房配套光氧催化和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现场烤漆期间废气处理装置未开启,执法人员要求现场负责人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开启,开启时光氧催化装置中44只灯管电路板有14只电路板绿灯亮灯,其余电路板指示灯未亮灯。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 对公司生产经营基本无影响 | 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已经整改完成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不适用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法合规运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维护和保障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极力保护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严格管理生产质量,积极维护与供应商、客户的良好关系,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公司也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创建和谐的企业发展环境,践行社会责任。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公司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制度和治理结构,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在内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董事会通过下设战略、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并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健全董事会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真实地履行常规的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平等获得公司信息,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大力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运用投资者互动平台、实地调研、公司网站等多种渠道,充分发挥其推介和交流功能,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确保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多种其他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6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实行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让更多的股东能够参加股东大会,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在会议的表决过程中,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在股东大会决议中及时公开披露,充分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实现员工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而理解员工,尊重员工,关心员工,爱护员工,培养员工。为实现这一目标,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一整套符合法律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规范的员工社会保险管理体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密切关注员工身心健康,每年为员工安排体检,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以及员工身体状况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劳动生产和休假。公司重视人才培养,为激发员工的学习积极性,提高自身素养,公司开展多层次培训培养项目以及相关竞技比武类活动。公司还建立了职工监事选任制度,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对工资、福利、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开展多项文化活动,为员工成长创造更好平台,关心和重视职工的合理需求,形成了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以诚信为基础,与供应商和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注重与各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切实履行了公司对供应商、对客户的社会责任。不断深化合作关系,对战略性合作供应商,建立了交流机制、互访机制,就双方合作领域、社会责任展开更加全面、更加深入的有益交流。构筑与合作伙伴互助共赢的平台,强化资源整合力度,推动异业、跨界线上合作;了解供应商商品货源、促销资源的情况,帮助供应商盘活库存,与供应商、商户等合作伙伴互助,反对商业贿赂,规范稳定结算账期,严格业务收费,维护供应商权益。优质的产品始于优质的原辅材料,公司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好、安全性高的商品和服务,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产品消费安全。公司下属两家汽车公司不断优化创新服务模式,通过精细化管理,并通过上门服务、针对性车辆养护、服务环节优化等手段强化提升客户体验,提升客户服务满意度。
(4)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近年来,公司积极践行绿色环保发展理念,大力推广绿色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资商品,始终将加强环境保护、推动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坚持绿色发展观,认真落实各项节能环保措施。公司各层都十分重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融合到平常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理念,紧紧守住安全红线,抓严抓实各项举措。公司下属浙农农业在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开展“万亩方”建设,打造未来耘农场,项目按照智能化管理、机械化操作、集成化运营、绿色化发展的思路,以“五统一”模式种植万亩水稻,获评省级未来农场,得到了新华网、中青报、浙江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2022年在化肥价格整体高位情况下,公司多次召开行情分析会及专题会议,并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为农服务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公司主动加入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和浙江省供销社春耕保供重点农资企业名单,以浙江省农资流通协会会长单位名义倡议各会员单位全力做好保供稳价。在省内外多地货运物流受阻的情况下积极协调,公司及时申办《车辆专用通行证》,积极响应风险防范工作的各项相关要求的同时,全力做好货物调拨运输工作,确保“最后一公里”畅通,做到风险防范与春耕保供两手抓、两不误。同时公司通过市场调查及时了解农户需求,及早预测行情,据此积极组织资源采购,特别加强同上游战略核心厂商沟通对接,提高货源连续供应能力。公司积极推进工贸结合,广德道尔高塔复合肥项目已开工建设,并发挥自有工厂作用,通过技改进一步提升产能和品质,全力保障浙江省内化肥需求,对稳定省内化肥市场价格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发挥了浙江省内农资保供稳价和农化服务主渠道作用。公司在完成12万吨省级化肥淡季储备,210吨省级农药应急储备基础上,承担20万吨国家化肥商业储备任务。公司积极响应“配方肥替代
平衡肥”号召,实现浙江省90%以上地区纳入地方配方肥供应名录,在浙江省建成配方肥标准示范方50余个、推广各类配方肥近15万吨。公司下属企业华通医药积极参与绍兴市“愿检尽检”核酸采样点建设,并快速启动供应调配机制,发挥采购渠道和物流配送优势,及时调配口罩、防护服等医疗物资,此外还向萧山区人民政府等单位捐赠中药配方颗粒。华通医药加快采购调拨、做好配供服务、加大生产力度,全力保障医疗物资供应。景岳堂药业赶制生产3.8吨中药配方颗粒,105.7吨中药饮片,共检验产品超过300批次,煎药量超过13万贴(剂),有力保障了医疗机构有关物资供应。此外华通医药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老年人制作19万份“健康爱心包”,为老年人提供急需物资。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深度融入到浙江省农合联“三位一体”改革试点,深化系统上下在业务和股权上的合作,通过依托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与各地供销社的联合合作,以共建农事服务中心为纽带,共同为各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广大农民提供全面、便捷、高效的“一站式”农事服务,实现资源共用、利益共享。公司助力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品牌打造,通过全程化、可溯源的解决方案有效提升农产品品控,生产具有浙农基因的优质产品,有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助力农产品上行,打造实现共富新引擎。公司发挥龙头带动作用,通过加强与村集体、农合联合作,带动小农户入社进群与现代大农业有机衔接,健全“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实实在在地分享到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红利。2022年春耕期间,公司配合全省农业春耕备耕暨送科技下乡活动,联合浙江省供销社,向温岭地区的农户赠送了50吨“惠多利”配方肥,向义乌市产业农合联等赠送配方肥100吨、植保无人机2架,积极推进供给端“配方肥替代平衡肥”政策落地,助力绿色农业发展。6月,公司再次响应浙江省政协发起的以送文化、卫生、科技、教育、法律、体育下乡为主要内容的“六送下乡”活动,向天台县粮食产业农合联赠送了50吨化肥,向松阳种植大户等赠送了10吨化肥,同时还通过送服务等多种形式助力活动开展。
公司积极开展常山帮扶以及消费扶贫工作,建设衢枳壳示范点,充分发挥公司渠道优势,举办宣传推广会5场,带动当地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基地及周边农户衢枳壳销售10吨,帮助解决衢枳壳中药材滞销;向球川镇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帮扶村赠送配方肥15吨,助力球川镇结对帮扶工作、常山共同富裕和农业农村发展,获得《农村信息报》等媒体宣传报道。此外公司与淳安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龙泉市供销社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与五地供销社合作,充分发挥各方优势,促进为农服务工作落地实施,助力区域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浙江省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浙江省供销社、浙农控股、兴合集团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公司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若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承诺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2、本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原则,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3、本公司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与上市公司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4、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若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19年09月0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省供销社、浙农控股、兴合集团 |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经营实体应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华通医药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严格避免向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拆借、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2、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与华通医药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必要且无法回避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公允、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依法签署相关协议。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按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化原则执行市 | 2019年09月0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与华通医药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必要且无法回避的一切交易行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上市公司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须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华通医药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利益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本公司负责承担,并由本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本承诺一经本公司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华通医药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与华通医药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必要且无法回避的一切交易行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上市公司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须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华通医药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利益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本公司负责承担,并由本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本承诺一经本公司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华通医药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浙江省供销社、浙农控股 |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一、关于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不包含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领取薪酬。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薪酬管理体系独立于本公司。4、保证本公司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二、关于上市公司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4、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共用一个银行账户。5、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依 | 2019年09月0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法独立纳税。三、关于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4、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地运作,本公司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四、关于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如有)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3、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五、关于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本公司。2、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避免或减少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之间发生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等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方面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保持独立。上述承诺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
法独立纳税。三、关于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4、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地运作,本公司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四、关于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3、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五、关于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本公司。2、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避免或减少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之间发生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等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方面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保持独立。上述承诺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 | ||||||
浙农控股 | 关于资金来源的声明和承诺 | 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合法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上述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通过结构化融资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2019年09月0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资产重组 |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单位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如有)的上市公司 | 2019年10月29日 | 2023年11月30日 | 正常履行中 |
时所作承诺
时所作承诺 | 社联合社 | 股份,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自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得转让。前述锁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该等股份,不由华通医药购买该等股份,也不存在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股份的意向或可能性。如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或未能实施,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或确定不予实施之日起,前述股份锁定承诺予以解除。 如前述股份锁定期安排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承诺人同意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在锁定期内违反该承诺,本单位将因此产生的所得全部上缴华通医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自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得转让;自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前述锁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该等股份,不由华通医药回购该等股份,也不存在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股份的意向或可能性。如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或未能实施,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或确定不予实施之日起,前述股份锁定承诺予以解除。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配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如前述股份锁定期安排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承诺人同意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在锁定期内违反该承诺,本公司将因此产生的所得全部上缴华通医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 2019年04月19日 | 2023年11月30日 | 正常履行中 |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华通医药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得 | 2019年04月19日 | 2023年11月30日 | 正常履行中 |
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自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时,如因浙农股份未能达到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公告时披露的盈利承诺,而导致其须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且该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上述锁定期延长至盈利承诺确定的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锁定期满后,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华通医药股份按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减持。2、未经华通医药书面同意,本企业不得将锁定期内的华通医药股份或未上市流通的华通医药股份(如有)用于质押或设置他项权利。3、锁定期内及上述限制上市流通期限内,本企业因上市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锁定期,则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
蔡永正;陈志浩;戴红联;方建华;李盛梁;林昌斌;吕亮;罗尧根;马群;邵玉英;汪路平;王春喜;王自强;叶郁亭;袁炳荣;赵剑平;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企业/本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华通医药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得转让;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时,如因浙农股份未能达到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公告时披露的盈利承诺,而导致其须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且该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上述锁定期延长至盈利承诺确定的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本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华通医药股份按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减持。2、未经华通医药书面同意,本企业/本人不得将锁定期内的华通医药股份或未上市流通的华通医药股份(如有)用于质押或设置他项权利。3、锁定期内及上述限制上市流通期限内,本企业/本人因上市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锁定期,则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2019年04月19日 | 2023年11月30日 | 正常履行中 |
蔡永正;陈志浩;戴红联;方建华;李盛梁;林昌斌;吕亮;罗尧根;马群;邵玉英;汪路平;王春喜;王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 2、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若浙农股份、华通医药今后从事新的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自强;叶郁亭;袁炳荣;赵剑平;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自强;叶郁亭;袁炳荣;赵剑平;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业务领域,则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4、如因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公司承诺向浙农股份、华通医药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本承诺在承诺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若浙农股份、华通医药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4、如因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承诺人承诺向浙农股份、华通医药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本承诺在承诺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若浙农股份、华通医药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4、如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公司承诺向浙农股份、华通医药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本承诺在承诺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业务;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若浙农股份、华通医药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4、如因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承诺人承诺向浙农股份、华通医药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本承诺在承诺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蔡永正;陈志浩;戴红联;方建华;李盛梁;林昌斌;吕亮;罗尧根;马群;邵玉英;汪路平;王春喜;王自强;叶郁亭;袁炳荣;赵剑平;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承诺人持有华通医药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华通医药及其子公司、浙农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损害华通医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承诺人如违反前述承诺因此给华通医药、浙农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将由本承诺人进行赔偿。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华通医药及其子公司、浙农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损害华通医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承诺人如违反前述承诺因此给华通医药、浙农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将由本承诺人进行赔偿。本承诺在承诺人为公司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绍兴华 | 减少关联交 | 1、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华通医药 | 2019年04月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易的承诺 | 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华通医药及其子公司、浙农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损害华通医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承诺人如违反前述承诺因此给华通医药、浙农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将由本承诺人进行赔偿。本承诺在承诺人为公司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 19日 | 中 | |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华通医药及其子公司、浙农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督促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损害华通医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承诺人如违反前述承诺因此给华通医药、浙农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将由本承诺人进行赔偿。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蔡永正;陈志浩;戴红联;方建华;李盛梁;林昌斌;吕亮;罗尧根;马群;邵玉英;汪路平;王春喜;王自强;叶郁亭;袁炳荣;赵剑平;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内,本承诺人不将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华通医药股票(包括锁定期内,因华通医药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票)用于质押或设置他项权利。 | 2020年06月04日 | 2023年11月30日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 |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一、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的实体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等方面与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双方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不存在混同情况。二、本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之间完全独立。3、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将由上市公司独立控制并支配,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公司的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本公司以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的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保持完全分开和独立。2、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3、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以及各职能部门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间接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承诺在承诺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承诺在承诺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 |||||
蔡永正;陈志浩;戴红联;方建华;李盛梁;林昌斌;吕亮;罗尧根;马群;邵玉英;汪路平;王春喜;王自强;叶郁亭;袁炳荣;赵剑平;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承诺人自愿放弃《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第5.1条约定的超额业绩奖励,即不再作为《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第5.1条约定的奖励对象,获取超额业绩的一次性奖励。 | 2019年12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履行完毕 |
浙江泰安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玖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陆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柒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拾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 | 其他承诺 | 自本次交易完成后(自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的3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泰安投资承诺不再接受、办理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提出的下列申请:1、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部分或全部财产份额;2、为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部分或全部财产份额办理质押、抵押登记或设置他项权利,但经华通医药书面同意的除外;3、办理退伙。当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现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情形时,本公司将在本次交易完成(自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后再行办理相关合伙人的退伙事宜。 | 2019年09月27日 | 2023年11月30日 | 正常履行中 |
安拾壹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泰安伍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壹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拾壹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泰安伍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壹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浙江泰安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玖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陆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柒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拾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拾壹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伍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壹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 | 本企业作为泰安泰的有限合伙人,自本次交易完成后(自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的36个月内,本合伙企业承诺不实施下列行为:1、转让本企业所持泰安泰部分或全部的财产份额;2、将所持泰安泰合伙份额进行抵押、质押或设置他项权利,但经华通医药书面同意的除外;3、从泰安泰退伙;4、非因破产、司法判决,不实施解散清算;5、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再接受合伙人提出的下列申请:(1)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部分或全部财产份额;(2)为其持有的合伙企业部分或全部财产份额办理质押、抵押登记或设置他项权利,但经华通医药书面同意的除外;(3)办理退伙。当本企业的合伙人出现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情形时,本企业将在本次交易完成(自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后再行办理相关合伙人的退伙事宜。如前述承诺事项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同意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2019年09月27日 | 2023年11月30日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部分子公司参股房地产公司系早期投资行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房地产项目的经营管理,出资与收益规模在本公司资产总额中占比较小。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相关开发项目已经进入收尾期。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承诺相关项目完成后退出相关房地产投资公司,且在完成退出前不追加投资。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9年09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就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自有物业,承诺如存在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相关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或房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不符等事宜受到有关行政主管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承诺人承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因此导致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能继续使用相关土地/房屋的,本承诺人承诺将协助或促使浙农股份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此造成的支出和经济损失,若采取相关措施后,相关费用支出和经济损失仍无法避免,则本承诺人将全额予以补偿。2、若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租赁房屋出租方未能提供其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房屋权属证书产权人与出租方名称不符、房屋权属证书证载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或租赁房屋被司法拍卖、租赁物业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等情形,导致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被处罚或不能继续使用相关物业的,本承诺人承诺将协助或促使浙农股份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此造成的支出和经济损失,若采取相关措施后,相关费用支出和经济损失仍无法避免,则本承诺人将全额予以补偿。本承诺人承诺在遵循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安排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相关门店或者其他经营场所的搬迁事宜,保障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 | 2019年09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其他承诺 | 1、就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自有物业,如存在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相关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或房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不符等事宜受到有关行政主管机关行政处罚,并导致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能继续使用相关土地/房屋的,本承诺人承诺将协助或促使浙农股份积极采取措施,避免 | 2019年09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或减少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此造成的支出和经济损失。2、若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租赁房屋出租方未能提供其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房屋权属证书产权人与出租方名称不符、房屋权属证书证载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或租赁房屋被司法拍卖、租赁物业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等情形,导致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被处罚或不能继续使用相关物业的,本承诺人承诺将协助或促使浙农股份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此造成的支出和经济损失。本承诺人承诺在遵循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安排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相关门店或者其他经营场所的搬迁事宜,保障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
或减少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此造成的支出和经济损失。2、若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租赁房屋出租方未能提供其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房屋权属证书产权人与出租方名称不符、房屋权属证书证载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或租赁房屋被司法拍卖、租赁物业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等情形,导致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被处罚或不能继续使用相关物业的,本承诺人承诺将协助或促使浙农股份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此造成的支出和经济损失。本承诺人承诺在遵循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安排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相关门店或者其他经营场所的搬迁事宜,保障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 |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其他承诺 | 一、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的实体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等方面与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双方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不存在混同情况。二、本承诺人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承诺人之间完全独立。3、本承诺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将由上市公司独立控制并支配,本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公司的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在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
策,不存在本承诺人以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的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与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保持完全分开和独立。2、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3、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以及各职能部门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与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本承诺人除通过行使间接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量减少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承诺在承诺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在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本承诺人以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的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与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保持完全分开和独立。2、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3、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以及各职能部门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与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本承诺人除通过行使间接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量减少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承诺在承诺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 |||||
包中海;程红汛;郭德贵;金鼎;金自学;林昌斌;凌渭土;刘文琪;吕圭源;倪赤杭;钱木水;任少波;邵永华;沈剑巢;孙晓鸣;谭国春;汪路平;王珏莹;翁国民;余群建;詹翔;张全;章勇坚;周志法;朱国良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重组完毕前,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包中海、吕圭源、郭德贵、翁国民、金鼎、刘文琪:正常履行中;程红汛、金自学、凌渭土、倪赤杭、任少波、邵永华、沈剑巢、谭国春、汪路平、王珏莹、詹翔、张全、章勇 |
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本承诺在承诺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长期有效。
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本承诺在承诺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长期有效。 | 坚、周志法、朱国良、林昌斌、钱木水、孙晓鸣、余群建:已履行完毕。 |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督促本人/本公司下属企业,严格遵守与上市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式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关于标的资产经营业绩的承诺,在经营业绩无法完成时按照协议相关条款履行补偿责任。3、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和本人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或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转让在华通医药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华通医药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020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华通医药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华通医药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华通医药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其他承诺 | 1、本承诺人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承诺人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华通医药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转让在华通医药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华通医药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承诺人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华通医药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转让在华通医药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华通医药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蔡永正;陈志浩;戴红联;方建华;李盛梁;林昌斌;吕亮;罗尧根;马群;邵玉英;汪路平;王春喜;王自强;叶郁亭;袁炳荣;赵剑平;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企业/本人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经查阅相关文件,本企业/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企业/本人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华通医药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企业/本人不转让在华通医药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华通医药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企业/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华通医药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企业/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陈志浩;郭德贵;黄祖辉;贾旭宏;姜俊;金鼎;李盛梁;林昌斌;林上华;刘文琪;汪路平;翁国民;叶郁亭;赵有国;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钟尧君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本人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公司/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本人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蔡永正;陈志浩;戴红联;方建华;李盛梁;林昌斌;吕亮;罗尧根;马群;邵玉英;汪路平;王春喜;王自强;叶郁亭;袁炳荣;赵剑平;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根据上市公司与浙农控股、泰安泰、兴合集团、兴合创投、汪路平等 16 名自然人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浙农控股、泰安泰、兴合集团、兴合创投、汪路平等 16 名自然人承诺,标的公司浙农股份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1,240 万元、22,721 万元、24,450 万元和 25,899 万元。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在《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间内,如标的公司截至任一年末的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业绩承诺方对应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方应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对价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 2019年09月16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履行完毕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锁定、减持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 2014年02月28日 | 股份锁定承诺:36个月;股份减持承诺:锁 | (1)履行完毕;(2)正常履行中。 |
作承诺
作承诺 | 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前述锁定期满后,所持股份获得流通和转让的权利,但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两年内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3%。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如需减持将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进行,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果违反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上市公司所有。 | 定期满后两年 | ||||
钱木水;沈剑巢 | 股份锁定、减持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两年内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 1%。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如需减持将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进行,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上市公司所有。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 2014年02月28日 | 股份锁定承诺:12个月;股份减持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 | (1)、(3)履行完毕;(2)钱木水正常履行中,沈剑巢已履行完毕。 | |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华通集团 |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华通医药《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本企业)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公司(本企业)与华通医药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开操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本企业)与华通医药就相互间关联交易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 | 2012年03月0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三方进行业务往来和交易。3、本公司(本企业)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华通医药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三方进行业务往来和交易。3、本公司(本企业)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华通医药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 |||||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华通集团 | 其他承诺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2、不会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17年08月3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钱木水、凌渭土、程红汛、沈剑巢、朱国良、章勇坚、金自学、周志法、倪赤杭、任少波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未来对本人开展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承诺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17年08月31日 | 长期 | 履行完毕 |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2、不会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16年08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程红汛、金自学、凌渭土、倪赤杭、钱木水、沈剑巢、杨宝洲、张光华、章勇坚、周志法、朱国良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未来对本人开展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承诺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16年08月18日 | 长期 | 履行完毕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适用 □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当期预测业绩(万元) | 当期实际业绩(万元) | 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 | 原预测披露日期 | 原预测披露索引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19年01月0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5,899 | 51,346.5 | 不适用 | 2019年09月17日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19年9月16日上市公司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标的公司浙江农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1,240万元、22,721万元、24,450万元、25,899万元。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2022年浙江农资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1,346.50万元,完成当期业绩承诺的
