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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本人应出席公司董事会召开的会议14次,实际出席会议14次,对于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的1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以视频参会方式出席了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做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年3月8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2.2022年4月20日就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保利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3.2022年8月12日就公司推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4.2022年8月23日就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况,保利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5.2022年10月18日就公司推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6.2022年10月31日就公司修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7.2022年11月21日就公司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8.2022年12月6日就公司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内控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推出再融资方案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在董事会审议决策之前,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背景信息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独立、客观地作出判断并从专业角度发表意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应有的作用。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再融资方案进行了研究和审议。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发布各类信息披露公告134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违规行为。

3.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规定的职责权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监事会发挥监督作用,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为持续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新制定了《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经理层选聘工作方案》等制度。

4.自身学习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监管部门新推出以及新修订的监管制度,参加上海辖区上市公司董事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张一弛

电子邮箱:zyc@gsm.pku.edu.cn

独立董事:张一弛

2023年4月25日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本人应出席公司董事会召开的会议14次,实际出席会议14次,对于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的1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年3月8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2.2022年4月20日就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保利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3.2022年8月12日就公司推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4.2022年8月23日就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保利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5.2022年10月18日就公司推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董事意见。

6.2022年10月31日就公司修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7.2022年11月21日就公司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8.2022年12月6日就公司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内控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推出再融资方案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在董事会审议决策之前,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背景信息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独立、客观地作出判断并从专业角度发表意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应有的作用。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再融资方案进行了研究和审议。同时,参观公司新落成的品牌展示馆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的发展历程和“以智慧工程贡献美好生活”的企业愿景。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发布各类信息披露公告134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违规行为。

3.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规定的职责权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监事会发挥监督作用,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为持续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新制定了《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经理层选聘工作方案》等制度。

4.自身学习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监管部门新推出以及新修订的监管制度,参加上海辖区上市公司董事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高凤勇

电子邮箱:gaofy@leadingcapital.com.cn

独立董事:高凤勇2023年4月25日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本人应出席公司董事会召开的会议14次,实际出席会议14次,对于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4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7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年3月8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2.2022年4月20日就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保利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3.2022年8月12日就公司推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4.2022年8月23日就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况,保利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5.2022年10月18日就公司推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6.2022年10月31日就公司修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7.2022年11月21日就公司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8.2022年12月6日就公司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内控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推出再融资方案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在董事会审议决策之前,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背景信息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独立、客观地作出判断并从专业角度发表意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应有的作用。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考评,对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研究和审议。同时,参观公司新落成的品牌展示馆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的发展历程和“以智慧工程贡献美好生活”的企业愿景。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发布各类信息披露公告134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违规行为。

3.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规定的职责权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监事会发挥监督作用,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为持续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新制定了《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经理层选聘工作方案》等制度。

4.公司审计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并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议。

5.自身学习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监管部门新推出以及新修订的监管制度,参