198.26%。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1)本报告期内,公司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变动单位1家:
公司名称 | 变动类型 | 现投资比例 | 原投资比例 | 备注 |
安徽拂晓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被动稀释 | 29.39% | 72% | 因业务调整,股权投资比例由72%稀释为29.39%,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2)报告期内公司因新设增加合并单位32家:
公司名称 | 现投资比例 |
开化惠乐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 100% |
北京浙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浙农科技有限公司 | 65% |
金华浙农苗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7.5% |
山西惠常晟科技有限公司 | 55% |
海南诚源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上海沂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1% |
浙江恒立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 |
安普拓(上海)化工有限公司
安普拓(上海)化工有限公司 | 80% |
山东齐鲁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58% |
湖州金惠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8% |
杭州金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海盐宝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金华金宝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杭州辰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辰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扬州瑞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平湖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浙江金诚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宁波甬金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 | 100% |
台州凯克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
台州凯克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 | 100% |
台州宝诚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 |
临海宝顺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 |
杭州金诚二手车汽车交易有限公司 | 100% |
浙农现代农业(江山)有限公司 | 95% |
浙农现代农业(常山)有限公司
浙农现代农业(常山)有限公司 | 95% |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江嘉善)浙农科技有限公司 | 80% |
诸暨市浙农农业飞防科技有限公司 | 72% |
浙农现代农业(瑞安)有限公司 | 55% |
浙农现代农业(嘉兴)有限公司 | 51% |
杭州爱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1% |
杭州浙农广通飞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浙农广通飞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0% |
浙江浙农绿色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55% |
浙农耘科(湖州)农业有限公司 | 51% |
3)报告期内公司因注销减少合并单位6家:
名称 | 原投资比例 |
湖南省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省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75% |
台州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宁波腾康农资有限公司 | 100% |
桐乡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南京瑞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 |
杭州熠诚广告有限公司
杭州熠诚广告有限公司 | 100% |
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八、合并范围的变更”部分。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38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3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斌、唐成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报告期内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诉讼案件 | 4,278.13 | 否 | 审理中或执行中或已经结案 | 部分审理中,部分执行中,部分已经结案,以上诉讼对 | 部分已经执行完毕,部分正在执行中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无重大影响
公司无重大影响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浙农控股、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供销社均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采购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153.94 | 0.01% | 20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2年03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2022-021号公告 |
金华苗知地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采购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301.23 | 0.01% | 4,50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2年03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2022-021号公告 |
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采购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5,133.01 | 0.23% | 12,90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2年03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2022-021号公告 |
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 | 采购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12,982.58 | 0.58% | 12,500 | 是 | 进口信用证、现汇等 | - | 2022年03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2022-021 |
东
东 | 号公告 | ||||||||||||
山西常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采购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13,514.07 | 0.61% | 30,00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2年03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2022-021号公告 |
灵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采购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56,999.78 | 2.56% | 88,00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2年03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2022-021号公告 |
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采购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2,433.89 | 0.11% | 2,80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2年08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2022-068号公告 |
绿地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销售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0 | 0.00% | 3,200 | 否 | - | - | 2022年03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2022-021号公告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销售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2,439.72 | 0.10% | 3,47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2年03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2022-021号公告 |
绍兴市上虞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销售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2,840.67 | 0.12% | 3,70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2年03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2022-021号公告 |
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销售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4,235.16 | 0.18% | 16,20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2年03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2022-021号公告 |
山西常晟 | 本公司子 | 销售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 | 市场价 | 3,868.17 | 0.17% | 20,000 | 否 | 现汇、 | - | 2022年03 | 巨潮资讯 |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公司的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价格 | 银行承兑汇票等 | 月01日 | 网2022-021号公告 |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租出资产 | 租出房屋、仓库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152.9 | 5.49% | 150 | 是 | 现汇 | - | 2022年03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2022-021号公告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最终控制方及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租入资产 | 租入房屋、仓库、车位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1,271.5 | 17.81% | 1,300 | 否 | 现汇 | - | 2022年03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2022-021号公告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最终控制方及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接受服务 | 提供车位租赁、物业管理、代收代付水电费等服务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247.99 | 3.47% | 240 | 是 | 现汇 | - | 2022年03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2022-021号公告 |
绿地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资金拆入 | 配套资金 | 市场利率 | 市场利率 | 1,410 | 100.00% | 1,500 | 否 | 现汇 | - | 2022年03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2022-021号公告 |
合计 | -- | -- | 107,984.61 | -- | 200,66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处于正常履行状态,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采购农资商品12,982.58万元,超过年度预计金额12,500万元;向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租出资产152.90万元,超过年度预计金额150万元;向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提供提供车位租赁、物业管理、代收代付水电费等服务247.99万元,超过年度预计金额24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超出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 | 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 | 转让价格(万元)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交易损益(万元)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杭州丰奕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浙农控股下属企业 | 资产出售 | 转让信托计划受益权 | 按评估基准日的产权持有单位可以享受的信托利益确认评估值 | 20,000 | 20,375.47 | 20,375.47 | 现金结算 | 375.47 | 2022年08月13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69 号 |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 不适用 | ||||||||||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 交易是为了推动公司进一步聚焦农业综合服务核心主业,有利于公司未来项目拓展和业务经营。交易完成后,公司下属企业惠多利、浙农爱普将不再享有“浙金·平湖祥源信托”的全部权利与义务。拟转让的信托计划受益权不存在质押、抵押以及在该资产上设立的其他财产权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该财产的重大争议。 | ||||||||||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 不适用 |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2,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 | 2,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 | 0 |
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0 | 2022年12月23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3日-2023年12月21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富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3,000 | 2022年12月09日 | 1,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9日-2023年06月09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富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3,000 | 2022年12月09日 | 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9日-2023年12月08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3,100 | 2022年11月29日 | 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9日-2023年11月27日 | 否 | 否 |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65,500 | 2022年11月28日 | 3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8日-2023年05月28日 | 否 | 否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50,000 | 2022年11月24日 | 28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4日-2023年05月24日 | 否 | 否 |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0 | 2022年11月24日 | 511.6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4日-2023年05月23日 | 否 | 否 |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0 | 2022年11月24日 | 4,862.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4日-2023年05月24日 | 否 | 否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50,000 | 2022年11月22日 | 2,5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2日-2023年05月22日 | 否 | 否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50,000 | 2022年11月21日 | 1,725.7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1日-2023年05月21日 | 否 | 否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0 | 2022年11月21日 | 636.6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1日-2023年05月21日 | 否 | 否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50,000 | 2022年11月18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8日-2023年05月18日 | 否 | 否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3,000 | 2022年11月17日 | 2,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7日-2023年05月17日 | 否 | 否 |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7,000 | 2022年11月16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13日 | 否 | 否 |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0 | 2022年11月09日 | 3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9日-2023年05月09日 | 否 | 否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50,000 | 2022年11月08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8日-2023年05月08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3,100 | 2022年11月08日 | 171.1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8日-2023年05月08日 | 否 | 否 |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0 | 2022年11月04日 | 571.5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4日-2023年05月04日 | 否 | 否 |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0 | 2022年11月01日 | 194.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1日-2023年05月01日 | 否 | 否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50,000 | 2022年10月31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31日-2023年04月14日 | 否 | 否 |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0 | 2022年10月28日 | 4,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28日-2023年04月28日 | 否 | 否 | |
浙江宁丰惠多 | 2022年06月30 | 65,500 | 2022年10月28 | 1,47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28 | 否 | 否 |
利农资有限公司
利农资有限公司 | 日 | 日 | 日-2023年04月28日 |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0 | 2022年10月24日 | 710.5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24日-2023年04月24日 | 否 | 否 |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65,500 | 2022年10月21日 | 1,580.0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21日-2023年04月21日 | 否 | 否 |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65,500 | 2022年10月20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0日 | 否 | 否 |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0 | 2022年10月13日 | 424.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13日-2023年04月13日 | 否 | 否 |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65,500 | 2022年10月12日 | 3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12日-2023年04月12日 | 否 | 否 |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0 | 2022年10月11日 | 6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11日-2023年04月11日 | 否 | 否 |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65,500 | 2022年09月28日 | 3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9月28日-2023年03月28日 | 否 | 否 | |
湖州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500 | 2022年09月28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9月28日-2023年09月28日 | 否 | 否 |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65,500 | 2022年09月27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9月27日-2023年09月27日 | 否 | 否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50,000 | 2022年09月23日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9月23日-2023年03月22日 | 否 | 否 |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 | 2022年06月30日 | 65,500 | 2022年09月21日 | 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9月21日-2023年03月 | 否 | 否 |
司
司 | 21日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50,000 | 2022年09月07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9月07日-2023年03月06日 | 否 | 否 |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0 | 2022年09月02日 | 3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9月02日-2023年03月02日 | 否 | 否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50,000 | 2022年09月02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9月02日-2023年03月01日 | 否 | 否 |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0 | 2022年08月30日 | 342.0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8月30日-2023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台州浙农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1,000 | 2022年08月25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8月25日-2023年08月23日 | 否 | 否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50,000 | 2022年08月24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8月24日-2023年02月24日 | 否 | 否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50,000 | 2022年08月17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8月17日-2023年02月08日 | 否 | 否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50,000 | 2022年08月09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8月09日-2023年08月09日 | 否 | 否 |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0 | 2022年08月05日 | 3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8月05日-2023年02月05日 | 否 | 否 | |
浙江农资集团浙北惠多利销售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1,000 | 2022年08月0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8月04日-2023年08月04日 | 否 | 否 |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0 | 2022年07月25日 | 3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7月25日-2023年01月25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65,500 | 2022年07月22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7月22日-2023年01月17日 | 否 | 否 | |
温州市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1,000 | 2022年07月22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7月22日-2023年07月12日 | 否 | 否 |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0 | 2022年05月30日 | 6,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5月30日-2023年05月29日 | 否 | 否 | |
衢州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2022年06月30日 | 2,400 | 2022年05月24日 | 2,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5月24日-2023年05月23日 | 否 | 否 | |
江苏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2022年06月30日 | 3,000 | 2022年03月28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3月28日-2023年03月19日 | 否 | 否 |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1年05月17日/2022年03月16日/2022年06月30日 | 65,500 | 2022年02月24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2月24日-2023年02月24日 | 否 | 否 |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1,000 | 2022年11月18日 | 72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产 | 是 | 2022年11月18日-2023年05月18日 | 否 | 否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1,000 | 2022年11月16日 | 1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产 | 是 | 2022年11月16日-2023年05月16日 | 否 | 否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1,000 | 2022年11月15日 | 360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产 | 是 | 2022年11月15日-2023年05月15日 | 否 | 否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1,000 | 2022年10月13日 | 1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产 | 是 | 2022年10月13日-2023年04月13日 | 否 | 否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10,000 | 2022年12月31日 | 11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06月30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0 | 2022年12月15日 | 2,6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5日-2023年06月15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0 | 2022年12月14日 | 1,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4日-2023年06月14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15,000 | 2022年12月12日 | 2,31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2日-2023年06月12日 | 否 | 否 |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10,000 | 2022年12月06日 | 24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6日-2023年06月06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15,000 | 2022年12月06日 | 4,48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6日-2023年06月06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0 | 2022年11月30日 | 3,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30日-2023年05月30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0 | 2022年11月29日 | 5,86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9日-2023年05月29日 | 否 | 否 | |
北京丰泽晟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15,000 | 2022年11月29日 | 3,2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9日-2023年05月29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0 | 2022年11月28日 | 4,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8日-2023年05月28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0 | 2022年11月25日 | 7,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5日-2023年05月25日 | 否 | 否 | |
四川誉 | 2022年 | 10,000 | 2022年 | 1,048.5 | 连带责 | 是 | 2022年 | 否 | 否 |
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06月30日 | 11月08日 | 任保证 | 11月08日-2023年05月08日 |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0 | 2022年10月20日 | 3,357.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20日-2023年04月20日 | 否 | 否 | |
北京丰泽晟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15,000 | 2022年10月17日 | 1,740.0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17日-2023年04月17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15,000 | 2022年10月13日 | 49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13日-2023年04月13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0 | 2022年09月30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9月30日-2023年01月30日 | 否 | 否 |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10,000 | 2022年09月22日 | 3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9月22日-2023年03月22日 | 否 | 否 |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10,000 | 2022年09月19日 | 81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9月19日-2023年03月19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0 | 2022年09月13日 | 8,086.3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9月13日-2023年03月13日 | 否 | 否 |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10,000 | 2022年08月16日 | 1,382.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8月16日-2023年02月16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15,000 | 2022年08月09日 | 1,198.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8月09日-2023年02月09日 | 否 | 否 | |
北京丰泽晟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15,000 | 2022年08月05日 | 79.5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8月05日-2023年02月05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 | 2022年 | 15,000 | 2022年 | 1,582.56 | 连带责 | 是 | 2022年 | 否 | 否 |
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06月30日 | 07月29日 | 任保证 | 07月29日-2023年01月29日 | ||||||
北京丰泽晟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15,000 | 2022年07月25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7月25日-2023年05月25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15,000 | 2022年07月21日 | 1,579.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7月21日-2023年01月21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0 | 2022年07月15日 | 2,27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7月15日-2023年01月15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0 | 2022年07月11日 | 1,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7月11日-2023年01月11日 | 否 | 否 |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1年05月17日/2022年03月16日/2022年06月30日 | 10,000 | 2022年01月2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1月24日-2023年01月24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1年05月17日/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02月25日 | 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2月25日-2023年02月25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07月01日 | 51.9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7月01日-2023年01月01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07月18日 | 11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7月18日-2023年01月18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07月22日 | 26.3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7月22日-2023年01月22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08月02日 | 45.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8月02日-2023年02月 | 否 | 否 |
限公司
限公司 | 02日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08月09日 | 22.1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8月09日-2023年02月09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08月12日 | 38.0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8月12日-2023年02月12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8,000 | 2022年08月23日 | 20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8月23日-2023年01月13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08月25日 | 34.0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8月25日-2023年02月25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09月07日 | 70.1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9月07日-2023年03月07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09月07日 | 42.3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9月07日-2023年03月07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09月16日 | 14.4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9月16日-2023年03月16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09月23日 | 58.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9月23日-2023年03月23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8,000 | 2022年09月29日 | 394.3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9月29日-2023年03月29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10月08日 | 39.0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08日-2023年04月08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0月09日 | 159.6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09日-2023年04月09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 | 2022年 | 4,000 | 2022年 | 142.54 | 连带责 | 是 | 2022年 | 否 | 否 |
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03月16日 | 10月11日 | 任保证 | 10月11日-2023年04月11日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10月13日 | 46.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13日-2023年04月13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10月17日 | 44.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17日-2023年04月17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10月18日 | 77.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18日-2023年04月18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0月19日 | 73.1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19日-2023年04月19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10月27日 | 42.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27日-2023年04月27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0月31日 | 99.5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31日-2023年04月30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1月08日 | 118.8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8日-2023年05月08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11月09日 | 54.0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9日-2023年05月09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11月14日 | 29.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4日-2023年05月14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8,000 | 2022年11月15日 | 82.1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5日-2023年05月15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11月15日 | 18.7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5日-2023 | 否 | 否 |
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有限公司 | 年05月15日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1月15日 | 110.3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5日-2023年05月15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1月16日 | 7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6日-2023年05月16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1月21日 | 86.8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1日-2023年05月21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11月22日 | 163.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2日-2023年05月22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1月23日 | 748.8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3日-2023年05月23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11月23日 | 31.8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3日-2023年05月23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1月25日 | 54.8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5日-2023年05月25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8,000 | 2022年11月25日 | 19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5日-2023年05月25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1月28日 | 92.4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8日-2023年05月28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11月29日 | 79.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9日-2023年05月29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2月02日 | 205.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2日-2023年06月02日 | 否 | 否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12月07日 | 110.8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7日-2023年06月07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12月13日 | 201.0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3日-2023年06月13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2月16日 | 285.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6日-2023年06月16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2月16日 | 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6日-2023年12月16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12月20日 | 245.4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0日-2023年06月20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000 | 2022年12月21日 | 67.4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1日-2023年06月21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2月22日 | 214.1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2日-2023年06月22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8,000 | 2022年12月28日 | 41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8日-2023年03月28日 | 否 | 否 |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2月22日 | 569.0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2日-2023年04月17日 | 否 | 否 |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2月22日 | 300.8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2日-2023年04月20日 | 否 | 否 |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2月22日 | 104.4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2日-2023年04月20日 | 否 | 否 | |
浙江石原金牛 | 2022年03月16 | 8,000 | 2022年10月27 | 45.9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27 | 否 | 否 |
化工有限公司
化工有限公司 | 日 | 日 | 日-2023年01月12日 |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8,000 | 2022年10月27日 | 222.8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27日-2023年03月27日 | 否 | 否 |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8,000 | 2022年10月27日 | 34.8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27日-2023年03月10日 | 否 | 否 |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8,000 | 2022年09月28日 | 239.5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9月28日-2023年01月20日 | 否 | 否 |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09月28日 | 718.7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9月28日-2023年01月23日 | 否 | 否 |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09月28日 | 479.1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9月28日-2023年02月13日 | 否 | 否 |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09月28日 | 479.1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9月28日-2023年02月23日 | 否 | 否 |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09月28日 | 329.4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9月28日-2023年03月02日 | 否 | 否 |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08月31日 | 153.7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8月31日-2023年01月17日 | 否 | 否 |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8,000 | 2022年08月24日 | 902.6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8月24日-2023年01月4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6,000 | 2022年12月29日 | 92.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9日-2023年02月07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2月27日 | 153.0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7日-2023 | 否 | 否 |
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有限公司 | 年04月05日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2月26日 | 169.7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6日-2023年03月28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9,000 | 2022年12月26日 | 596.4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6日-2023年06月30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9,500 | 2022年12月23日 | 94.0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3日-2023年03月23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3,800 | 2022年12月23日 | 529.2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3日-2023年03月23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2月23日 | 129.0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3日-2023年04月04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6,000 | 2022年12月23日 | 676.2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3日-2023年03月28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2,000 | 2022年12月23日 | 306.6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3日-2023年03月30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2月23日 | 965.5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3日-2023年03月30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2,000 | 2022年12月23日 | 474.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3日-2023年06月23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0,000 | 2022年12月23日 | 600.3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3日-2023年03月30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 | 2022年03月16 | 6,000 | 2022年12月23 | 93.7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3 | 否 | 否 |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日 | 日 | 日-2023年02月07日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2月23日 | 85.4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3日-2023年02月11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53,000 | 2022年12月23日 | 85.4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3日-2023年02月07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9,500 | 2022年12月22日 | 79.9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2日-2023年03月30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3,800 | 2022年12月22日 | 588.8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2日-2023年03月29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6,000 | 2022年12月22日 | 197.9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2日-2023年03月29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9,000 | 2022年12月22日 | 143.1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2日-2023年03月28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4,000 | 2022年12月22日 | 173.9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2日-2023年03月30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4,000 | 2022年12月22日 | 66.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2日-2023年03月29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2,000 | 2022年12月22日 | 177.1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2日-2023年03月29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 | 2022年03月16日 | 42,000 | 2022年12月22日 | 1,217.7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2日-2023年03月 | 否 | 否 |
公司
公司 | 30日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2月22日 | 562.1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2日-2023年03月29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53,000 | 2022年12月22日 | 284.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2日-2023年02月07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9,500 | 2022年12月21日 | 569.0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1日-2023年03月24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3,800 | 2022年12月21日 | 392.7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1日-2023年03月28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3,800 | 2022年12月21日 | 100.3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1日-2023年03月24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6,000 | 2022年12月21日 | 176.6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1日-2023年03月28日 | 否 | 否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200 | 2022年12月21日 | 687.0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1日-2023年03月20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9,000 | 2022年12月21日 | 147.5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1日-2023年03月21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2,000 | 2022年12月21日 | 88.0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1日-2023年03月28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2月21日 | 369.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1日-2023年03月29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 | 2022年03月16 | 53,000 | 2022年12月21 | 1,301.6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1 | 否 | 否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日 | 日 | 日-2023年03月21日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9,000 | 2022年12月21日 | 99.4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1日-2023年02月11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2月21日 | 99.4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1日-2023年02月11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0,000 | 2022年12月21日 | 99.4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1日-2023年02月11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6,000 | 2022年12月20日 | 129.8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0日-2023年03月28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000 | 2022年12月20日 | 28.4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0日-2023年01月08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6,000 | 2022年12月20日 | 99.4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0日-2023年02月11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3,800 | 2022年12月19日 | 227.4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9日-2023年04月06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3,800 | 2022年12月19日 | 353.7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9日-2023年03月28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2月19日 | 291.8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9日-2023年03月24日 | 否 | 否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 | 2022年03月16日 | 18,200 | 2022年12月19日 | 257.0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9日-2023年03月 | 否 | 否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28日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9,000 | 2022年12月19日 | 529.1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9日-2023年03月23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2,000 | 2022年12月19日 | 663.9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9日-2023年03月23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2月19日 | 203.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9日-2023年03月24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2月19日 | 177.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9日-2023年03月24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2月19日 | 78.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9日-2023年02月07日 | 否 | 否 | |
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8,000 | 2022年12月17日 | 93.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7日-2023年02月07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9,500 | 2022年12月16日 | 287.1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6日-2023年03月23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2月16日 | 55.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6日-2023年03月23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2,000 | 2022年12月16日 | 683.4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6日-2023年03月24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9,000 | 2022年12月16日 | 85.4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6日-2023年02月07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 | 2022年 | 9,000 | 2022年 | 2,110.22 | 连带责 | 是 | 2022年 | 否 | 否 |
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03月16日 | 12月16日 | 任保证 | 12月16日-2023年06月30日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2月15日 | 51.8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5日-2023年03月22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6,000 | 2022年12月15日 | 720.4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5日-2023年03月22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6,000 | 2022年12月15日 | 227.6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5日-2023年04月04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6,000 | 2022年12月15日 | 67.0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5日-2023年03月21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2月15日 | 425.8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5日-2023年03月22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53,000 | 2022年12月15日 | 1,141.7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5日-2023年03月22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53,000 | 2022年12月15日 | 360.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5日-2023年03月21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2,000 | 2022年12月15日 | 251.8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5日-2023年6月30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3,800 | 2022年12月14日 | 678.1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4日-2023年03月30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3,800 | 2022年12月14日 | 7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4日-2023年03月17日 | 否 | 否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2月14日 | 60.2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4日-2023年03月21日 | 否 | 否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200 | 2022年12月14日 | 74.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4日-2023年03月30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9,000 | 2022年12月14日 | 373.6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4日-2023年03月21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4,000 | 2022年12月14日 | 276.2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4日-2023年03月17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4,000 | 2022年12月14日 | 72.6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4日-2023年04月04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2,000 | 2022年12月14日 | 308.5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4日-2023年03月21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2月14日 | 168.0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4日-2023年03月17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2月14日 | 153.2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4日-2023年03月21日 | 否 | 否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6,000 | 2022年12月14日 | 139.8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4日-2023年03月21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53,000 | 2022年12月14日 | 747.4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4日-2023年03月17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 | 2022年03月16 | 19,000 | 2022年12月14 | 93.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4 | 否 | 否 |
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日 | 日 | 日-2023年02月07日 | |||||||
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6,000 | 2022年12月14日 | 85.4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4日-2023年02月07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2月14日 | 85.4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4日-2023年02月07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2月14日 | 99.4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4日-2023年02月07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0,000 | 2022年12月14日 | 170.9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4日-2023年02月07日 | 否 | 否 | |
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8,000 | 2022年12月13日 | 29.8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3日-2023年03月15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9,500 | 2022年12月13日 | 291.0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3日-2023年03月16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9,000 | 2022年12月13日 | 550.1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3日-2023年03月16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9,000 | 2022年12月13日 | 136.7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3日-2023年03月24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2,000 | 2022年12月13日 | 425.6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3日-2023年03月17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2,000 | 2022年12月13日 | 63.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3日-2023年04月01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 | 2022年03月16 | 18,000 | 2022年12月13 | 311.2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3 | 否 | 否 |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日 | 日 | 日-2023年03月16日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2月13日 | 771.0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3日-2023年03月16日 | 否 | 否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6,000 | 2022年12月13日 | 118.6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3日-2023年03月17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2,000 | 2022年12月13日 | 171.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3日-2023年02月17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2,000 | 2022年12月13日 | 177.3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3日-2023年03月17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2,000 | 2022年12月13日 | 1,479.5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3日-2023年06月30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2月13日 | 85.4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3日-2023年02月07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3,800 | 2022年12月12日 | 466.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2日-2023年03月15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6,000 | 2022年12月12日 | 345.6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2日-2023年03月15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2,000 | 2022年12月12日 | 114.9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2日-2023年03月13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2,000 | 2022年12月12日 | 351.3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2日-2023年03月11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 | 2022年03月16 | 42,000 | 2022年12月12 | 233.9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2 | 否 | 否 |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日 | 日 | 日-2023年04月01日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2月12日 | 167.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2日-2023年03月16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2月12日 | 392.0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2日-2023年03月15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53,000 | 2022年12月10日 | 392.2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10日-2023年02月07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9,000 | 2022年12月09日 | 704.1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9日-2023年03月15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2月09日 | 112.7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9日-2023年03月14日 | 否 | 否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6,000 | 2022年12月09日 | 27.4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9日-2023年03月14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0,000 | 2022年12月09日 | 1,589.4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9日-2023年06月30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6,000 | 2022年12月08日 | 359.0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8日-2023年03月10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9,000 | 2022年12月08日 | 376.8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8日-2023年03月14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2,000 | 2022年12月08日 | 323.0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8日-2023年03月14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 | 2022年03月16日 | 22,000 | 2022年12月08日 | 286.9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8日-2023 | 否 | 否 |
务有限公司
务有限公司 | 年03月08日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2月08日 | 241.2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8日-2023年03月14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2月08日 | 151.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8日-2023年03月14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2月08日 | 207.5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8日-2023年03月10日 | 否 | 否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6,000 | 2022年12月08日 | 178.3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8日-2023年03月08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0,000 | 2022年12月08日 | 141.5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8日-2023年03月09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2月08日 | 4,921.3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8日-2023年06月30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2月08日 | 1,905.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8日-2023年06月30日 | 否 | 否 | |
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8,000 | 2022年12月07日 | 80.8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7日-2023年03月10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4,000 | 2022年12月07日 | 307.3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7日-2023年03月10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2,000 | 2022年12月07日 | 192.5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7日-2023年03月10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 | 2022年03月16 | 42,000 | 2022年12月07 | 283.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7 | 否 | 否 |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日 | 日 | 日-2023年03月10日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2月07日 | 302.0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7日-2023年03月09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2月07日 | 168.1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7日-2023年03月10日 | 否 | 否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6,000 | 2022年12月07日 | 108.2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7日-2023年03月10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2月07日 | 351.2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7日-2023年06月30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6,000 | 2022年12月06日 | 208.7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6日-2023年03月08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9,000 | 2022年12月06日 | 600.2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6日-2023年03月09日 | 否 | 否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6,000 | 2022年12月06日 | 113.5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6日-2023年03月07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3,800 | 2022年12月06日 | 1,588.7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6日-2023年06月30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6,000 | 2022年12月06日 | 1,607.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6日-2023年06月30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2,000 | 2022年12月06日 | 1,511.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6日-2023年06月30日 | 否 | 否 |
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6,000 | 2022年12月06日 | 2,009.3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6日-2023年06月30日 | 否 | 否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6,000 | 2022年12月06日 | 1,108.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6日-2023年06月30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53,000 | 2022年12月06日 | 4,980.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6日-2023年06月30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9,000 | 2022年12月05日 | 115.7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5日-2023年03月09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9,000 | 2022年12月05日 | 1,071.0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5日-2023年03月09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4,000 | 2022年12月05日 | 66.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5日-2023年03月08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2,000 | 2022年12月05日 | 573.9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5日-2023年03月08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2月05日 | 317.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5日-2023年03月09日 | 否 | 否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6,000 | 2022年12月05日 | 35.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5日-2023年03月08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0,000 | 2022年12月05日 | 537.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5日-2023年03月08日 | 否 | 否 | |
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 | 2022年03月16日 | 8,000 | 2022年12月05日 | 627.4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5日-2023年06月 | 否 | 否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30日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9,500 | 2022年12月05日 | 568.8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5日-2023年06月30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6,000 | 2022年12月05日 | 658.9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5日-2023年06月30日 | 否 | 否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200 | 2022年12月05日 | 1,533.6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5日-2023年06月30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6,000 | 2022年12月05日 | 762.1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5日-2023年06月30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4,000 | 2022年12月05日 | 783.7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5日-2023年06月30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3,800 | 2022年12月02日 | 93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2日-2023年03月06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6,000 | 2022年12月02日 | 225.3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2日-2023年03月08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9,000 | 2022年12月02日 | 68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2日-2023年03月07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2,000 | 2022年12月02日 | 172.9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2日-2023年03月08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2月02日 | 111.9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2日-2023年03月02日 | 否 | 否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2月02日 | 128.4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2日-2023年03月02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2月02日 | 2,732.9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2日-2023年06月30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9,500 | 2022年11月29日 | 110.6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9日-2023年03月01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6,000 | 2022年11月29日 | 217.6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9日-2023年03月07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2,000 | 2022年11月29日 | 410.7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9日-2023年03月07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2,000 | 2022年11月29日 | 394.6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9日-2023年03月01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1月29日 | 218.2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9日-2023年03月03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1月29日 | 215.5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9日-2023年03月01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1月29日 | 179.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9日-2023年03月07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0,000 | 2022年11月29日 | 760.8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9日-2023年03月03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 | 2022年03月16日 | 33,800 | 2022年11月28日 | 284.3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8日-2023年03月04日 | 否 | 否 |
司
司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9,000 | 2022年11月28日 | 338.5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8日-2023年03月03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2,000 | 2022年11月28日 | 404.6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8日-2023年03月02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1月28日 | 229.0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8日-2023年03月03日 | 否 | 否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6,000 | 2022年11月28日 | 233.2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8日-2023年03月03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53,000 | 2022年11月28日 | 40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8日-2023年03月04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1月25日 | 278.8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5日-2023年03月02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1月25日 | 83.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5日-2023年02月21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9,000 | 2022年11月25日 | 85.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5日-2023年03月02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1月24日 | 122.5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4日-2023年02月21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1月24日 | 231.6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4日-2023年05月24日 | 否 | 否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 | 2022年03月16日 | 6,000 | 2022年11月24日 | 47.8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4日-2023 | 否 | 否 |
售服务有限公司
售服务有限公司 | 年02月25日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9,500 | 2022年11月24日 | 286.0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4日-2023年02月25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6,000 | 2022年11月24日 | 194.8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4日-2023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9,000 | 2022年11月24日 | 326.9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4日-2023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2,000 | 2022年11月24日 | 304.9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4日-2023年02月25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2,000 | 2022年11月24日 | 400.0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4日-2023年03月02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1月23日 | 385.5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3日-2023年03月02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4,000 | 2022年11月23日 | 92.8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3日-2023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2,000 | 2022年11月23日 | 478.8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3日-2023年03月01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1月23日 | 146.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3日-2023年03月01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1月23日 | 483.6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3日-2023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宜兴金 | 2022年 | 6,000 | 2022年 | 60.41 | 连带责 | 是 | 2022年 | 否 | 否 |
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03月16日 | 11月23日 | 任保证 | 11月23日-2023年02月23日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0,000 | 2022年11月23日 | 704.6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3日-2023年03月01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3,800 | 2022年11月22日 | 66.3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2日-2023年02月16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3,800 | 2022年11月22日 | 210.0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2日-2023年02月15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6,000 | 2022年11月22日 | 269.9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2日-2023年02月05日 | 否 | 否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6,000 | 2022年11月22日 | 104.0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2日-2023年02月25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53,000 | 2022年11月22日 | 370.6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2日-2023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9,500 | 2022年11月21日 | 177.5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1日-2023年02月20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1月21日 | 101.1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1日-2023年02月20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2,000 | 2022年11月21日 | 250.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1日-2023年02月24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 | 2022年03月16 | 22,000 | 2022年11月21 | 388.8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1 | 否 | 否 |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日 | 日 | 日-2023年02月21日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2,000 | 2022年11月21日 | 40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1日-2023年02月24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1月21日 | 432.2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1日-2023年02月24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9,500 | 2022年11月18日 | 253.5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8日-2023年02月13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3,800 | 2022年11月18日 | 42.5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8日-2023年02月22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3,800 | 2022年11月18日 | 860.3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8日-2023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3,800 | 2022年11月18日 | 257.6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8日-2023年02月23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6,000 | 2022年11月18日 | 55.9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8日-2023年02月22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9,000 | 2022年11月18日 | 190.5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8日-2023年02月23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9,000 | 2022年11月18日 | 425.2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8日-2023年02月18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2,000 | 2022年11月18日 | 43.8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8日-2023年02月14日 | 否 | 否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1月18日 | 180.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8日-2023年02月21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53,000 | 2022年11月18日 | 1,103.1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8日-2023年02月11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53,000 | 2022年11月18日 | 537.5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8日-2023年02月14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4,000 | 2022年11月17日 | 116.3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7日-2023年01月23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2,000 | 2022年11月17日 | 275.7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7日-2023年02月24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1月17日 | 212.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7日-2023年02月21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1月17日 | 155.9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7日-2023年02月24日 | 否 | 否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6,000 | 2022年11月17日 | 464.6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7日-2023年02月23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0,000 | 2022年11月17日 | 140.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7日-2023年02月22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0,000 | 2022年11月17日 | 738.2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7日-2023年02月24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2,000 | 2022年11月16日 | 670.8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6日-2023年02月23日 | 否 | 否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2,000 | 2022年11月16日 | 151.7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6日-2023年02月21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2,000 | 2022年11月16日 | 87.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6日-2023年02月16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1月16日 | 376.9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6日-2023年02月17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1月16日 | 540.5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6日-2023年02月22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1月16日 | 219.2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6日-2023年02月16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1月16日 | 231.1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6日-2023年02月23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6,000 | 2022年11月15日 | 569.1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5日-2023年02月22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9,000 | 2022年11月15日 | 170.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5日-2023年02月22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9,000 | 2022年11月15日 | 476.9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5日-2023年02月17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9,000 | 2022年11月15日 | 418.5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5日-2023年02月22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1月15日 | 247.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5日-2023年02月15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 | 2022年03月16 | 15,000 | 2022年11月15 | 226.5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5 | 否 | 否 |
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日 | 日 | 日-2023年02月21日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1月15日 | 205.8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5日-2023年02月22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53,000 | 2022年11月15日 | 90.0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5日-2023年01月06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9,000 | 2022年11月15日 | 263.5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5日-2023年02月16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6,000 | 2022年11月14日 | 221.2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4日-2023年02月21日 | 否 | 否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200 | 2022年11月14日 | 319.0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4日-2023年02月17日 | 否 | 否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200 | 2022年11月14日 | 408.5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4日-2023年02月20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2,000 | 2022年11月14日 | 356.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4日-2023年02月13日 | 否 | 否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6,000 | 2022年11月14日 | 120.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4日-2023年02月17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0,000 | 2022年11月14日 | 321.3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4日-2023年02月17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0,000 | 2022年11月14日 | 190.1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4日-2023年02月18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 | 2022年 | 20,000 | 2022年 | 328.4 | 连带责 | 是 | 2022年 | 否 | 否 |
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03月16日 | 11月14日 | 任保证 | 11月14日-2023年02月19日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9,000 | 2022年11月11日 | 448.9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1日-2023年02月17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0,000 | 2022年11月11日 | 76.9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1日-2023年02月14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6,000 | 2022年11月10日 | 442.2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0日-2023年02月15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2,000 | 2022年11月10日 | 381.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0日-2023年02月16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1月10日 | 108.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0日-2023年02月15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1月10日 | 386.6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0日-2023年02月16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2,000 | 2022年11月10日 | 152.4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0日-2023年02月15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9,000 | 2022年11月09日 | 611.6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9日-2023年02月14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4,000 | 2022年11月09日 | 189.4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9日-2023年02月10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1月09日 | 262.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9日-2023年02月10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 | 2022年03月16 | 9,500 | 2022年11月08 | 730.4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8 | 否 | 否 |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日 | 日 | 日-2023年01月22日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3,800 | 2022年11月08日 | 202.9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8日-2023年01月27日 | 否 | 否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200 | 2022年11月08日 | 58.2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8日-2023年02月08日 | 否 | 否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200 | 2022年11月08日 | 404.7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8日-2023年01月23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9,000 | 2022年11月08日 | 463.2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8日-2023年02月10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9,000 | 2022年11月08日 | 201.3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8日-2023年02月09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9,000 | 2022年11月08日 | 399.1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8日-2023年02月08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2,000 | 2022年11月08日 | 506.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8日-2023年01月28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1月08日 | 586.3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8日-2023年02月09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11月08日 | 310.4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8日-2023年01月27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2,000 | 2022年11月08日 | 215.3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8日-2023年01月27日 | 否 | 否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53,000 | 2022年11月08日 | 318.6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8日-2023年01月24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53,000 | 2022年11月08日 | 577.9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8日-2023年01月29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53,000 | 2022年11月08日 | 487.1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8日-2023年01月25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2,000 | 2022年11月08日 | 632.9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8日-2023年01月26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6,000 | 2022年11月07日 | 699.8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7日-2023年01月19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6,000 | 2022年11月07日 | 347.5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7日-2023年01月18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6,000 | 2022年11月07日 | 335.3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7日-2023年01月13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9,000 | 2022年11月07日 | 343.4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7日-2023年02月08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4,000 | 2022年11月07日 | 403.3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7日-2023年01月19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2,000 | 2022年11月07日 | 568.0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7日-2023年01月18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1月07日 | 431.7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7日-2023年01月19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 | 2022年 | 15,000 | 2022年 | 702.9 | 连带责 | 是 | 2022年 | 否 | 否 |
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03月16日 | 11月07日 | 任保证 | 11月07日-2023年02月07日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6,000 | 2022年11月07日 | 153.9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7日-2023年01月13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2,000 | 2022年11月04日 | 228.1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4日-2023年01月06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2,000 | 2022年11月04日 | 306.8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4日-2023年01月10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2,000 | 2022年11月04日 | 96.1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4日-2023年01月12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0,000 | 2022年11月04日 | 121.0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4日-2023年01月06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0,000 | 2022年11月04日 | 96.42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4日-2023年01月13日 | 否 | 否 | |
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8,000 | 2022年11月03日 | 114.0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3日-2023年01月05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6,000 | 2022年11月02日 | 541.5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2日-2023年01月06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9,000 | 2022年11月02日 | 784.9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2日-2023年01月11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2,000 | 2022年11月02日 | 126.0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2日-2023年01月13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 | 2022年 | 22,000 | 2022年 | 225.35 | 连带责 | 是 | 2022年 | 否 | 否 |
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03月16日 | 11月02日 | 任保证 | 11月02日-2023年01月11日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2,000 | 2022年11月02日 | 913.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2日-2023年01月05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2年11月02日 | 796.7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2日-2023年01月17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2,000 | 2022年11月01日 | 372.4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1日-2023年01月06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2,000 | 2022年11月01日 | 578.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1日-2023年01月10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6,000 | 2022年10月27日 | 416.1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27日-2023年01月04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9,000 | 2022年10月27日 | 56.0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27日-2023年01月06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0月27日 | 321.8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27日-2023年01月04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9,500 | 2022年10月26日 | 342.1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26日-2023年01月05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9,000 | 2022年10月26日 | 437.6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26日-2023年01月05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0,000 | 2022年10月26日 | 31.7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26日-2023年01月05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 | 2022年03月16 | 12,000 | 2022年07月21 | 180.3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7月21 | 否 | 否 |
汽车有限公司
汽车有限公司 | 日 | 日 | 日-2023年01月21日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53,000 | 2022年02月23日 | 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2月23日-2023年2月28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9,500 | 2022年02月25日 | 17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2月25日-2023年2月28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3,800 | 2022年02月23日 | 41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2月23日-2023年2月28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2,000 | 2022年02月23日 | 48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2月23日-2023年2月28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2,000 | 2022年02月25日 | 37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2月25日-2023年2月28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0,000 | 2022年02月25日 | 36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2月25日-2023年2月28日 | 否 | 否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200 | 2022年02月25日 | 30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2月25日-2023年2月28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2,000 | 2022年02月23日 | 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2月23日-2023年2月28日 | 否 | 否 | |
丽水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4,000 | 2022年12月31日 | 2,33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01月31日 | 否 | 否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5,000 | 2022年12月31日 | 2,56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01月31日 | 否 | 否 | |
临海宝 | 2022年 | 18,000 | 2022年 | 587 | 连带责 | 是 | 2022年 | 否 | 否 |
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03月16日 | 12月31日 | 任保证 | 12月31日-2023年01月31日 | ||||||
浙江金诚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000 | 2022年12月31日 | 1,00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01月31日 | 否 | 否 | |
丽水丽众汽车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000 | 2022年12月31日 | 4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01月31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诚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8,000 | 2022年12月31日 | 3,5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01月31日 | 否 | 否 | |
宁波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8,000 | 2022年12月31日 | 6,12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01月31日 | 否 | 否 | |
宁波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000 | 2022年12月31日 | 1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01月31日 | 否 | 否 | |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000 | 2022年12月31日 | 1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01月31日 | 否 | 否 | |
宁波港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49,000 | 2022年12月31日 | 31,13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01月31日 | 否 | 否 | |
宁波港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000 | 2022年12月31日 | 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01月31日 | 否 | 否 | |
丽水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24,000 | 2022年12月22日 | 1,745.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2日-2023年06月22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8,500 | 2022年12月21日 | 499.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21日-2023年06月21日 | 否 | 否 | |
丽水宝 | 2022年 | 24,000 | 2022年 | 1,764 | 连带责 | 是 | 2022年 | 否 | 否 |
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03月16日 | 12月08日 | 任保证 | 12月08日-2023年03月08日 | ||||||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000 | 2022年12月08日 | 49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2月08日-2023年03月07日 | 否 | 否 | |
台州金诚庆铃汽车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000 | 2022年11月30日 | 6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30日-2023年05月29日 | 否 | 否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5,000 | 2022年11月29日 | 618.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9日-2023年05月29日 | 否 | 否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5,000 | 2022年11月24日 | 953.4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4日-2023年05月24日 | 否 | 否 | |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6,000 | 2022年11月24日 | 367.8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产 | 是 | 2022年11月24日-2023年02月21日 | 否 | 否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5,000 | 2022年11月15日 | 380.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5日-2023年02月15日 | 否 | 否 |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1月10日 | 762.3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10日-2023年05月10日 | 否 | 否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5,000 | 2022年11月03日 | 1,108.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3日-2023年05月03日 | 否 | 否 |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1月03日 | 68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3日-2023年02月03日 | 否 | 否 | |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000 | 2022年11月03日 | 28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03日-2023年01月31日 | 否 | 否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 | 2022年03月16日 | 35,000 | 2022年10月31日 | 735.7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31日-2023 | 否 | 否 |
务有限公司
务有限公司 | 年04月30日 | |||||||||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6,000 | 2022年10月19日 | 390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产 | 是 | 2022年10月19日-2023年01月16日 | 否 | 否 |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000 | 2022年10月19日 | 159.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19日-2023年01月16日 | 否 | 否 |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10月10日 | 639.8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0月10日-2023年04月10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8,500 | 2022年09月30日 | 574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产 | 是 | 2022年09月30日-2023年03月30日 | 否 | 否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09月22日 | 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9月22日-2023年03月22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8,500 | 2022年08月31日 | 6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8月31日-2023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5,000 | 2022年08月22日 | 2,287.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8月22日-2023年02月22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8,500 | 2022年07月29日 | 1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7月29日-2023年01月29日 | 否 | 否 | |
台州金诚庆铃汽车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000 | 2022年07月27日 | 6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7月27日-2023年01月27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8,500 | 2022年07月21日 | 1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7月21日-2023年01月21日 | 否 | 否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5,000 | 2022年07月19日 | 429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7月19日-2023年01月19日 | 否 | 否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8,000 | 2022年07月19日 | 323.0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7月19日-2023年01月19日 | 否 | 否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5,000 | 2022年07月14日 | 690.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7月14日-2023年01月14日 | 否 | 否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5,000 | 2022年07月12日 | 351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7月12日-2023年01月12日 | 否 | 否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35,000 | 2022年07月05日 | 1,068.6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7月05日-2023年01月05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诚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5,000 | 2022年06月09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6月09日-2023年06月08日 | 否 | 否 | |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7,000 | 2022年03月21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3月21日-2023年03月21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1年05月17日/2022年03月16日 | 8,500 | 2022年02月14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02月14日-2023年02月13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飞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6日 | 1,000 | 2022年11月25日 | 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2022年11月25日-2023年11月24日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1,084,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365,955.96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1,084,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365,955.96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086,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365,955.96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086,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365,955.96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 | 89.00% |
资产的比例
资产的比例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303,557.44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160,362.06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463,919.50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以信用担保的方式、宁波港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房产作抵押,共同为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融资业务作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为757.8万元。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51,486 | 13,209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10,000 | 8,000 | 0 | 0 |
信托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30,000 | 0 | 0 | 0 |
合计 | 191,486 | 21,209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92,965,437 | 60.03% | 11,950,000 | 5,057,963 | 17,007,963 | 309,973,400 | 61.73%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92,965,437 | 60.03% | 11,950,000 | 5,057,963 | 17,007,963 | 309,973,400 | 61.73%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228,129,363 | 46.75% | 228,129,363 | 45.4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64,836,074 | 13.29% | 11,950,000 | 5,057,963 | 17,007,963 | 81,844,037 | 16.3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5,027,600 | 39.97% | -2,877,385 | -2,877,385 | 192,150,215 | 38.2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95,027,600 | 39.97% | -2,877,385 | -2,877,385 | 192,150,215 | 38.27%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87,993,037 | 100% | 11,950,000 | 2,180,578 | 14,130,578 | 502,123,615 | 1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2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2,400万元,于2018年12月21日起开始转股。报告期内,公司因华通转债转股增加股本2,180,578股。
2、2022年1月,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46名激励对象授予1,251.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增加12,515,000股;2022年12月,因7名激励对象离职,共有565,00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注销。
3、2022年9月,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钱木水因退休辞职,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自离任日起六个月内,其原持有及新增的公司股份予以锁定,钱木水持有的5,043,18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为高管锁定股;2022年10月,经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王华刚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王华刚持有19,7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75%即14,77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为高管锁定股。合计共有5,057,96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为高管锁定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4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2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4亿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308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2.2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7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华通转债”,证券代码“128040”。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2月21日起开始转股。
2、2022年1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1月10日,授予价格为5.37元/股。
3、2022年,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共有7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已向其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65,000股。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的股份2,180,578股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加的12,515,000股办理了股份登记手续,7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565,00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手续。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发行的可转债于2018年12月21日起开始转股,报告期内,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增加股本2,180,578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加股本11,950,000股,合计增加股本比例为2.90%。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详见“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包中海 | 0 | 500,000 | 0 | 500,000 | 股权激励计划 | 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
曾跃芳 | 0 | 250,000 | 0 | 250,000 | 股权激励计划 | 按股权激励计 |
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 ||||||
钱木水 | 15,129,562 | 5,043,188 | 0 | 20,172,750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锁定股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
王华刚 | 0 | 64,775 | 0 | 64,775 | 股权激励计划、高管锁定股 | 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按照高管锁定股的相关规定及其任职情况而定 |
姜俊 | 0 | 250,000 | 0 | 250,000 | 股权激励计划 | 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
刘文琪 | 0 | 250,000 | 0 | 250,000 | 股权激励计划 | 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
金鼎 | 0 | 250,000 | 0 | 250,000 | 股权激励计划 | 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
章祖鸣 | 0 | 250,000 | 0 | 250,000 | 股权激励计划 | 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
蔡永正 | 885,285.00 | 200,000 | 0 | 1,085,285 | 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计划 | 承诺锁定期后、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
缪宏德 | 0 | 200,000 | 0 | 200,000 | 股权激励计划 | 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
洪晔 | 0 | 200,000 | 0 | 200,000 | 股权激励计划 | 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
其他激励对象 | 0 | 9,550,000 | 0 | 9,550,000 | 股权激励计划 | 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
合计 | 16,014,847 | 17,007,963 | 0 | 33,022,81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2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2,400万元,于2018年12月21日起开始转股。报告期内,公司因华通转债转股增加股本2,180,578股。
2、2022年1月,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46名激励对象授予1,251.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增加12,515,000股;2022年12月,因7名激励对象离职,共有565,00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注销。
3、2022年9月,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钱木水因退休辞职,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自离任日起六个月内,其原持有及新增的公司股份予以锁定,钱木水持有的5,043,18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为高
管锁定股;2022年10月,经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王华刚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王华刚持有19,7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75%即14,77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为高管锁定股。合计共有5,057,96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为高管锁定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4,52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5,29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26% | 101,714,094 | 0 | 101,714,094 | 0 | ||
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64% | 63,482,171 | 0 | 63,482,171 | 0 |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07% | 55,567,177 | 0 | 55,567,177 | 0 |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98% | 55,125,000 | 0 | 0 | 55,125,000 | 质押 | 33,900,000 |
钱木水 | 境内自然人 | 4.02% | 20,172,750 | 0 | 20,172,750 | 0 | ||
汪路平 | 境内自然人 | 2.23% | 11,179,644 | 0 | 11,179,644 | 0 | ||
李盛梁 | 境内自然人 | 1.95% | 9,791,773 | 0 | 9,791,773 | 0 | ||
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7% | 7,365,921 | 0 | 7,365,921 | 0 | ||
朱国良 | 境内自然人 | 1.06% | 5,320,050 | -480,000 | 70,000 | 5,250,050 | ||
赵剑平 | 境内自然人 | 0.81% | 4,059,271 | 0 | 4,059,271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受浙江省供销社实际控制,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他上述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5,1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5,125,000 |
朱国良 | 5,250,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50,050 |
沈剑巢 | 3,805,55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05,550 |
薛红新 | 1,18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0,500 |
付学军 | 832,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832,750 |
郑毅文 | 82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28,700 |
甄登丰 | 70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500 |
叶纪江 | 625,375 | 人民币普通股 | 625,375 |
缪丽华 | 6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20,000 |
倪赤杭 | 60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6,0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受浙江省供销社实际控制,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公司其他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社团集体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李文华 | 2015年06月29日 | 913300003440940121 | 农资、塑化、汽车、外贸、房地产、金融投资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注: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受浙江省供销社实际控制,属于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集体企业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陈利江 | 1949年10月01日 | 13330000002485515U | 群众团体,不涉及具体经营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蒋铭伟 | 2015年06月08日 | 148.7229万元人民币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邵峰 | 1950年01月01日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业务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蒋铭伟 | 2004年03月17日 | 20,000万元人民币 | 实业投资 |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公司债券。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华通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18年6月2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18年12月21日至2024年6月13日止)。“华通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1.45元/股。2019年6月11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有关规定,“华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45元/股调整为11.37元/股。2020年5月26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华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37元/股调整为11.29元/股。2020年11月30日,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0名交易方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7,835,875股,“华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29元/股调整为10.33元/股。2021年6月7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华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33元/股调整为10.15元/股。2022年1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登记手续。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12,515,000股。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华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15元/股调整为10.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月17日起生效。2022年5月30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华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0.03元/股调整为9.73元/股。2022年12月27日,公司回购注销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65,000股限制性股票,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华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73元/股调整为9.7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2月29日起生效。
2、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转债简称 | 转股起止日期 | 发行总量(张) | 发行总金额 | 累计转股金额(元) | 累计转股数 (股) | 转股数量占转股开始日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 尚未转股金额(元) | 未转股金额占发行总金额的比例 |
华通转债 | 2018年12月21日 | 2,240,000 | 224,000,000.00 | 23,658,300.00 | 2,337,740.00 | 1.11% | 200,341,700.00 | 89.44% |
3、前十名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可转债持有人名称 | 可转债持有人性质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数量(张)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金额(元)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占比 |
1 |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六组合 | 其他 | 40,000 | 4,000,000.00 | 2.00%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4,640 | 3,464,000.00 | 1.73% |
3 | 上海展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展弘稳泰对冲运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2,920 | 3,292,000.00 | 1.64% |
4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零一组合 | 其他 | 30,000 | 3,000,000.00 | 1.50% |
5 | 陆建国 | 境内自然人 | 29,680 | 2,968,000.00 | 1.48% |
6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致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5,000 | 2,500,000.00 | 1.25% |
7 | 陈雪君 | 境内自然人 | 23,280 | 2,328,000.00 | 1.16% |
8 | 上海梭罗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梭罗-宁泉稳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0,250 | 2,025,000.00 | 1.01% |
9 | 黄永山 | 境内自然人 | 20,000 | 2,000,000.00 | 1.00% |
1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0,000 | 2,000,000.00 | 1.00% |
4、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公司报告期末相关财务指标具体内容详见“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委托联合评级对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华通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联合评级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华通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评级出具的《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是 ?否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1.27 | 1.30 | -2.31% |
资产负债率 | 66.32% | 63.73% | 2.59% |
速动比率 | 0.58 | 0.56 | 3.57%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55,863.89 | 59,675.20 | -6.39%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15.33% | 20.05% | -4.72% |
利息保障倍数 | 15.34 | 17.08 | -10.19%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31.19 | 19.92 | 56.58%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7.75 | 19.27 | -7.89%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3年04月25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1528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斌、唐成 |
审计报告正文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农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浙农股份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浙农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收入的确认 | |
收入的会计政策详情及分析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注释二十六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注释四十一。 由于收入是浙农股份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 | 我们针对此事项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对公司收入与收款业务的关键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测试,确定内控设计是否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2)我们与管理层沟通其对凌驾于控制之上的舞弊行为应对措施; (3)抽样检查主要收入的支持性文件,如:合同、发货单等; (4)向重要客户实施函证及替代程序,确认本期发生的销售金额及往来款项余额; (5)对产品的毛利率进行分析性复核; |
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浙农股份收入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浙农股份收入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6)抽样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重要的营业收入会计记录,确定是否存在提前或延后确认营业收入的情况。 |
(二)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 |
存货的会计政策详情及分析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注释十二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注释九。 由于存货金额重大,且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浙农股份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针对此事项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和评估管理层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内部控制; (2)对于能够获取公开市场销售价格的存货,独立查询公开市场价格信息;对于无法获取公开市场销售价格的存货,抽样对估计售价与近期实际售价进行比较,评价管理层对可变现净值的估计是否恰当; (3)测试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4)结合存货监盘,检查期末存货中是否存在库龄较长、型号陈旧、售价波动、技术或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形,评价管理层是否已合理估计可变现净值; (5)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做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
四、其他信息
浙农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浙农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浙农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浙农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浙农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浙农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浙农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斌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唐成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573,814,417.06 | 3,408,554,659.6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3,664,400.00 | 1,053,048,940.61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957,646,875.75 | 636,855,009.84 |
应收款项融资 | 76,260,009.82 | 185,922,863.90 |
预付款项 | 3,190,129,797.38 | 2,093,915,695.6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56,581,506.74 | 149,891,839.4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067,924,492.77 | 4,923,700,306.7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8,636,307.53 | 134,241,395.38 |
流动资产合计 | 15,404,657,807.05 | 12,586,130,711.2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86,228,439.88 | 154,972,646.1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24,462,800.00 | 714,996,8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20,199,708.80 | 226,652,309.41 |
投资性房地产 | 34,256,767.43 | 40,138,224.08 |
固定资产 | 1,048,162,283.65 | 1,008,825,777.34 |
在建工程 | 134,494,108.47 | 110,913,744.4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27,302,405.72 | 348,019,660.34 |
无形资产 | 530,522,815.88 | 396,649,085.2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407,845,786.45 | 418,071,296.91 |
长期待摊费用 | 286,337,242.75 | 249,593,379.5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1,279,552.06 | 62,345,588.1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686,116.49 | 8,856,485.1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099,778,027.58 | 3,740,034,996.78 |
资产总计 | 19,504,435,834.63 | 16,326,165,707.9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415,301,268.43 | 1,869,904,310.4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22,060.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373,690,974.59 | 2,111,115,168.45 |
应付账款 | 1,424,278,950.80 | 1,951,043,581.0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381,114,340.28 | 2,273,486,322.5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79,106,372.30 | 412,892,957.03 |
应交税费 | 274,938,066.25 | 321,757,352.78 |
其他应付款 | 555,620,239.30 | 332,746,819.8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17,600,00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2,668,514.04 | 198,337,789.75 |
其他流动负债 | 268,354,288.53 | 196,036,246.97 |
流动负债合计 | 12,125,073,014.52 | 9,667,542,608.8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198,610,373.18 | 208,081,792.58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 | 369,344,608.56 | 294,937,715.23 |
长期应付款 | 8,507,587.25 | 7,471,167.4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9,108,963.63 | 40,851,518.9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4,581,046.60 | 185,155,217.2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10,152,579.22 | 736,497,411.51 |
负债合计 | 12,935,225,593.74 | 10,404,040,020.3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02,123,615.00 | 487,993,03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34,190,784.29 | 37,922,777.27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11,618,513.34 | 513,852,637.50 |
减:库存股 | 60,420,0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205,094,917.35 | 199,465,275.22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1,209,717.03 | 59,240,062.5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748,060,355.10 | 2,298,736,144.3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111,877,902.11 | 3,597,209,933.87 |
少数股东权益 | 2,457,332,338.78 | 2,324,915,753.7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569,210,240.89 | 5,922,125,687.6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9,504,435,834.63 | 16,326,165,707.99 |
法定代表人:包中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珏莹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9,518,253.28 | 121,077,933.0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0,000,000.00 | 100,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3,667,540.77 | 163,161,379.7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623,420.78 | 5,491,615.92 |
其他应收款 | 157,945,535.00 | 87,104,689.8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5,845,886.3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748.05 | 4,432,107.34 |
流动资产合计
流动资产合计 | 392,778,497.88 | 497,113,612.23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868,066,291.13 | 2,767,985,611.1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8,347,877.95 | 29,672,219.99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9,044,897.04 | 7,050,445.3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8,428.10 | 441,813.3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381,034.84 | 3,072,196.5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08,908,529.06 | 2,808,222,286.33 |
资产总计 | 3,301,687,026.94 | 3,305,335,898.5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4,954,785.75 | |
应付账款 | 19,016,181.88 | 88,984,165.4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8,010.12 | 3,588,835.54 |
应付职工薪酬 | 350,000.00 | |
应交税费 | 1,123,344.06 | 796,559.75 |
其他应付款 | 74,643,211.03 | 11,576,083.9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2,170,160.23 | 2,302,084.58 |
流动负债合计 | 96,990,907.32 | 132,552,514.9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198,610,373.18 | 208,081,792.58 |
其中:优先股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444,502.68 | 2,780,807.8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26,114.8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1,054,875.86 | 212,788,715.33 |
负债合计 | 298,045,783.18 | 345,341,230.3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02,123,615.00 | 487,993,03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34,190,784.29 | 37,922,777.27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229,906,396.58 | 2,105,397,566.80 |
减:库存股 | 60,420,0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1,209,717.03 | 59,240,062.58 |
未分配利润 | 226,630,730.86 | 269,441,224.5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003,641,243.76 | 2,959,994,668.2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301,687,026.94 | 3,305,335,898.56 |
法定代表人:包中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珏莹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1,813,272,502.34 | 35,145,554,657.95 |
其中:营业收入 | 41,813,272,502.34 | 35,145,554,657.9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0,214,131,529.54 | 33,523,348,591.71 |
其中:营业成本 | 38,535,191,944.68 | 31,890,021,611.2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71,951,443.03 | 62,949,334.24 |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 | 817,393,155.53 | 764,369,441.95 |
管理费用 | 719,993,476.03 | 722,151,173.28 |
研发费用 | 18,044,858.29 | 13,546,859.08 |
财务费用 | 51,556,651.98 | 70,310,171.88 |
其中:利息费用 | 111,744,184.59 | 108,274,931.63 |
利息收入 | 79,286,760.51 | 49,145,044.20 |
加:其他收益 | 82,712,235.71 | 56,250,196.1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8,910,649.26 | 108,866,826.5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310,318.83 | 14,164,838.9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294,093.62 | 46,483,920.77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792,615.36 | 84,730.9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2,646,713.44 | -71,490,827.0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278,642.72 | 25,613,133.3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76,309,078.07 | 1,788,014,046.96 |
加:营业外收入 | 25,306,959.41 | 18,911,438.45 |
减:营业外支出 | 20,256,696.29 | 16,559,964.2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81,359,341.19 | 1,790,365,521.21 |
减:所得税费用 | 407,764,810.95 | 413,632,476.2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73,594,530.24 | 1,376,733,044.96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73,594,530.24 | 1,376,733,044.96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09,794,643.57 | 656,504,784.65 |
2.少数股东损益 | 663,799,886.67 | 720,228,260.31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4,376,482.12 | 77,654,918.35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666,247.54 | 58,561,378.78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513,583.83 | 59,188,434.64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16,000.00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513,583.83 | 60,604,434.64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152,663.71 | -627,055.86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152,663.71 | -627,055.86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710,234.58 | 19,093,539.57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287,971,012.36 | 1,454,387,963.3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17,460,891.11 | 715,066,163.4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70,510,121.25 | 739,321,799.88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24 | 1.35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20 | 1.3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681,601.10元。法定代表人:包中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珏莹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9,640,337.46 | 974,718,908.50 |
减:营业成本 | 27,165,660.87 | 938,343,487.79 |
税金及附加 | 435,335.84 | 1,582,617.33 |
销售费用 | 407,546.74 | 10,351,338.23 |
管理费用 | 16,814,895.30 | 4,172,834.07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2,106,714.90 | 14,198,736.64 |
其中:利息费用 | 14,388,369.61 | 15,835,029.08 |
利息收入 | 2,337,247.67 | 1,670,084.02 |
加:其他收益 | 559,135.71 | 409,071.5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3,168,164.38 | 283,566,301.3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93,540.92 | 1,469,155.7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10.0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7,931,024.82 | 291,515,733.08 |
加:营业外收入 | 571,525.68 | |
减:营业外支出 | 24,022.1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8,502,550.50 | 291,491,710.98 |
减:所得税费用 | -1,193,993.95 | -2,369,558.56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9,696,544.45 | 293,861,269.54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9,696,544.45 | 293,861,269.54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9,696,544.45 | 293,861,269.54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法定代表人:包中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珏莹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6,225,095,323.85 | 40,854,900,408.04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7,483,000.66 | 203,772.6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7,061,633.34 | 308,525,074.0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649,639,957.85 | 41,163,629,254.7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881,288,133.16 | 37,480,332,130.08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83,080,731.90 | 992,496,831.9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97,282,422.46 | 682,658,669.5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19,191,022.98 | 638,536,745.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680,842,310.50 | 39,794,024,376.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68,797,647.35 | 1,369,604,877.8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23,631,975.19 | 1,499,061,965.2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1,992,349.56 | 99,676,655.2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7,585,648.22 | 124,116,262.09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9,157,018.3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82.9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83,209,972.97 | 1,732,016,683.7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71,385,607.27 | 373,833,671.8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99,647,333.70 | 1,641,206,793.76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5,954,249.64 | 8,630,344.88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14,722.8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76,987,190.61 | 2,024,785,533.3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6,222,782.36 | -292,768,849.5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0,269,040.48 | 98,336,9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3,075,297.08 | 98,336,9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744,712,225.49 | 2,723,797,991.68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4,030,391.82 | 170,657,227.6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49,011,657.79 | 2,992,792,119.3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345,184,220.22 | 1,854,230,256.5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 781,876,244.60 | 673,664,411.64 |
现金
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550,104,291.80 | 496,314,779.25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40,502,851.83 | 873,163,282.3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67,563,316.65 | 3,401,057,950.5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8,551,658.86 | -408,265,831.1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629,216.66 | 2,994,641.4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51,839,554.19 | 671,564,838.5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26,672,541.59 | 1,455,107,703.0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78,512,095.78 | 2,126,672,541.59 |
法定代表人:包中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珏莹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4,127,449.22 | 1,150,437,423.18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354,932.1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08,413.80 | 5,373,739.1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4,590,795.21 | 1,155,811,162.3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0,879,562.70 | 1,044,381,404.2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45,700.06 | 10,171,538.9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08,335.12 | 4,284,337.4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817,305.57 | 149,064,605.4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5,450,903.45 | 1,207,901,886.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60,108.24 | -52,090,723.7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3,168,164.38 | 283,566,301.3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0,2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3,168,164.38 | 683,596,501.3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482,062.60 | 3,072,196.5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0,000,000.00 | 440,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4,482,062.60 | 443,072,196.5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686,101.78 | 240,524,304.8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7,193,743.4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954,785.75 | 9,589,841.2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2,148,529.15 | 9,589,841.2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3,714,866.73 | 103,019,390.7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64,55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6,579,416.73 | 178,019,390.7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430,887.58 | -168,429,549.5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395,105.96 | 20,004,031.5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6,123,147.32 | 76,119,115.7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9,518,253.28 | 96,123,147.32 |
法定代表人:包中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珏莹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87,993,037.00 | 37,922,777.27 | 495,352,637.50 | 199,465,275.22 | 59,240,062.58 | 2,306,049,344.82 | 3,586,023,134.39 | 2,324,693,463.78 | 5,910,716,598.1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8,500,000.00 | -7,313,200.52 | 11,186,799.48 | 222,290.00 | 11,409,089.48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87,993,037.00 | 37,922,777.27 | 513,852,637.50 | 199,465,275.22 | 59,240,062.58 | 2,298,736,144.30 | 3,597,209,933.87 | 2,324,915,753.78 | 5,922,125,687.6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130,578.00 | -3,731,992.98 | 97,765,875.84 | 60,420,000.00 | 5,629,642.13 | 11,969,654.45 | 449,324,210.80 | 514,667,968.24 | 132,416,585.00 | 647,084,553.2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666,247.54 | 609,794,643.57 | 617,460,891.11 | 670,510,121.25 | 1,287,971,012.3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130,578.00 | -3,731,992.98 | 97,951,679.31 | 60,420,000.00 | 47,930,264.33 | 181,323,255.55 | 229,253,519.8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950,000.00 | 41,375,503.92 | 53,325,503.92 | 163,900,197.08 | 217,225,701.00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180,578.00 | -3,731,992.98 | 22,218,456.38 | 20,667,041.40 | 20,667,041.4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2,688,844.51 | 60,420,000.00 | -27,731,155.49 | 17,391,835.49 | -10,339,320.00 | ||||||||||
4.其他 | 1,668,874.50 | 1,668,874.50 | 31,222.98 | 1,700,097.48 | |||||||||||
(三)利润分配 | 11,969,654.45 | -162,507,038.18 | -150,537,383.73 | -719,416,791.80 | -869,954,175.5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969,654.45 | -11,969,654.4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0,537,383.73 | -150,537,383.73 | -719,416,791.80 | -869,954,175.5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036,605.41 | 2,036,605.41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2,036,605.41 | 2,036,605.41 |
6.其他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85,803.47 | -185,803.47 | -185,803.4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2,123,615.00 | 34,190,784.29 | 611,618,513.34 | 60,420,000.00 | 205,094,917.35 | 71,209,717.03 | 2,748,060,355.10 | 4,111,877,902.11 | 2,457,332,338.78 | 6,569,210,240.89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87,987,374.00 | 37,932,675.69 | 497,798,370.06 | 140,903,896.44 | 29,853,935.63 | 1,764,889,347.50 | 2,959,365,599.32 | 2,026,058,794.54 | 4,985,424,393.8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87,987,374.00 | 37,932,675.69 | 497,798,370.06 | 140,903,896.44 | 29,853,935.63 | 1,764,889,347.50 | 2,959,365,599.32 | 2,026,058,794.54 | 4,985,424,393.8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663.00 | -9,898.42 | 16,054,267.44 | 58,561,378.78 | 29,386,126.95 | 533,846,796.80 | 637,844,334.55 | 298,856,959.24 | 936,701,293.7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8,561,378.78 | 658,384,303.75 | 716,945,682.53 | 739,446,581.88 | 1,456,392,264.41 | ||||||||||
(二)所有者投入 | 5,663.00 | -9,89 | -2,44 | -2,45 | 110,255,366.61 | 107,804,746.59 |
和减少资本
和减少资本 | 8.42 | 6,384.60 | 0,620.0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3,889,400.00 | 143,889,4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5,663.00 | -9,898.42 | 57,250.39 | 53,014.97 | 53,014.97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503,634.99 | -2,503,634.99 | -33,634,033.39 | -36,137,668.38 | |||||||||||
(三)利润分配 | 29,386,126.95 | -117,224,306.43 | -87,838,179.48 | -551,067,279.25 | -638,905,458.7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9,386,126.95 | -29,386,126.9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7,838,179.48 | -87,838,179.48 | -551,067,279.25 | -638,905,458.7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8,500,652.04 | -7,313,200.52 | 11,187,451.52 | 222,290.00 | 11,409,741.52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87,993,037.00 | 37,922,777.27 | 513,852,637.50 | 199,465,275.22 | 59,240,062.58 | 2,298,736,144.30 | 3,597,209,933.87 | 2,324,915,753.78 | 5,922,125,687.65 |
法定代表人:包中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珏莹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87,993,037.00 | 37,922,777.27 | 2,105,397,566.80 | 59,240,062.58 | 269,441,224.59 | 2,959,994,668.2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87,993,037.00 | 37,922,777.27 | 2,105,397,566.80 | 59,240,062.58 | 269,441,224.59 | 2,959,994,668.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130,578.00 | -3,731,992.98 | 124,508,829.78 | 60,420,000.00 | 11,969,654.45 | -42,810,493.73 | 43,646,575.5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9,696,544.45 | 119,696,544.45 |
(二)所
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130,578.00 | -3,731,992.98 | 124,508,829.78 | 60,420,000.00 | 74,487,414.8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950,000.00 | 52,209,693.40 | 64,159,693.4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180,578.00 | -3,731,992.98 | 22,218,456.38 | 20,667,041.4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0,080,680.00 | 60,420,000.00 | -10,339,32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969,654.45 | -162,507,038.18 | -150,537,383.7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969,654.45 | -11,969,654.4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0,537,383.73 | -150,537,383.73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2,123,615.00 | 34,190,784.29 | 2,229,906,396.58 | 60,420,000.00 | 71,209,717.03 | 226,630,730.86 | 3,003,641,243.76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87,987,374.00 | 37,932,675.69 | 2,105,340,316.41 | 29,853,935.63 | 92,804,261.48 | 2,753,918,563.2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87,987,374.00 | 37,932,675.69 | 2,105,340,316.41 | 29,853,935.63 | 92,804,261.48 | 2,753,918,563.2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663.00 | -9,898.42 | 57,250.39 | 29,386,126.95 | 176,636,963.11 | 206,076,105.0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3,861,269.54 | 293,861,269.5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663.00 | -9,898.42 | 57,250.39 | 53,014.9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5,663.00 | -9,898.42 | 57,250.39 | 53,014.97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9,386,126.95 | -117,224,306.43 | -87,838,179.4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9,386,126.95 | -29,386,126.95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7,838,179.48 | -87,838,179.48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87,993,037.00 | 37,922,777.27 | 2,105,397,566.80 | 59,240,062.58 | 269,441,224.59 | 2,959,994,668.24 |
法定代表人:包中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珏莹
三、公司基本情况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在绍兴县华通医药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华通医药有限公司系于1999年7月经绍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绍县供联[1999]73号文批准,由绍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绍兴县柯桥供销合作社、绍兴县马山供销合作社、绍兴县平水供销合作社、绍兴县鉴湖供销合作社及钱木水等45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16184714D,于2015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2020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41 号),核准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汪路平等 16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重组”)。2020年11月12日完成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购买资产股权过户工商登记手续。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502,123,615.00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9,943,037.00元,注册地:绍兴市柯桥区,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肥料销售,肥料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零售、二手车经销、二手车经纪、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医药批发、医药零售、医药生产、医药展会、第三方医药物流、医疗服务等。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5日批准报出。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27 收入”。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五、15长期股权投资”。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0、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1、存货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零售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农资、医药产品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汽车类存货发出时按个别认定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2、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3、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4、持有待售资产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5、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6、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17、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30 | 0.00-5.00 | 3.17-2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 | 0.00-5.00 | 6.33-2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10 | 0.00-5.00 | 9.5-33.33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00-5.00 | 19.00-33.33 |
其他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00-5.00 | 19.00-33.33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3)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8、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19、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a.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b.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20-50年 | 年限平均法 | 土地使用年限 |
软件 | 5-10年 | 年限平均法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专有技术 | 60个月 | 年限平均法 | 预计受益期 |
排污权 | 28个月 | 年限平均法 | 预计受益期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1、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1)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或其它合理方法平均摊销。
2)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23、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4、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5、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6、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27、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零售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
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8、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0、租赁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对所有租赁选择采用简化方法,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a.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
b.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以及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c.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d.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21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a.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c.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d.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e.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5)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本公司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
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3)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五、27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1)作为承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31、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2)套期会计
1)套期保值的分类
a.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除外汇风险外)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b.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此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或一项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包含的外汇风险。
c.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2)套期关系的指定及套期有效性的认定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公司对套期关系有正式的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项目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的性质、套期类型、以及本公司对套期工具有效性的评估。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
本公司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判断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满足运用套期会计对于有效性的要求。如果不满足,则终止运用套期关系。
运用套期会计,应当符合下列套期有效性的要求:
a.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b.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c.采用适当的套期比率,该套期比率不会形成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从而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如果套期比率不再适当,但套期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应当对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进行调整,以使得套期比率重新满足有效性的要求。
3)套期会计处理方法
a.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因套期风险而形成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就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有关的公允价值套期而言,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在调整日至到期日之间的剩余期间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实际利率法的摊销可于账面价值调整后随即开始,并不得晚于被套期项目终止针对套期风险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而进行的调整。
如果被套期项目终止确认,则将未摊销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该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亦计入当期损益。
b.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交易影响当期损益的,如当被套期财务收入或财务费用被确认或预期销售发生时,则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入当期损益。如果被套期项目是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成本,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或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预计不会发生,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套期工具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并未被替换或展期),或者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影响当期损益。
c.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其处理与现金流量套期类似。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中被确定为有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无效套期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处置境外经营时,任何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3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a.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b.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2)执行《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于2022 年5 月19 日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 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 年6 月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2022 年6 月30 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a.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 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b.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c.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5%、3%、0% |
消费税 | 按应税销售收入计缴 | 1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1%、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0%、15%、2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杭州浙农广通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浙江浙农飞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浙农现代农业(嘉兴)有限公司 | 20% |
桐乡市浙农杭白菊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浙农现代农业(淳安)有限公司 | 20% |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江嘉善)浙农科技有限公司 | 20% |
诸暨市浙农农业飞防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浙农现代农业(江山)有限公司 | 20% |
爱普资源有限公司[注] | 16.5% |
宁波甬汽广告有限公司 | 20% |
杭州金诚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 | 20% |
杭州迪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浙江甬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甬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0% |
余姚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宁波金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 |
宁波甬通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 20% |
台州迪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宁波智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丽水宝顺行悦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丽水悦诚广告有限公司 | 20% |
丽水宝顺行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 |
丽水宝顺行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 20% |
台州宝诚悦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台州宝诚悦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临海宝诚悦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通骋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杭州景岳堂药材有限公司 | 20% |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 15% |
绍兴市柯桥区景岳堂中医门诊部 | 20% |
绍兴柯桥华通会展有限公司 | 20% |
惠多利环保科技(镇江)有限公司 | 20% |
惠多利智慧农业(上海)有限公司 | 20% |
浙江农资集团临安惠多利有限公司 | 20% |
温州市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 |
平阳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 |
浙江农资集团宁波惠多利销售有限公司 | 20%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贸易有限公司 | 20% |
嵊州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 |
新昌县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 |
湖州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 |
长兴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 |
惠农国际有限公司[注] | 16.5% |
陕西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 |
浙江台州农资物流有限公司 | 20% |
平湖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 |
金华浙农苗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浙江惠多利肥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浙江农资集团金华惠多利销售有限公司 | 20% |
龙游县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 |
兰溪市浙农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 |
浙江武义供销农资有限公司 | 20% |
杭州惠多利肥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浙江金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中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 |
金华金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 |
绍兴宝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 |
绍兴金昌之宝二手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宁波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嘉兴嘉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苏州瑞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绍兴睿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宁波瑞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诸暨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金华瑞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桐乡市顺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绍兴瑞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海宁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海宁瑞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宁波市瑞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瑞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绍兴上虞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瑞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添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瑞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苏州瑞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金瑞顺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宜兴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文瑞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瑞勤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至瑞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金瑞辰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瑞景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绍兴上虞瑞湖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绍兴东晨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诸暨达瑞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海宁金瑞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海宁瑞奥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桐乡市瑞顺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苏州瑞垚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宁波市瑞升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至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南京瑞湖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 |
宁波瑞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扬州宝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南京瑞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苏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 |
东阳达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辰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扬州瑞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嘉兴市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温州金惠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浙江兴农农资有限公司 | 20% |
浙江浙农植保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 20% |
江西金惠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 |
浦江浙农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浙江兴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宁波兴振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湖南省金惠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 |
湖州金惠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浙江石原金牛农药有限公司 | 20% |
济南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 |
宁波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 |
浙江石原金牛特种肥料有限公司 | 20% |
浙江石原金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杭州腾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浙江农资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浙江浙农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 20% |
浙江浙农农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20% |
台州金诚庆铃汽车有限公司 | 20% |
浙江金诚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台州浙农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 |
开化惠乐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 20% |
浙江天泰化工有限公司 | 20% |
浙江中农在线智慧农业有限公司 | 15% |
注:注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公司。
2、税收优惠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49号《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及绍兴县国家税务局钱清税务分局出具的浙国税减备告字[2013]第35号《税收减免登记备案告知书》,饮片加工业务符合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自2013年3月19日起执行企业所得税免税税收优惠。
2、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各子公司采用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详见本报告附注六、1。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度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为GR201933004774,公司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中农在线智慧农业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度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为GR202233007811,公司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农技推广、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广通植保防治服务专业合作社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所得税免税税收优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42,650.46 | 522,541.41 |
银行存款 | 3,659,268,662.46 | 2,114,367,384.39 |
其他货币资金 | 1,913,803,104.14 | 1,293,664,733.85 |
合计 | 5,573,814,417.06 | 3,408,554,659.6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65,732,906.77 | 76,714,588.35 |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837,054,002.57 | 1,193,935,873.30 |
远期锁汇保证金 | 9,480,333.46 | |
履约保证金 | 17,723,680.71 | 35,143,014.08 |
保函保证金
保函保证金 | 39,449,638.00 | 41,548,381.22 |
其他保证金 | 1,075,000.00 | 1,774,516.00 |
合计
合计 | 1,895,302,321.28 | 1,281,882,118.06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13,664,400.00 | 1,053,048,940.61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1,574,400.00 | 3,564,830.00 |
理财产品 | 212,090,000.00 | 1,049,484,110.61 |
合计 | 213,664,400.00 | 1,053,048,940.61 |
3、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565,045.92 | 0.47% | 3,440,566.52 | 75.37% | 1,124,479.40 | 1,718,053.50 | 0.27% | 1,167,571.95 | 67.96% | 550,481.5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67,943,013.54 | 99.53% | 11,420,617.19 | 1.18% | 956,522,396.35 | 643,856,726.47 | 99.73% | 7,552,198.18 | 1.17% | 636,304,528.29 |
合计 | 972,508,059.46 | 100.00% | 14,861,183.71 | 957,646,875.75 | 645,574,779.97 | 100.00% | 8,719,770.13 | 636,855,009.8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零星客户 | 4,565,045.92 | 3,440,566.52 | 75.37% | 可回收性差 |
合计 | 4,565,045.92 | 3,440,566.5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58,822,799.67 | 9,946,506.52 | 1.04% |
1至2年 | 7,849,885.54 | 1,009,812.20 | 12.86% |
2至3年 | 427,164.23 | 42,716.42 | 10.00% |
3年以上 | 843,164.10 | 421,582.05 | 50.00% |
合计
合计 | 967,943,013.54 | 11,420,617.1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59,471,971.67 |
1至2年 | 8,606,445.76 |
2至3年 | 2,684,343.03 |
3年以上 | 1,745,299.00 |
合计 | 972,508,059.46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8,719,770.13 | 7,325,033.06 | 1,183,619.48 | 14,861,183.71 | ||
合计 | 8,719,770.13 | 7,325,033.06 | 1,183,619.48 | 14,861,183.71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零星应收账款 | 1,183,619.48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9,720,925.01 | 4.08% | 409,914.61 |
第二名 | 29,035,560.54 | 2.99% | 741,483.61 |
第三名 | 29,499,412.73 | 3.03% | 162,424.65 |
第四名 | 24,014,057.57 | 2.47% | 612,048.87 |
第五名 | 19,250,000.00 | 1.98% | 96,250.00 |
合计 | 141,519,955.85 | 14.55% |
(5)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76,260,009.82 | 185,922,863.90 |
应收账款 | ||
合计 | 76,260,009.82 | 185,922,863.9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 30,385,189.31 | 73,312,537.88 |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886,851,236.45 | 986,323,995.19 |
5、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171,596,185.74 | 99.42% | 2,076,846,093.88 | 99.19% |
1至2年 | 17,240,171.36 | 0.54% | 15,854,737.64 | 0.76% |
2至3年 | 1,180,183.59 | 0.04% | 933,353.75 | 0.04% |
3年以上 | 113,256.69 | 281,510.34 | 0.01% | |
合计 | 3,190,129,797.38 | 2,093,915,695.61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524,599,040.97 | 16.44 |
第二名 | 402,316,339.10 | 12.61 |
第三名
第三名 | 105,270,311.48 | 3.30 |
第四名 | 101,953,167.72 | 3.20 |
第五名 | 75,541,107.09 | 2.37 |
合计 | 1,209,679,966.36 | 37.92 |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56,581,506.74 | 149,891,839.45 |
合计 | 156,581,506.74 | 149,891,839.45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及代垫款 | 52,553,867.10 | 39,325,965.80 |
备用金 | 2,785,310.20 | 3,056,202.15 |
押金及保证金 | 105,866,642.39 | 110,748,233.93 |
合计 | 161,205,819.69 | 153,130,401.88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62,104.08 | 139,272.55 | 2,937,185.80 | 3,238,562.43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16,092.44 | 116,092.44 | ||
——转入第三阶段 | 49,598.38 | 49,598.38 | ||
本期计提 | 404,941.52 | 115,930.16 | 1,186,104.44 | 1,706,976.12 |
本期转回 | 73,703.00 | 5,963.78 | 79,666.78 | |
本期转销 | 75,868.00 | 75,868.00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450,953.16 | 131,901.33 | 4,041,458.46 | 4,624,312.95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1年以内(含1年) | 123,447,098.68 |
1至2年 | 9,661,302.83 |
2至3年 | 10,006,589.67 |
3年以上 | 18,090,828.51 |
合计 | 161,205,819.69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子公司退出合并范围减少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238,562.43 | 1,467,582.30 | 75,868.00 | 5,963.78 | 4,624,312.95 | |
合计 | 3,238,562.43 | 1,467,582.30 | 75,868.00 | 5,963.78 | 4,624,312.95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零星其他应收款项 | 75,868.00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37,790,894.10 | 2年以内、3年以上 | 23.44% | |
第二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6,835,095.65 | 1年以内、2-3年 | 10.44% | |
第三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9,420,012.00 | 1年以内 | 5.84% | |
第四名 | 往来及代垫款 | 3,995,300.00 | 1年以内 | 2.48% | 199,765.00 |
第五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3,447,300.00 | 2-3年 | 2.14% | |
合计 | 71,488,601.75 | 44.34% | 199,765.00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期末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期末无因转移其他应收款项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03,070,544.76 | 87,657.14 | 102,982,887.62 | 95,395,784.96 | 102,827.23 | 95,292,957.73 |
在产品 | 25,364,661.25 | 25,364,661.25 | 25,322,077.18 | 25,322,077.18 | ||
库存商品 | 4,749,175,010.76 | 137,864,631.30 | 4,611,310,379.46 | 4,078,597,218.56 | 67,811,918.34 | 4,010,785,300.22 |
周转材料 | 7,177,613.24 | 7,177,613.24 | 6,192,760.43 | 6,192,760.43 | ||
在途物资 | 321,088,951.20 | 321,088,951.20 | 786,107,211.21 | 786,107,211.21 | ||
合计 | 5,205,876,781.21 | 137,952,288.44 | 5,067,924,492.77 | 4,991,615,052.34 | 67,914,745.57 | 4,923,700,306.77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02,827.23 | 15,170.09 | 87,657.14 | |||
库存商品 | 67,811,918.34 | 132,421,202.98 | 62,368,490.02 | 137,864,631.30 | ||
合计 | 67,914,745.57 | 132,421,202.98 | 62,383,660.11 | 137,952,288.44 |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委托贷款 | ||
未抵扣进项税及预缴税金 | 168,636,307.53 | 134,241,395.38 |
合计 | 168,636,307.53 | 134,241,395.38 |
9、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 | 减少投 | 权益法下确认 | 其他综合收益 | 其他权 | 宣告发放现金 | 计提减 | 其他 |
值)
值) | 资 | 资 | 的投资损益 | 调整 | 益变动 | 股利或利润 | 值准备 | 值)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浙江农资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3,387,287.79 | 8,882,852.32 | -314,921.14 | 111,955,218.97 | |||||||
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19,978,285.80 | 2,497,117.71 | 5,977,717.22 | 16,497,686.29 | |||||||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28,753,579.04 | -191,170.71 | 28,562,408.33 | ||||||||
衢州市衢江区农合联农资有限公司 | 262,962.15 | -103,974.21 | 158,987.94 | ||||||||
赤峰三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372,350.98 | 18,600,000.00 | -3,929.38 | 19,968,421.60 | |||||||
安徽拂晓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36.04 | 7,147,013.75 | 7,146,777.71 | ||||||||
浙江华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1,218,180.42 | -770,340.86 | 1,491,099.48 | 1,938,939.04 | |||||||
小计 | 154,972,646.18 | 18,600,000.00 | 10,310,318.83 | -314,921.14 | 5,977,717.22 | 8,638,113.23 | 186,228,439.88 | ||||
合计 | 154,972,646.18 | 18,600,000.00 | 10,310,318.83 | -314,921.14 | 5,977,717.22 | 8,638,113.23 | 186,228,439.88 |
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天源农化国际有限公司 | 13,755,100.00 | 12,592,000.00 |
金华市粮丰植保专业合作社 | 373,400.00 | 440,000.00 |
灵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306,000,000.00 | 275,164,900.00 |
嘉兴市绿江葡萄专业合作社 | 74,700.00 | 88,000.00 |
龙游多狸山果蔬专业合作社 | 300,000.00 | 300,000.00 |
衢州市衢江区双杨家庭农场
衢州市衢江区双杨家庭农场 | 100,000.00 | |
三门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 | 44,400.00 |
绍兴市上虞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324,100.00 | 4,134,600.00 |
桐乡市龙翔农机粮油专业合作社 | 459,000.00 | 453,500.00 |
杭州临安农合联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99,900.00 | 480,000.00 |
临安岛石林丰山核桃专业合作社 | 56,100.00 | 66,000.00 |
嵊州市灵峰香榧专业合作社 | 46,700.00 | 55,000.00 |
平湖市新埭镇建丰农场 | 280,000.00 | 330,000.00 |
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2,700,000.00 | 2,700,000.00 |
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0,830,500.00 |
上海华东化肥联合有限公司 | 1,247,200.00 | 1,223,100.00 |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40,660,000.00 | 44,772,300.00 |
中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743,500.00 | 737,000.00 |
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6,066,000.00 | 26,531,400.00 |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5,632,000.00 | 62,520,000.00 |
浙江美华鼎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7,400,000.00 | 29,610,000.00 |
建德市航头草莓专业合作社 | 529,700.00 | 546,100.00 |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16,400,000.00 | 231,200,000.00 |
中农集团种业控股有限公司 | 5,938,000.00 | |
杭州萧山航民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 70,000.00 | 70,000.00 |
杭州浙农稻米专业合作社 | 7,400.00 | 8,000.00 |
合计 | 724,462,800.00 | 714,996,800.00 |
1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20,199,708.80 | 226,652,309.41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220,199,708.80 | 226,652,309.41 |
衍生金融资产 | ||
其他 | ||
合计 | 220,199,708.80 | 226,652,309.41 |
12、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3,860,688.82 | 28,145,660.05 | 92,006,348.87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 |
加
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084,784.00 | 1,667,307.86 | 7,752,091.86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转回自用固定资产 | 6,084,784.00 | 1,667,307.86 | 7,752,091.86 |
4.期末余额 | 57,775,904.82 | 26,478,352.19 | 84,254,257.01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9,547,823.94 | 12,320,300.85 | 51,868,124.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18,423.43 | 713,480.84 | 2,731,904.27 |
(1)计提或摊销 | 2,018,423.43 | 713,480.84 | 2,731,904.27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71,139.48 | 631,400.00 | 4,602,539.48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转回自用固定资产 | 3,971,139.48 | 631,400.00 | 4,602,539.48 |
4.期末余额 | 37,595,107.89 | 12,402,381.69 | 49,997,489.5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180,796.93 | 14,075,970.50 | 34,256,767.43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312,864.88 | 15,825,359.20 | 40,138,224.08 |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
13、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48,162,283.65 | 1,008,825,777.34 |
合计 | 1,048,162,283.65 | 1,008,825,777.34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其他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61,953,562.26 | 327,986,538.44 | 257,226,742.02 | 72,785,957.35 | 59,864,650.61 | 1,679,817,450.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568,447.54 | 44,303,511.79 | 163,074,352.74 | 16,431,451.46 | 8,425,249.00 | 298,803,012.53 |
(1)购置 | 1,076,358.85 | 39,162,030.05 | 163,074,352.74 | 16,333,119.61 | 8,190,762.72 | 227,836,623.97 |
(2)在建工程转入 | 59,407,304.69 | 5,141,481.74 | 98,331.85 | 234,486.28 | 64,881,604.5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6,084,784.00 | 6,084,784.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509,279.86 | 13,119,920.69 | 144,856,536.19 | 6,658,309.50 | 10,353,497.10 | 207,497,543.34 |
(1)处置或报废 | 19,875,632.26 | 7,086,886.42 | 144,418,779.49 | 6,303,650.35 | 10,038,944.51 | 187,723,893.03 |
(2)因子公司退出合并范围减少 | 12,633,647.60 | 6,033,034.27 | 437,756.70 | 354,659.15 | 314,552.59 | 19,773,650.31 |
4.期末余额 | 996,012,729.94 | 359,170,129.54 | 275,444,558.57 | 82,559,099.31 | 57,936,402.51 | 1,771,122,919.8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01,294,241.70 | 202,217,974.40 | 75,444,566.00 | 51,201,413.22 | 40,740,345.37 | 670,898,540.69 |
2.本期增加金额 | 45,261,472.63 | 36,521,121.79 | 43,803,811.32 | 8,563,073.27 | 5,613,856.96 | 139,763,335.97 |
(1)计提 | 41,290,333.15 | 36,521,121.79 | 43,803,811.32 | 8,563,073.27 | 5,613,856.96 | 135,792,196.49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3,971,139.48 | 3,971,139.4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189,354.60 | 9,621,917.68 | 50,445,544.67 | 5,844,367.83 | 9,693,188.31 | 87,794,373.09 |
(1)处置或报废 | 8,054,951.47 | 6,065,918.43 | 50,029,675.79 | 5,514,457.24 | 9,427,482.85 | 79,092,485.78 |
(2)因子公司退出合并范围减少 | 4,134,403.13 | 3,555,999.25 | 415,868.88 | 329,910.59 | 265,705.46 | 8,701,887.31 |
4.期末余额 | 334,366,359.73 | 229,117,178.51 | 68,802,832.65 | 53,920,118.66 | 36,661,014.02 | 722,867,503.5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3,286.03 | 49,846.62 | 93,132.6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43,286.03 | 49,846.62 | 93,132.6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61,646,370.21 | 130,009,665.00 | 206,641,725.92 | 28,589,134.03 | 21,275,388.49 | 1,048,162,283.65 |
2.期初账面价值 | 660,659,320.56 | 125,725,278.01 | 181,782,176.02 | 21,534,697.51 | 19,124,305.24 | 1,008,825,777.3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期末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期末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长兴公司办公楼及仓库 | 216,988.51 | 产证办理中 |
临安公司於潜仓库 | 38,541.17 | 产证办理中 |
临安公司仓前仓库 | 179,124.04 | 产证办理中 |
门店营业用房 | 36,480.00 | 其所占用的土地性质系划拨所致 |
14、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34,494,108.47 | 110,913,744.45 |
合计 | 134,494,108.47 | 110,913,744.45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尿素溶液生产线 | 424,513.25 | 424,513.25 | ||||
绿色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工程 | 1,168,849.30 | 1,168,849.30 | 733,960.58 | 733,960.58 | ||
宁波惠多利农事服务中心 | 836,476.43 | 836,476.43 | ||||
宁波工厂二期 | 430,088.50 | 430,088.50 | 9,024,026.98 | 9,024,026.98 | ||
高塔造粒复合肥改建项目 | 825,962.65 | 825,962.65 | ||||
4S店装修改建工程 | 14,793,013.30 | 14,793,013.30 | 15,066,167.69 | 15,066,167.69 | ||
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建设 | 77,812,776.10 | 77,812,776.10 | 56,754,621.99 | 56,754,621.99 |
项目
项目 |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626,942.19 | 38,626,942.19 | 28,767,009.98 | 28,767,009.98 | ||
其他零星 | 143,443.98 | 143,443.98 | ||||
合计 | 134,494,108.47 | 134,494,108.47 | 110,913,744.45 | 110,913,744.4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尿素溶液生产线 | 424,513.25 | 512,101.76 | 936,615.01 | 其他 | ||||||||
绿色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工程 | 733,960.58 | 434,888.72 | 1,168,849.30 | 其他 | ||||||||
宁波惠多利农事服务中心 | 836,476.43 | 836,476.43 | 其他 | |||||||||
宁波工厂二期 | 9,024,026.98 | 5,161,010.60 | 13,754,949.08 | 430,088.50 | 其他 | |||||||
高塔造粒复合肥改建项目 | 825,962.65 | 825,962.65 | 其他 | |||||||||
挤压生产线技改项目 | 1,086,070.37 | 1,086,070.37 | 其他 | |||||||||
嘉兴现代农业农业服务中心 | 248,758.16 | 248,758.16 | 其他 | |||||||||
4S店装修改建 | 15,066,167.69 | 95,465,579.80 | 48,933,086.12 | 46,805,648.07 | 14,793,013.30 | 其他 |
工程
工程 | ||||||||||||
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建设项目 | 276,450,400.00 | 56,754,621.99 | 21,058,154.11 | 77,812,776.10 | 28.15% | 建设中 | 募股资金 |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5,824,700.00 | 28,767,009.98 | 9,859,932.21 | 38,626,942.19 | 58.68% | 建设中 | 募股资金 | |||||
其他零星 | 143,443.98 | 35,238.17 | 170,883.98 | 7,798.17 | 其他 | |||||||
合计 | 342,275,100.00 | 110,913,744.45 | 135,524,172.98 | 64,881,604.56 | 47,062,204.40 | 134,494,108.47 |
1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9,910,854.62 | 409,910,854.6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3,302,064.15 | 2,259,072.92 | 175,561,137.07 |
(1)新增租赁 | 173,302,064.15 | 2,259,072.92 | 175,561,137.07 |
3.本期减少金额 | 44,707,992.67 | 44,707,992.67 | |
(1)处置 | 44,707,992.67 | 44,707,992.67 | |
4.期末余额 | 538,504,926.10 | 2,259,072.92 | 540,763,999.0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1,891,194.28 | 61,891,194.2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837,430.17 | 391,757.86 | 80,229,188.03 |
(1)计提 | 79,837,430.17 | 391,757.86 | 80,229,188.03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658,789.01 | 28,658,789.01 | |
(1)处置 | 28,658,789.01 | 28,658,789.01 | |
4.期末余额 | 113,069,835.44 | 391,757.86 | 113,461,593.3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25,435,090.66 | 1,867,315.06 | 427,302,405.72 |
2.期初账面价值 | 348,019,660.34 | 348,019,660.34 |
1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专有技术及排污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83,476,551.56 | 10,854,313.35 | 3,376,318.37 | 497,707,183.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0,530,204.34 | 3,730,552.23 | 154,260,756.57 | |
(1)购置 | 148,862,896.48 | 3,730,552.23 | 152,593,448.71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回 | 1,667,307.86 | 1,667,307.8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432,163.46 | 7,432,163.46 | ||
(1)处置 | ||||
(2)因子公司退出合并范围减少 | 7,432,163.46 | 7,432,163.46 | ||
4.期末余额 | 626,574,592.44 | 14,584,865.58 | 3,376,318.37 | 644,535,776.3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2,474,712.00 | 6,372,116.49 | 2,211,269.59 | 101,058,098.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470,266.25 | 967,348.85 | 582,524.16 | 14,020,139.26 |
(1)计提 | 11,838,866.25 | 967,348.85 | 582,524.16 | 13,388,739.26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回 | 631,400.00 | 631,4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65,276.83 | 1,065,276.83 | ||
(1)处置 | ||||
(2)因子公司退出合并范围减少 | 1,065,276.83 | 1,065,276.83 | ||
4.期末余额 | 103,879,701.42 | 7,339,465.34 | 2,793,793.75 | 114,012,960.5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22,694,891.02 | 7,245,400.24 | 582,524.62 | 530,522,815.88 |
2.期初账面价值 | 391,001,839.56 | 4,482,196.86 | 1,165,048.78 | 396,649,085.20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杭州金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 | 148,460,062.50 | 产证办理中 |
在土地
在土地
1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40,887,695.76 | 40,887,695.76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855,754.88 | 2,855,754.88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42,390,282.50 | 42,390,282.50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57,739,871.22 | 57,739,871.22 |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40,383,797.77 | 40,383,797.77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79,747,891.70 | 79,747,891.70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96,043,818.22 | 96,043,818.22 | ||||
海宁新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65,422,590.91 | 65,422,590.91 | ||||
合计 | 425,471,702.96 | 425,471,702.96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海宁新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7,400,406.05 | 10,225,510.46 | 17,625,916.51 | |||
合计 | 7,400,406.05 | 10,225,510.46 | 17,625,916.51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被投资单位名称 | 资产组组合信息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包括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不含付息债务)以及分摊的商誉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包括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不含付息债务)以及分摊的商誉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包括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不含付息债务)以及分摊的商誉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包括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以及分摊的商誉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包括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不含付息债务)以及分摊的商誉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包括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不含付息债务)以及分摊的商誉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包括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不含付息债务)以及分摊的商誉。 |
海宁新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海宁新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包括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不含付息债务)以及分摊的商誉 |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是依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预算,采用现金流量预测方法计算。超过该期限的现金流量采用以下所述的估计增长率作出推算。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
主要参数 | 参数值 |
预测期增长率 | -2.18%-3.67% |
稳定期增长率 | 0.00% |
利润率 | 根据预测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计算 |
折现率 | 12.31%-13.83% |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增长率,并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利率为折现率。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商誉减值测试报告测试,期末海宁新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商誉减值人民币10,225,510.46元,其余各项商誉未发生减值。
1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0,697,511.83 | 2,981,657.69 | 3,207,588.17 | 10,471,581.35 | |
4S店装修及改扩建费用 | 238,891,839.29 | 76,562,728.29 | 34,128,956.70 | 5,462,467.24 | 275,863,143.64 |
零星工程 | 4,028.44 | 1,510.68 | 2,517.76 | ||
合计 | 249,593,379.56 | 79,544,385.98 | 37,338,055.55 | 5,462,467.24 | 286,337,242.75 |
1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56,690,460.39 | 38,343,029.84 | 78,593,228.81 | 19,314,746.75 |
应付职工薪酬 | 36,731,505.60 | 9,182,876.40 | 68,617,452.58 | 17,154,363.1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资产评估减值 | 2,658,408.12 | 664,602.03 | 2,900,081.84 | 725,020.46 |
长期资产折旧及摊销时间性差异 | 30,286,735.02 | 7,542,501.36 | 20,316,378.83 | 5,053,258.68 |
可抵扣亏损 | 101,959,801.50 | 25,076,494.60 | 80,297,805.65 | 20,051,338.6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6,600.00 | 3,985.00 | 55,600.00 | 11,120.00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133,553.13 | 33,388.28 | 141,900.21 | 35,475.05 |
股份支付 | 36,588,608.57 | 8,951,193.47 | ||
其他 | 5,925,924.32 | 1,481,481.08 | 1,061.41 | 265.35 |
合计 | 370,991,596.65 | 91,279,552.06 | 250,923,509.33 | 62,345,588.1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984,400.00 | 246,100.00 | 1,694,653.01 | 423,663.25 |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1,131,240.00 | 282,810.00 | ||
收入确认的时间性差异 | 46,418,488.24 | 11,604,622.06 | 46,418,488.24 | 11,604,622.06 |
资产评估增值 | 26,473,755.72 | 6,618,438.93 | 27,488,370.12 | 6,872,092.53 |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 202,396,299.40 | 50,265,631.87 | 152,562,486.07 | 38,079,888.4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89,635,047.33 | 94,834,691.54 | 385,159,436.26 | 93,485,038.7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24,046,248.78 | 31,011,562.20 | 129,923,949.39 | 32,480,987.35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7,704,459.48 | 1,926,114.87 | ||
合计 | 789,954,239.47 | 194,581,046.60 | 752,083,082.57 | 185,155,217.27 |
2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工程款 | 1,504,893.00 | 1,504,893.00 | 1,984,100.00 | 1,984,100.00 | ||
预付软件款 | 3,381,034.84 | 3,381,034.84 | 3,072,196.53 | 3,072,196.53 | ||
中药研究院新药委托开发款 | 3,400,188.65 | 3,400,188.65 | 3,400,188.65 | 3,400,188.65 |
越医研究投资款
越医研究投资款 | 400,000.00 | 400,000.00 | 400,000.00 | 400,000.00 | ||
合计 | 8,686,116.49 | 8,686,116.49 | 8,856,485.18 | 8,856,485.18 |
21、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890,300.00 | |
抵押借款 | 34,127,569.38 | 49,200,000.00 |
保证借款 | 398,413,406.00 | 237,042,383.80 |
信用借款 | 464,456,118.50 | 137,950,000.00 |
票据贴现 | 986,323,995.19 | 686,671,876.02 |
信用证贴现 | 380,000,000.00 | 356,500,000.00 |
信用/质押/抵押 | 150,000,000.00 | 400,000,000.00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980,179.36 | 1,649,750.60 |
合计 | 2,415,301,268.43 | 1,869,904,310.42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期末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2、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22,060.00 | |
其中: | ||
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222,060.00 | |
其他 | ||
合计 | 222,060.00 |
23、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373,690,974.59 | 2,111,115,168.45 |
合计 | 3,373,690,974.59 | 2,111,115,168.45 |
24、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供应商 | 1,424,278,950.80 | 1,951,043,581.09 |
合计 | 1,424,278,950.80 | 1,951,043,581.0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期末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25、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3,381,114,340.28 | 2,273,486,322.50 |
合计 | 3,381,114,340.28 | 2,273,486,322.50 |
26、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10,592,369.20 | 989,038,765.86 | 1,025,087,290.90 | 374,543,844.1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142,461.53 | 56,862,112.74 | 54,522,046.13 | 4,482,528.14 |
三、辞退福利 | 158,126.30 | 2,817,149.75 | 2,895,276.05 | 80,000.00 |
合计 | 412,892,957.03 | 1,048,718,028.35 | 1,082,504,613.08 | 379,106,372.30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05,832,246.91 | 867,017,217.37 | 902,587,606.91 | 370,261,857.37 |
2、职工福利费 | 592,054.54 | 42,292,637.95 | 42,511,674.31 | 373,018.18 |
3、社会保险费 | 1,049,161.31 | 34,254,529.77 | 33,761,302.98 | 1,542,388.1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74,728.84 | 31,566,225.15 | 31,131,270.17 | 1,409,683.82 |
工伤保险费 | 43,677.87 | 2,436,029.32 | 2,353,582.61 | 126,124.58 |
生育保险费 | 30,754.60 | 252,275.30 | 276,450.20 | 6,579.70 |
4、住房公积金 | 318,582.24 | 37,042,012.54 | 37,008,513.62 | 352,081.16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746,191.26 | 7,295,390.95 | 8,122,523.56 | 1,919,058.65 |
6、其他短期薪酬 | 54,132.94 | 1,136,977.28 | 1,095,669.52 | 95,440.70 |
合计 | 410,592,369.20 | 989,038,765.86 | 1,025,087,290.90 | 374,543,844.1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068,380.56 | 53,924,301.31 | 51,669,590.53 | 4,323,091.34 |
2、失业保险费 | 74,080.97 | 1,894,559.43 | 1,809,203.60 | 159,436.80 |
3、企业年金缴费 | 1,043,252.00 | 1,043,252.00 | ||
合计 | 2,142,461.53 | 56,862,112.74 | 54,522,046.13 | 4,482,528.14 |
27、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8,628,890.84 | 51,505,341.85 |
消费税 | 128,530.97 | 200,703.19 |
企业所得税 | 199,341,996.75 | 243,185,593.05 |
个人所得税 | 5,532,966.23 | 8,035,563.5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64,025.16 | 2,803,439.5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96,504.39 | 773,790.70 |
教育费附加 | 915,814.82 | 1,210,884.44 |
土地使用税 | 3,620,425.70 | 3,843,990.07 |
房产税 | 8,589,624.91 | 9,216,668.06 |
印花税 | 5,519,373.59 | 884,993.62 |
水利建设基金 | 77,901.39 | 76,414.30 |
其他 | 22,011.50 | 19,970.43 |
合计 | 274,938,066.25 | 321,757,352.78 |
28、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117,6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438,020,239.30 | 332,746,819.84 |
合计 | 555,620,239.30 | 332,746,819.84 |
(1) 应付利息
期末无应付利息。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子公司应付少数股东的普通股股利 | 117,600,000.00 | |
合计 | 117,600,000.00 |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及代垫款 | 271,055,135.04 | 147,363,146.53 |
押金及保证金 | 84,183,827.44 | 90,485,137.45 |
应付暂收款项 | 10,226,397.67 | 7,845,824.36 |
已结算尚未支付的经营款项 | 67,907,111.15 | 85,586,708.79 |
待支付投资款 | 4,647,768.00 | 1,466,002.71 |
合计 | 438,020,239.30 | 332,746,819.8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期末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2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0,160,875.00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2,668,514.04 | 47,508,656.99 |
对外捐款承诺 | 668,257.76 | |
合计 | 52,668,514.04 | 198,337,789.75 |
30、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付票面利息 | 2,166,328.81 | 1,835,535.96 |
应付销项税 | 266,187,959.72 | 194,200,711.01 |
合计 | 268,354,288.53 | 196,036,246.97 |
31、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198,610,373.18 | 208,081,792.58 |
合计 | 198,610,373.18 | 208,081,792.58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转换股权 | 期末余额 |
息
息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224,000,000.00 | 2018-6-14 | 6年 | 224,000,000.00 | 208,081,792.58 | 12,396,280.60 | 21,867,700.00 | 198,610,373.18 | |||
合计 | —— | 224,000,000.00 | 208,081,792.58 | 12,396,280.60 | 21,867,700.00 | 198,610,373.18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18年12月21日至2024年6月13日。公司可转债转股目前价格为9.74元/股。
(4) 债券利息说明
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到期一次还本及当年的利息。
(5) 担保说明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所持本公司3390万股股份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不超过 22,400万元(含22,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担保。
32、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租赁款 | 369,344,608.56 | 294,937,715.23 |
合计 | 369,344,608.56 | 294,937,715.23 |
33、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8,507,587.25 | 7,471,167.45 |
合计 | 8,507,587.25 | 7,471,167.45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理顺劳动关系等保障金 | 2,240,205.25 | 2,255,367.45 |
应付责任年薪 | 6,267,382.00 | 5,215,800.00 |
合计 | 8,507,587.25 | 7,471,167.45 |
(2) 专项应付款
期末无专项应付款。
34、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0,851,518.98 | 3,207,290.88 | 4,949,846.23 | 39,108,963.63 | 政府补助 |
合计 | 40,851,518.98 | 3,207,290.88 | 4,949,846.23 | 39,108,963.63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建设衢州仓库补助 | 6,066,666.28 | 400,000.08 | 5,666,666.20 | 与资产相关 | ||||
建设临海仓库补助 | 2,916,666.45 | 200,000.04 | 2,716,666.41 | 与资产相关 | ||||
台州仓库储备建设 | 4,883,641.43 | 342,711.72 | 4,540,929.71 | 与资产相关 | ||||
农资连锁网络建设补贴款 | 1,627,095.08 | 240,185.24 | 1,386,909.84 | 与资产相关 | ||||
化肥储备库财政补助资金 | 999,495.00 | 70,140.00 | 929,355.00 | 与资产相关 | ||||
现代化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补助 | 498,749.88 | 35,000.04 | 463,749.84 | 与收益相关 | ||||
椒江区财政局财政补助款 | 356,250.12 | 24,999.96 | 331,250.16 | 与收益相关 | ||||
台州市财政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 1,781,249.88 | 125,000.04 | 1,656,249.84 | 与收益相关 | ||||
安徽广德化肥混配与配送中心建设 | 1,384,615.32 | 230,769.24 | 1,153,846.08 | 与资产相关 | ||||
农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 | 4,552,777.64 | 183,333.36 | 4,369,444.28 | 与资产相关 | ||||
浙江浙农农业技术研究院提升发展项目 | 2,343,025.56 | 687,268.44 | 1,655,757.12 | 与资产相关 | ||||
复合肥生产线改造工程 | 1,312,500.00 | 250,000.00 | 1,06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农资农技精准服务技术集成 | 1,210,744.87 | 291,500.04 | 355,973.48 | 563,271.35 | 与收益相关 |
与示范工程
与示范工程 | ||||||||
面向水土环境修复的生物质基功能炭材料研制与应用课题项目 | 200,000.00 | 200,000.00 | 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物流业中央预算内基建拨款 | 1,244,440.00 | 155,556.00 | 1,088,884.00 | 与资产相关 | ||||
拆迁补偿款 | 1,536,367.88 | 180,749.20 | 1,355,618.68 | 与资产相关 | ||||
柯桥区财政局拨付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 4,927,166.67 | 314,500.00 | 4,612,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柯桥区服务业项目财政专项奖励资金 | 141,900.21 | 8,347.08 | 133,553.13 | 与资产相关 | ||||
绿色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工程 | 1,075,000.00 | 1,07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非粮化耕地复耕培肥提质关键技术研发及推广示范 | 192,000.00 | 19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省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项目 | 2,570,690.88 | 126,425.43 | 2,444,265.45 | 与资产相关 | ||||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 244,600.00 | 8,186.84 | 236,413.16 | 与资产相关 | ||||
2018年菜篮子政府补助资金 | 208,666.79 | 125,199.96 | 83,466.83 | 与资产相关 | ||||
大径山省级现代农业园区项目补助资金农业 | 1,311,999.92 | 164,000.04 | 1,147,999.88 | 与资产相关 | ||||
农业示范区政策补助 | 272,500.00 | 30,000.00 | 24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40,851,518.98 | 3,207,290.88 | 4,193,872.75 | 755,973.48 | 39,108,963.63 |
35、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可转换债券转股权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87,993,037.00 | 12,515,000.00 | 2,180,578.00 | -565,000.00 | 14,130,578.00 | 502,123,615.00 |
36、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 | 2,222,094.00 | 37,922,777.27 | 218,677.00 | 3,731,992.98 | 2,003,417.00 | 34,190,784.29 | ||
合计 | 2,222,094.00 | 37,922,777.27 | 218,677.00 | 3,731,992.98 | 2,003,417.00 | 34,190,784.29 |
37、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影响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95,347,899.00 | 18,500,000.00 | 513,847,899.00 | 63,593,960.30 | 577,441,859.30 | |
其他资本公积 | 4,738.50 | 4,738.50 | 34,171,915.54 | 34,176,654.04 | ||
合计 | 495,352,637.50 | 18,500,000.00 | 513,852,637.50 | 97,765,875.84 | 611,618,513.34 |
38、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份支付 | 67,205,550.00 | 6,785,550.00 | 60,420,000.00 | |
合计 | 67,205,550.00 | 6,785,550.00 | 60,420,000.00 |
39、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 198,021,750.61 | 11,001,569.71 | 5,324,458.60 | 1,356,787.76 | 2,476,978.42 | 1,843,344.93 | 200,498,729.03 |
益
益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16,000.00 | -1,416,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99,437,750.61 | 11,001,569.71 | 5,324,458.60 | 1,356,787.76 | 2,476,978.42 | 1,843,344.93 | 201,914,729.03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43,524.61 | 6,062,814.82 | 3,152,663.71 | 2,910,151.11 | 4,596,188.32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443,524.61 | 6,062,814.82 | 3,152,663.71 | 2,910,151.11 | 4,596,188.32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99,465,275.22 | 17,064,384.53 | 5,324,458.60 | 1,356,787.76 | 5,629,642.13 | 4,753,496.04 | 205,094,917.35 |
40、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9,240,062.58 | 11,969,654.45 | 71,209,717.03 | |
合计 | 59,240,062.58 | 11,969,654.45 | 71,209,717.03 |
41、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306,049,344.82 | 1,764,889,347.5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7,313,200.52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298,736,144.30 | 1,764,889,347.5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09,794,643.57 | 658,384,303.7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1,969,654.45 | 29,386,126.95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50,537,383.73 | 87,838,179.48 |
处置其他权益投资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2,036,605.41 | |
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影响数 | -7,313,200.52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48,060,355.10 | 2,298,736,144.3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7,313,200.52元。
4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1,422,563,430.76 | 38,477,887,128.73 | 34,792,246,610.53 | 31,861,114,876.28 |
其他业务 | 390,709,071.58 | 57,304,815.95 | 353,308,047.42 | 28,906,735.00 |
合计 | 41,813,272,502.34 | 38,535,191,944.68 | 35,145,554,657.95 | 31,890,021,611.28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农资板块 | 汽车板块 | 医药业务板块 | 合计 |
商品类型 | 23,337,543,882.23 | 16,585,433,483.67 | 1,890,295,136.44 | 41,813,272,502.34 |
其中: | ||||
化肥 | 18,473,256,641.27 | 18,473,256,641.27 | ||
农药 | 1,319,370,929.44 | 1,319,370,929.44 | ||
原材料 | 3,347,594,296.44 | 3,347,594,296.44 | ||
整车销售 | 14,025,873,947.28 | 14,025,873,947.28 | ||
汽车后市场服务 | 2,559,559,536.39 | 2,559,559,536.39 | ||
西药、中成药 | 1,297,468,280.20 | 1,297,468,280.20 | ||
中药材、中药饮片 | 497,816,614.99 | 497,816,614.99 | ||
其他 | 197,322,015.08 | 95,010,241.25 | 292,332,256.33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23,337,543,882.23 | 16,585,433,483.67 | 1,890,295,136.44 | 41,813,272,502.34 |
其中: | ||||
浙江省内 | 10,781,809,530.97 | 14,165,447,359.38 | 1,890,295,136.44 | 26,837,552,026.79 |
浙江省外 | 12,555,734,351.26 | 2,419,986,124.29 | 14,975,720,475.55 |
43、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3,086,852.89 | 2,618,087.1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071,755.57 | 20,228,970.46 |
教育费附加 | 9,151,219.73 | 9,098,618.55 |
房产税 | 12,095,199.64 | 11,288,967.64 |
土地使用税 | 3,862,646.10 | 2,495,137.54 |
车船使用税 | 258,988.80 | 269,678.71 |
印花税 | 16,720,000.46 | 10,187,699.9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6,099,461.14 | 6,056,676.67 |
其他 | 605,318.70 | 705,497.52 |
合计 | 71,951,443.03 | 62,949,334.24 |
4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97,436,813.87 | 413,999,936.30 |
保管费 | 35,948,911.76 | 24,312,418.92 |
保险费 | 3,572,094.05 | 4,490,291.49 |
差旅费
差旅费 | 16,652,170.64 | 17,185,041.42 |
物料消耗 | 3,030,232.41 | 3,419,139.70 |
宣传费 | 156,330,196.94 | 120,532,345.45 |
租赁及物业管理费 | 27,433,289.56 | 26,727,165.27 |
商品车及试驾车费用 | 23,684,562.23 | 28,139,959.80 |
折旧摊销 | 102,158,438.63 | 90,718,357.12 |
股权激励费用 | 11,298,510.00 | |
其他零星费用 | 39,847,935.44 | 34,844,786.48 |
合计 | 817,393,155.53 | 764,369,441.95 |
45、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93,421,950.57 | 448,821,557.74 |
办公费 | 47,888,836.27 | 57,135,451.60 |
差旅费 | 2,503,219.11 | 2,483,068.81 |
车辆使用费 | 10,785,028.79 | 9,897,070.95 |
会务费 | 2,170,490.94 | 3,891,267.31 |
外聘临时劳务 | 17,486,542.69 | 15,037,895.34 |
物料消耗 | 3,142,974.16 | 7,154,896.31 |
修理费 | 13,088,965.12 | 13,511,114.97 |
业务招待费 | 17,531,796.11 | 18,775,947.96 |
折旧摊销 | 126,723,718.20 | 102,193,172.41 |
租赁及物业管理费 | 8,015,091.57 | 8,480,026.88 |
中介咨询费 | 8,567,494.06 | 9,031,802.50 |
股权激励费用 | 37,992,729.43 | |
其他零星费用 | 30,674,639.01 | 25,737,900.50 |
合计 | 719,993,476.03 | 722,151,173.28 |
46、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150,245.56 | 8,174,759.75 |
试制费 | 902,239.28 | 159,895.64 |
折旧 | 1,851,106.01 | 1,966,528.13 |
能耗 | 2,965,591.60 | 1,308,851.94 |
修理费 | 458,412.94 | 538,345.85 |
其他 | 1,717,262.90 | 1,398,477.77 |
合计 | 18,044,858.29 | 13,546,859.08 |
47、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11,744,184.59 | 108,274,931.63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8,566,655.85 | 16,407,347.04 |
减:利息收入 | 79,286,760.51 | 49,145,044.20 |
汇兑损益 | 4,629,216.66 | -2,994,641.41 |
其他 | 14,470,011.24 | 14,174,925.86 |
合计 | 51,556,651.98 | 70,310,171.88 |
48、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82,295,628.37 | 55,741,762.20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96,640.82 | 301,873.24 |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 319,966.52 | 206,560.71 |
合计 | 82,712,235.71 | 56,250,196.15 |
49、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310,318.83 | 14,164,838.9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724,276.20 | 4,446,174.45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8,578.11 | 1,526,715.1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2,943,914.47 | 8,796,669.3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8,453,336.57 | 27,401,561.70 |
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 54,617,381.30 | 52,530,866.92 |
合计 | 118,910,649.26 | 108,866,826.53 |
5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10,253.01 | 1,694,653.01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710,253.01 | 1,694,653.01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131,240.00 | 4,806,205.5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452,600.61 | 39,983,062.26 |
合计 | -8,294,093.62 | 46,483,920.77 |
5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325,033.06 | -1,702,065.6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467,582.30 | 1,786,796.61 |
合计 | -8,792,615.36 | 84,730.92 |
5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32,421,202.98 | -64,090,420.99 |
商誉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损失 | -10,225,510.46 | -7,400,406.05 |
合计 | -142,646,713.44 | -71,490,827.04 |
5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 35,278,642.72 | 25,613,133.39 |
5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补偿及罚款收入 | 19,345,611.29 | 12,775,498.04 | 19,345,611.29 |
保险、理赔款 | 381,999.45 | 484,323.84 | 381,999.45 |
其他 | 5,579,348.67 | 5,651,616.57 | 5,579,348.67 |
合计 | 25,306,959.41 | 18,911,438.45 | 25,306,959.41 |
5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2,757,120.80 | 4,394,915.07 | 2,757,120.8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5,067,208.31 | 9,237,075.79 | 15,067,208.31 |
其他 | 2,432,367.18 | 2,927,973.34 | 2,432,367.18 |
合计 | 20,256,696.29 | 16,559,964.20 | 20,256,696.29 |
5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28,442,276.44 | 405,347,727.6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0,677,465.49 | 8,284,748.63 |
合计 | 407,764,810.95 | 413,632,476.2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681,359,341.1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20,339,835.3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1,017,779.8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227,440.3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5,503,926.5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5,648,445.6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204,532.2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3,275,328.33 |
所得税费用 | 407,764,810.95 |
57、每股收益
(1)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606,209,643.57 | 656,504,784.65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489,800,712.66 | 487,990,205.50 |
基本每股收益 | 1.24 | 1.35 |
其中: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 1.24 | 1.35 |
终止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
(2)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计算: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 | 620,560,184.99 | 665,643,448.68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 | 515,421,623.37 | 509,882,757.22 |
稀释每股收益 | 1.20 | 1.31 |
其中:持续经营稀释每股收益 | 1.20 | 1.31 |
终止经营稀释每股收益 |
58、费用按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
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按照性质分类,列示如下: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营业成本 | 38,535,191,944.68 | 31,890,021,611.28 |
职工薪酬 | 790,858,764.44 | 862,821,494.04 |
办公费 | 47,888,836.27 | 57,135,451.60 |
差旅费 | 19,155,389.75 | 19,668,110.23 |
车辆使用费 | 10,785,028.79 | 9,897,070.95 |
会务费
会务费 | 2,170,490.94 | 3,891,267.31 |
外聘临时劳务 | 17,486,542.69 | 15,037,895.34 |
物料消耗 | 6,173,206.57 | 10,574,036.01 |
修理费 | 13,088,965.12 | 13,511,114.97 |
业务招待费 | 17,531,796.11 | 18,775,947.96 |
折旧摊销 | 228,882,156.83 | 192,911,529.53 |
租赁及物业管理费 | 35,448,381.13 | 35,207,192.15 |
中介咨询费 | 8,567,494.06 | 9,031,802.50 |
保管费 | 35,948,911.76 | 24,312,418.92 |
保险费 | 3,572,094.05 | 4,490,291.49 |
宣传费 | 156,330,196.94 | 120,532,345.45 |
商品车及试驾车费用 | 23,684,562.23 | 28,139,959.80 |
股权激励费用 | 49,291,239.43 | |
其他零星费用 | 70,522,574.45 | 60,582,686.98 |
研发费用 | 18,044,858.29 | 13,546,859.08 |
财务费用 | 51,556,651.98 | 70,310,171.88 |
合计 | 40,142,180,086.51 | 33,460,399,257.47 |
59、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79,286,760.51 | 49,145,044.20 |
营业外收入及其他收益 | 103,825,322.37 | 70,458,546.15 |
递延收益 | 3,207,290.88 | 1,747,800.00 |
其他企业间往来 | 200,742,259.58 | 187,173,683.66 |
合计 | 387,061,633.34 | 308,525,074.01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支出 | 488,867,988.82 | 422,039,573.74 |
营业外支出 | 5,189,487.98 | 7,322,888.41 |
其他企业间往来 | 325,133,546.18 | 209,174,283.11 |
合计 | 819,191,022.98 | 638,536,745.26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购子公司取得的现金净额 | 4,782.96 | |
合计 | 4,782.96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子公司退出合并范围带出现金 | 1,114,722.83 | |
合计 | 1,114,722.83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筹资活动相关保证金 | 224,030,391.82 | 170,657,227.66 |
合计 | 224,030,391.82 | 170,657,227.66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筹资活动相关保证金 | 837,450,595.04 | 806,549,269.83 |
子公司注销返还少数股东现金 | 2,200,712.09 | 2,451,831.31 |
回购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 | 2,864,550.00 | |
支付租赁物业租金 | 97,986,994.70 | 64,162,181.16 |
合计 | 940,502,851.83 | 873,163,282.30 |
60、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273,594,530.24 | 1,376,733,044.9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51,439,328.80 | 71,406,096.1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37,810,619.92 | 126,161,665.6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80,229,188.03 | 61,903,579.63 |
无形资产摊销 | 14,102,220.10 | 12,975,572.8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7,338,055.55 | 35,506,812.5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278,642.72 | -25,613,133.3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067,208.31 | 9,237,075.7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294,093.62 | -46,483,920.77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16,373,401.25 | 105,280,290.2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8,910,649.26 | -108,866,826.5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941,098.93 | -6,672,743.4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263,633.44 | 14,957,492.0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6,645,388.98 | -1,246,241,199.3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55,792,866.34 | -527,906,730.0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41,854,014.32 | 1,517,227,801.50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68,797,647.35 | 1,369,604,877.8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678,512,095.78 | 2,126,672,541.5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126,672,541.59 | 1,455,107,703.0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51,839,554.19 | 671,564,838.5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6,971,652.00 |
其中: | |
浙江浙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6,971,652.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017,402.36 |
其中: | |
浙江浙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17,402.36 |
其中: | |
浙江浙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5,954,249.64 |
(3)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678,512,095.78 | 2,126,672,541.59 |
其中:库存现金 | 742,650.46 | 522,541.4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659,268,662.46 | 2,114,367,384.3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8,500,782.86 | 11,782,615.79 |
二、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78,512,095.78 | 2,126,672,541.59 |
6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895,302,321.28 | 各项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32,416,095.65 | 抵押用于银行借款及开立应付票据 |
无形资产 | 6,615,225.05 | 抵押用于银行借款及开立应付票据 |
应收款项融资 | 30,385,189.31 |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立应付票据 |
投资性房地产 | 15,839,818.22 | 抵押用于银行借款及开立应付票据 |
合计 | 2,080,558,649.51 |
62、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72,443,133.66 | ||
其中:美元 | 10,364,515.89 | 6.9646 | 72,184,707.36 |
欧元 | |||
港币 | 289,293.62 | 0.8933 | 258,425.99 |
日元 | 6.00 | 0.0524 | 0.31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记账本位币 |
惠农国际有限公司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人民币 |
爱普资源有限公司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美元 |
63、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建设衢州仓库补助
建设衢州仓库补助 | 400,000.08 | 递延收益 | 400,000.08 |
建设临海仓库补助 | 200,000.04 | 递延收益 | 200,000.04 |
台州仓库储备建设 | 342,711.72 | 递延收益 | 342,711.72 |
农资连锁网络建设补贴款 | 240,185.24 | 递延收益 | 240,185.24 |
化肥储备库财政补助资金 | 70,140.00 | 递延收益 | 70,140.00 |
安徽广德化肥混配与配送中心建设 | 230,769.24 | 递延收益 | 230,769.24 |
农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 | 183,333.36 | 递延收益 | 183,333.36 |
浙江浙农农业技术研究院提升发展项目 | 687,268.44 | 递延收益 | 687,268.44 |
复合肥生产线改造工程 | 250,000.00 | 递延收益 | 250,000.00 |
物流业中央预算内基建拨款 | 155,556.00 | 递延收益 | 155,556.00 |
拆迁补偿款 | 180,749.20 | 递延收益 | 180,749.20 |
柯桥区财政局拨付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 314,500.00 | 递延收益 | 314,500.00 |
柯桥区服务业项目财政专项奖励资金 | 8,347.08 | 递延收益 | 8,347.08 |
省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项目 | 126,425.43 | 递延收益 | 126,425.43 |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 8,186.84 | 递延收益 | 8,186.84 |
2018年菜篮子政府补助资金 | 125,199.96 | 递延收益 | 125,199.96 |
大径山省级现代农业园区项目补助资金农业 | 164,000.04 | 递延收益 | 164,000.04 |
农业示范区政策补助 | 30,000.00 | 递延收益 | 30,000.00 |
化肥储备补贴 | 35,723,735.31 | 其他收益 | 35,723,735.31 |
配方肥补贴 | 439,237.70 | 其他收益 | 439,237.70 |
财政扶持及企业发展补助 | 30,370,064.71 | 其他收益 | 30,370,064.71 |
稳岗补贴 | 2,778,884.22 | 其他收益 | 2,778,884.22 |
税费减免 | 2,790,445.91 | 其他收益 | 2,790,445.91 |
农药废弃物专项核算资金 | 1,791,431.60 | 其他收益 | 1,791,431.60 |
农药储备补贴 | 2,843,400.00 | 其他收益 | 2,843,400.00 |
现代化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补助 | 35,000.04 | 其他收益 | 35,000.04 |
椒江区财政局财政补助款 | 24,999.96 | 其他收益 | 24,999.96 |
台州市财政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 125,000.04 | 其他收益 | 125,000.04 |
农资农技精准服务技术集成与示范工程 | 291,500.04 | 其他收益 | 291,500.04 |
其他零星项目 | 1,364,556.17 | 其他收益 | 1,364,556.17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4、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8,566,655.85 | 16,407,347.04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34,241,499.81 | 33,933,293.53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 |
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其中:售后租回交易产生部分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97,986,994.70 | 64,162,181.16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
(2)作为出租人
1)经营租赁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经营租赁收入 | 27,852,326.72 | 23,721,850.21 |
其中:与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浙江浙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受同一控制方控制 | 2022年1月 | 取得控制权 | 1,720,025.11 | -1,681,601.10 |
(2) 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浙江浙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现金 | 11,905,200.00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浙江浙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14,550,079.49 | 14,550,079.49 |
流动资产合计 | 7,295,437.58 | 7,295,437.5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254,641.91 | 7,254,641.91 |
负债: | 2,215,890.01 | 2,215,890.01 |
流动负债合计 | 422,723.30 | 422,723.3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93,166.71 | 1,793,166.71 |
净资产 | 12,334,189.48 | 12,334,189.48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12,334,189.48 | 12,334,189.48 |
2、反向购买
报告期内,未发生反向购买。
3、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是 □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安徽拂晓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2.61% | 被动稀释 | 2022年8月 | 失去控制权 | 29.39% | 7,147,013.75 | 7,147,013.75 | 权益法 |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4、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本报告期增加合并单位
名称 | 投资比例(%) | 备注 |
开化惠乐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北京浙农科技有限公司 | 65.00 | 新设 |
金华浙农苗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7.50 | 新设 |
山西惠常晟科技有限公司 | 55.00 | 新设 |
海南诚源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上海沂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1.00 | 新设 |
浙江恒立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安普拓(上海)化工有限公司 | 80.00 | 新设 |
山东齐鲁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58.00 | 新设 |
湖州金惠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8.00 | 新设 |
杭州金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海盐宝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金华金宝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杭州辰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扬州瑞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平湖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浙江金诚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宁波甬金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台州凯克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台州宝诚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临海宝顺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杭州金诚二手车汽车交易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浙农现代农业(江山)有限公司 | 95.00 | 新设 |
浙农现代农业(常山)有限公司 | 95.00 | 新设 |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江嘉善)浙农科技有限公司 | 80.00 | 新设 |
诸暨市浙农农业飞防科技有限公司 | 72.00 | 新设 |
浙农现代农业(瑞安)有限公司 | 55.00 | 新设 |
浙农现代农业(嘉兴)有限公司 | 51.00 | 新设 |
杭州爱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爱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1.00 | 新设 |
杭州浙农广通飞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新设 |
浙江浙农绿色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55.00 | 新设 |
浙农耘科(湖州)农业有限公司 | 51.00 | 新设 |
2、本报告期减少合并单位
名称 | 投资比例(%) | 备注 |
湖南省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75.00 | 注销 |
台州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注销 |
宁波腾康农资有限公司 | 100.00 | 注销 |
桐乡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注销 |
南京瑞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 | 注销 |
杭州熠诚广告有限公司 | 100.00 | 注销 |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商贸流通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绍兴市 | 绍兴市 | 药品批发业 | 100.00% | 设立 |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下属子公司的少数股东股权变动引起资本公积变动,此类变动也引起本公司合并报表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该等变化不影响本公司对相应子公司的控制。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湖州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江苏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江西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湖南省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平湖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平阳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平阳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宁波兴振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浦江浙农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 |
对价
对价 | ||||||||||
--现金 | 998,000.00 | 787,200.00 | 846,000.00 | 804,000.00 | 1,155,150.00 | 2,043,440.00 | 3,560,000.00 | 256,900.00 | 33,000.00 | 193,6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998,000.00 | 787,200.00 | 846,000.00 | 804,000.00 | 1,155,150.00 | 2,043,440.00 | 3,560,000.00 | 256,900.00 | 33,000.00 | 193,6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997,950.99 | 822,123.58 | 847,608.76 | 823,962.82 | 1,151,578.17 | 1,588,022.54 | 2,766,589.79 | 256,882.51 | 32,997.26 | 193,778.79 |
差额 | 49.01 | -34,923.58 | -1,608.76 | -19,962.82 | 3,571.83 | 455,417.46 | 793,410.21 | 17.49 | 2.74 | -178.79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49.01 | -34,923.58 | -1,608.76 | 19,962.82 | -455,417.46 | 793,410.21 | -17.49 | -2.74 | -178.79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农资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投资管理 | 22.22% | 权益法 | |
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南宁市 | 南宁市 | 批发零售 | 49.00% | 权益法 |
(2)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浙江农资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浙江农资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 | 2,455,537,209.17 | 183,614,918.14 | 2,443,044,275.99 | 161,154,738.68 |
非流动资产 | 1,156,787,475.75 | 14,359,491.96 | 1,241,778,728.43 | 16,546,742.43 |
资产合计 | 3,612,324,684.92 | 197,974,410.10 | 3,684,823,004.42 | 177,701,481.11 |
流动负债 | 2,947,573,652.59 | 165,501,831.64 | 2,503,852,469.95 | 135,509,349.88 |
非流动负债 | 3,269,345.76 | 681,368.11 | 2,793,099.78 | 3,297,656.58 |
负债合计 | 2,950,842,998.35 | 166,183,199.75 | 2,506,645,569.73 | 138,807,006.46 |
少数股东权益 | 156,016,442.55 | 661,240,995.73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05,465,244.02 | 31,791,210.35 | 516,936,438.96 | 38,894,474.65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12,314,377.22 | 15,577,693.07 | 103,387,287.79 | 19,058,292.58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11,955,218.97 | 16,497,686.29 | 103,387,287.79 | 19,978,285.80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74,619,979.36 | 1,820,503,621.87 | 168,264,077.85 | 1,575,974,563.72 |
净利润 | 55,329,698.12 | 5,096,158.60 | 73,505,518.76 | 13,554,914.33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12,000,000.00 | |||
综合收益总额 | 55,329,698.12 | 5,096,158.60 | 61,505,518.76 | 13,554,914.3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5,977,717.22 | 8,942,938.69 | 2,644,452.78 |
(3)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7,775,534.62 | 31,607,072.59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069,651.20 | -807,016.00 |
--综合收益总额 | -1,069,651.20 | -807,016.00 |
4、重要的共同经营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共同经营。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 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个月以内 | 1-3个月 | 3个月-1年 | 1-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34,027,825.76 | 295,000,000.00 | 717,969,268.12 | 1,046,997,093.88 |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 | 200,341,700.00 | 200,341,700.00 | ||||
合计 | 34,027,825.76 | 295,000,000.00 | 717,969,268.12 | 200,341,700.00 | 1,247,338,793.88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1个月以内 | 1-3个月 | 3个月-1年 | 1-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7,578,255.80 | 323,633,814.00 | 473,870,614.00 | 825,082,683.80 | ||
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222,209,400.00 | 222,209,400.00 | ||||
合计 | 27,578,255.80 | 323,633,814.00 | 623,870,614.00 | 222,209,400.00 | 1,197,292,083.80 |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于2022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0个基点,则本公司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931,775.29元(2021年12月31日:916,923.05元)。管理层认为10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2)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72,184,707.36 | 258,426.30 | 72,443,133.66 | 82,763,555.21 | 238,853.53 | 83,002,408.74 |
应收账款 | 903,288.77 | 903,288.77 | ||||
合计 | 72,184,707.36 | 258,426.30 | 72,443,133.66 | 83,666,843.98 | 238,853.53 | 83,905,697.51 |
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724,431.34元(2021年12月31日:838,518.87元)。管理层认为1%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3)其他价格风险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权益工具的价值上涨或下跌1%,则本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64,526.01元、其他综合收益110,015.70元(2021年12月31日:净利润418,753.62元、其他综合收益1,082,701.00元)。管理层认为1%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权益工具价值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74,400.00 | 212,090,000.00 | 213,664,4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574,400.00 | 212,090,000.00 | 213,664,400.00 | |
(1)衍生金融资产 | 1,574,400.00 | 1,574,400.00 | ||
(2)理财产品 | 212,090,000.00 | 212,090,000.00 | ||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82,032,000.00 | 442,430,800.00 | 724,462,800.00 | |
(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20,199,708.80 | 220,199,708.8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20,199,708.80 | 220,199,708.8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220,199,708.80 | 220,199,708.80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其他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83,606,400.00 | 874,720,508.80 | 1,158,326,908.8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杭州 | 综合 | 60,000.00万元 | 20.26% | 20.26%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衢州市衢江区农合联农资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浙江华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灵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三门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北京丰泽瑞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浙江浙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金华市粮丰植保专业合作社 | 参股公司 |
绍兴市上虞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浙江浙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农控股集团浙江金鸿进出口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嘉兴新洲供销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嘉兴新洲供销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杭州浙农鑫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参股公司 |
浙江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原参股公司 |
浙江浙农茂阳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武义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绿地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浙江金海蕴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淳安县供销合作总社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龙泉浙农美林置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绍兴华通市场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江浙农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江天夏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江兴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江华再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新昌县景岳中医院有限公司 | 原参股公司 |
杭州明日软包装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金华苗知地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山西常晟贸易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宁波中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山西沃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浙江供富冷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江省兴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江武义骆驼制茶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江浙农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平湖市丰达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杭州新光塑料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湖州沃有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沃有地(湖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4,338,930.73 | 28,000,000.00 | 否 | 12,677,192.66 |
灵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69,997,825.08 | 880,000,000.00 | 否 | 455,582,742.50 |
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 | 采购商品 | 129,825,764.84 | 125,000,000.00 | 是 | 130,191,392.12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539,421.47 | 2,000,000.00 | 否 | 1,888,607.75 |
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1,330,067.67 | 129,000,000.00 | 否 | 34,471,497.23 |
衢州市衢江区农合联农资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4,749.54 | |||
北京丰泽瑞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 | 采购商品 | 33,473,735.24 |
公司
公司 | |||||
浙江金海蕴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38,883.45 | 166,903.95 | ||
浙农控股集团浙江金鸿进出口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69,653.12 | 43,897.00 | ||
浙江浙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2,088,313.07 | 1,696,024.29 |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380,122.95 | 2,420,862.40 | ||
绿地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0,375,259.77 | |||
浙江浙农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11,440.37 | 1,682.26 | ||
杭州明日软包装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42,604.43 | 62,847,427.79 | ||
金华苗知地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012,345.03 | 671,090.36 | ||
山西常晟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35,140,670.23 | 300,000,000.00 | 否 | |
湖州沃有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808,554.64 | |||
浙江华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268,524.5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42,351,593.61 | 62,847,427.79 |
金华市粮丰植保专业合作社 | 出售商品 | 33,142.20 | 671,090.36 |
三门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960,209.22 | |
绍兴市上虞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8,406,738.05 | 26,678,763.70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服务 | 24,397,153.43 | 30,098,695.33 |
浙江浙农茂阳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8,603.55 | 6,540.70 |
浙江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325,088.36 |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3,431.33 | 345,092.32 |
衢州市衢江区农合联农资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671,230.74 | 2,392,778.78 |
龙泉浙农美林置业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378.76 | |
绍兴华通市场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251.78 |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325,575.22 |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 | 28,301.89 | |
浙江天夏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5,679.00 | |
浙江兴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972.57 | |
浙江华再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782.18 | |
新昌县景岳中医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60,826.76 | |
金华苗知地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975,391.91 |
宁波中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中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93,716.81 | |
山西沃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38,681,743.13 | |
浙江供富冷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4,058,495.54 | |
浙江省兴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623.86 | |
浙江武义骆驼制茶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05,251.75 | |
浙江浙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92,831.86 | |
浙江浙农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4,810.50 | |
浙江浙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61,014.50 | |
浙江金海蕴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32,323.45 | |
沃有地(湖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568,938.05 | |
平湖市丰达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526,800.00 |
(2)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房及仓库 | 1,529,040.11 | 1,394,371.31 |
浙江浙农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房及仓库 | 320,000.0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办公房及仓库 | 244,347.70 | 13,280,424.13 | 10,958,828.05 | 972,985.17 | 556,632.94 | 16,816,393.93 | 16,627,701.94 | |||
北京丰泽瑞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办公房及仓库 | 39,824.86 | 370,119.47 | 270,590.02 | 14,730.08 | 6,693.48 | 355,389.39 | 263,896.54 | |||
嘉兴新洲供销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房及仓库 | 70,056.84 | 299,485.98 | 9,881.87 | 812,717.43 |
浙江金海蕴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海蕴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房及仓库 | 227,318.05 | 218,343.80 | 218,343.80 | |||||||
浙江浙农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房及仓库 | 227,195.20 | 3,070.94 | 415,771.95 |
(3)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24,000,000.00 | 2018年11月05日 | 2024年06月13日 | 否 |
(4)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绿地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 14,100,000.00 | 2022年1月1日 | 2022年10月9日 |
(5)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12,826,400.00 | 7,536,600.00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浙江浙农茂阳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141,350.00 | 706.75 | |||
衢州市衢江区农合联农资有限公司 | 1,512,953.49 | 7,564.77 | 1,837,735.99 | 9,188.68 | |
三门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48,065.00 | 240.33 | |||
浙江供富冷链发 | 917,220.00 | 4,586.10 |
展集团有限公司
展集团有限公司 | |||||
绍兴市上虞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136,600.00 | 683.00 | |||
金华苗知地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89,834.10 | 2,949.17 | |||
淳安县供销合作总社 | 10,000.00 | 1,000.00 | |||
山西沃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9,250,000.00 | 96,250.00 | |||
预付款项 | |||||
灵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64,463,482.32 | 10,400,861.22 | |||
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807,210.27 | 2,546,684.41 | |||
北京丰泽瑞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500,007.58 |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90,000.00 | ||||
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1,850,273.39 | 1,254,638.90 | |||
金华苗知地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058,123.00 | ||||
山西常晟贸易有限公司 | 17,190,100.92 | ||||
浙农控股集团浙江金鸿进出口有限公司 | 4,801.49 | ||||
其他应收款 | |||||
嘉兴新洲供销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
浙江金海蕴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28,000.00 | 28,000.00 | |||
浙江浙农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77,783.60 | ||||
浙江浙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 | 46,496,180.00 | 30,654,365.40 | |
衢州市衢江区农合联农资有限公司 | 53,234.00 | 53,234.00 | |
灵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19,430,526.66 | ||
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4.80 | ||
杭州明日软包装有限公司 | 150,405.40 | ||
金华苗知地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38,928.70 | ||
浙江金海蕴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10,825.69 |
浙江浙农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8,176.15 | ||
浙江华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298,760.55 | ||
其他应付款 | |||
灵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22,000.00 | 22,000.00 | |
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 | 1,276,401.23 | 1,276,401.23 | |
武义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18,000.00 | 18,000.00 |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11,172,000.00 | ||
杭州浙农鑫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768,000.00 | 22,608,000.00 | |
绿地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 14,100,000.00 |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609,664.00 | ||
杭州新光塑料有限公司 | 38,104.00 | ||
合同负债 |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964,667.07 | ||
浙江武义骆驼制茶有限公司 | 4,027.52 | ||
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3,297,642.20 | 53,201.10 | |
绍兴市上虞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1,024,797.71 | 867,111.94 | |
金华苗知地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5,637.72 | ||
衢州市衢江区农合联农资有限公司 | 286.24 | ||
三门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685.00 | ||
金华市粮丰植保专业合作社 | 31,423.39 |
7、其他
1、2022年1月18日,公司下属企业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多利”)、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农爱普”)分别认购了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金信托”)发行的“浙金·平湖祥源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浙金·平湖祥源信托”)11,000万份、9,000万份,合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2022年8月12日,惠多利、浙农爱普与杭州丰奕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奕资管”)签订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拟将所持的“浙金·平湖祥源信托”受益权分别以评估值112,065,076.71元、91,689,608.22元转让给“丰奕资管”。转让完成后,惠多利、浙农爱普不再持有“浙金·平湖祥源信托”项下任何受益权。因丰奕资管为公司控股股东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农控股”)下属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丰奕资管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截止2022年12月31日,相应的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成。
2、2022年12月末,本公司与浙农控股、惠多利、浙农爱普及杭州新光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塑料”)四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受让四方所持浙江浙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农农科”)合计100%股份,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90.52万元,上述交易构成关联方交易。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取得浙农农科的控制权。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2,515,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625,00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2022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37元/股,自授予日起分三年解锁,至2024年结束 |
其他说明:
经公司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251.50万股,授予登记的人数为446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37元/股。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2-2024 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激励计划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 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指标1 | 业绩考核指标2 | 业绩考核指标3 |
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
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 | 2022年 |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2022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30% | 2021-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平均值不低于12% | 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90%,其中农业综合服务业务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1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 | 2023年 |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2023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80% | 2021-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平均值不低于12.5% | 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90%,其中农业综合服务业务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20% |
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
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 | 2024年 |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2024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40% | 2021-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平均值不低于13% | 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90%,其中农业综合服务业务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30% |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考核等级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 100% | 70% | 0% |
注: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各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M)*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当期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处理。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管理层根据授予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减去授予价格确定。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管理层根据预计未来可解除限售人员及解除限售数量进行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2,688,844.51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50,080,680.00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21,482,744.84元向中国银行柯桥支行抵押借款共计人民币2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12日。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江苏天泰化工有限公司、平湖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入浙商银行杭州西湖支行票据池,账面原值共计人民币66,153,835.61元,以及池内保证金人民币2,300,239.83元,质押并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共计人民币66,850,942.63元,分别是:安徽道尔化肥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20,000,000.00元;湖南省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920,000.00元;江苏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700,000.00元;江苏天泰化工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7,023,602.63元;江西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7,410,100.00元;平湖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6,834,840.00元;陕西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2,962,400.00元。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福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江苏天泰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农资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入宁波银行杭州分行票据池,账面原值共计人民币155,403,293.88元,质押并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共计人民币154,412,932.30元,分别是:安徽道尔化肥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9,687,500.00元;
安徽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5,163,460.00元;福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9,028,000.00元;湖南省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50,467,500.00元;江苏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34,119,700.00元;江苏天泰化工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3,508,823.91元;江西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4,825,702.39元;衢州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3,930,000.00元;陕西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5,068,670.00元;上海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3,291,000.00元;长兴县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2,564,826.00元;浙江农资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2,757,750.00元。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以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0.00元和其拥有的坐落于浙江省衢州市金秋南路18号的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14,505,256.66元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质押、抵押借款共计人民币1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5月26日至2023年3月31日。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贸易有限公司以其母公司浙江农资集团宁波惠多利销售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867,430.92元向宁波银行鄞州支行抵押并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共计人民币11,200,000.00元。
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惠多利肥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坐落于龙游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兴业大道16号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6,335,570.80元向工行龙游支行抵押借款共计人民币6,7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2日。
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浙农禾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所拥有坐落于嘉兴市洪兴路1822号的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1,225,899.41元,向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洲支行抵押借款人民币共计1,5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7日。
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母公司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31,347,353.57元向杭州联合银行半山支行抵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8,200,000.00元。
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港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40,489,256.48元向光大银行台州分行抵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2,630,000.00元。
1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人民币10,325,036.00元,固定资产房产账面原值人民币17,930,736.99元向中国银行丽水分行抵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39,180,000.00元。
1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诚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1,872,025.00元)向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18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2日。
1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5,869,432.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23日至2023年6月23日。
1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3,395,622.96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23日至2023年6月23日。
1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5,636,004.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23日至2023年6月23日。
1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丽众汽车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449,628.75元)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1年11月29日至2031年11月28日。
1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34,308,014.00元)向平安银行上海瑞虹支行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34,308,014.00元,质押期限为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2月22日。
1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42,608,469.52元)向平安银行上海瑞虹支行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42,608,469.52元,质押期限为2022年11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
1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港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679,510.52元)向上汽通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抵押借款人民币1,603,706.95元,抵押期限为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11月16日。
1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541,447.77元)向上汽通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抵押借款人民币1,614,419.76元,抵押期限为2022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7日。
2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544,633.61元)向上汽通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抵押借款人民币1,623,854.22元,抵押期限为2022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7日。
2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诚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040,596.45元)向上汽通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抵押借款人民币1,085,588.45元,其中:241,344.45元抵押期限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6日;844,244.00元抵押期限为2022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30日。
2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宁新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33,819,500.00元)向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33,819,500.00元,质押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9日。
2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43,645,168.00元)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43,645,168.00元,质押期限为2022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6日。
2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4,083,748.00元)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4,083,748.00元,质押期限为2023年1月13日至2028年1月13日。
2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5,301,722.00元)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5,301,722.00元,质押期限为2021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4日。
2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37,222,564.00元)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37,222,564.00元,质押期限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24年12月15日。
2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64,186,354.00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64,186,354.00元,质押期限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33,204,260.00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33,204,260.00元,质押期限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0,770,788.80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20,770,788.80元,质押期限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87,288,333.00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87,288,333.00元,质押期限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61,235,209.00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61,235,209.00元,质押期限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67,281,822.08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67,281,822.08元,质押期限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57,279,488.00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57,279,488.00元,质押期限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2,417,672.64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22,417,672.64元,质押期限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55,244,526.00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55,244,526.00元,质押期限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5,688,504.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
3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5,887,748.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
3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6,589,086.76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
3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5,336,738.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
4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金昌宝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84,444.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
4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9,536,854.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
4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7,892,230.08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
4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7,837,720.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
4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4,795,913.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
4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5,113,997.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
4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51,062,132.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
4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0,766,342.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
4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4,506,476.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
4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1,087,260.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
5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58,321,109.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
5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8,597,820.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
5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1,956,838.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
5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8,116,528.08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
5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518,167.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
5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7,207,509.8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
5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7,012,272.96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
5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0,948,556.8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经本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本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华通转债”的议案》, “华通转债”于2023年2月24日停止交易,2023年3月1日停止转股,2023年3月1日为“华通转债”赎回日,公司本次赎回“华通转债”的面值总额为1,709,100元,占“华通转债”发行总额的0.76%,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不会影响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总股本因“华通转债”转股累计增加22,729,924股。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确定了3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农资业务板块、汽车业务板块、医药业务板块。本公司的各个报告分部分别提供不同的产品或服务,或在不同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由于每个分部需
要不同的技术或市场策略,本公司管理层分别单独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经营活动,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农资板块 | 汽车板块 | 医药业务板块 | 合计 |
营业收入 | 23,337,543,882.23 | 16,585,433,483.67 | 1,890,295,136.44 | 41,813,272,502.34 |
营业成本 | 21,995,397,941.40 | 15,026,509,273.22 | 1,513,284,730.06 | 38,535,191,944.68 |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3,741,488.18 | 100.00% | 73,947.41 | 0.31% | 23,667,540.77 | 164,927,259.92 | 100.00% | 1,765,880.18 | 1.07% | 163,161,379.74 |
合计 | 23,741,488.18 | 100.00% | 73,947.41 | 23,667,540.77 | 164,927,259.92 | 100.00% | 1,765,880.18 | 163,161,379.7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16,612.91 | 36,286.76 | 2.39% |
1至2年 | 22,224,875.27 | 37,660.65 | 0.17% |
合计 | 23,741,488.18 | 73,947.4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516,612.91 |
1至2年 | 22,224,875.27 |
合计 | 23,741,488.18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765,880.18 | 1,691,932.77 | 73,947.41 | |||
合计 | 1,765,880.18 | 1,691,932.77 | 73,947.41 |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2,808,794.49 | 96.07% | |
第二名 | 415,160.58 | 1.75% | 20,752.26 |
第三名 | 121,876.40 | 0.51% | 6,093.82 |
第四名 | 115,561.81 | 0.49% | 23,112.36 |
第五名 | 110,719.06 | 0.47% | 5,535.95 |
合计 | 23,572,112.34 | 99.29% |
(4)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期末无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57,945,535.00 | 87,104,689.85 |
合计 | 157,945,535.00 | 87,104,689.85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及代垫款 | 157,995,300.00 | 85,004,063.00 |
押金及保证金 | 150,000.00 | 2,102,000.00 |
合计 | 158,145,300.00 | 87,106,063.00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73.15 | 1,300.00 | 1,373.15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99,691.85 | 199,691.85 | ||
本期转回 | 1,300.00 | 1,300.00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99,765.00 | 199,765.0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26,095,300.00 |
1至2年 | 32,050,000.00 |
合计 | 158,145,300.00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373.15 | 198,391.85 | 199,765.00 | |||
合计 | 1,373.15 | 198,391.85 | 199,765.00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期末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往来及代垫款 | 154,000,000.00 | 2年以内 | 97.38% | |
第二名 | 往来及代垫款 | 3,995,300.00 | 1年以内 | 2.53% | 199,765.00 |
第三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50,000.00 | 1-2年 | 0.09% |
合计
合计 | 158,145,300.00 | 100.00% | 199,765.00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期末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期末无因转移其他应收款项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868,066,291.13 | 2,868,066,291.13 | 2,767,985,611.13 | 2,767,985,611.13 | ||
合计 | 2,868,066,291.13 | 2,868,066,291.13 | 2,767,985,611.13 | 2,767,985,611.13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525,101,805.42 | 52,211,300.00 | 577,313,105.42 |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2,242,883,805.71 | 47,869,380.00 | 2,290,753,185.71 | ||||
合计 | 2,767,985,611.13 | 100,080,680.00 | 2,868,066,291.13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331,395.25 | 24,281,102.67 | 970,760,727.90 | 935,458,138.19 |
其他业务 | 3,308,942.21 | 2,884,558.20 | 3,958,180.60 | 2,885,349.60 |
合计 | 29,640,337.46 | 27,165,660.87 | 974,718,908.50 | 938,343,487.79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合同分类 | 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中药材、中药饮片 | 4,116,190.44 | 4,116,190.44 |
其他 | 25,524,147.02 | 25,524,147.0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浙江省内 | 29,640,337.46 | 29,640,337.46 |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0,360,000.00 | 280,720,000.00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2,808,164.38 | 2,846,301.36 |
合计 | 143,168,164.38 | 283,566,301.36 |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002,918.92 | 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收益等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1,914,431.10 | 主要系财政补助、税收返还等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54,617,381.30 | 主要系理财收益等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主要系同控下收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591,178.72 | 主要系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050,263.12 | 主要系财产保险理赔收入以及客户合同相关补偿收入等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3,248,454.0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8,589,646.42 | |
合计 | 51,155,715.2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82% | 1.24 | 1.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49% | 1.13 | 1.1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包中海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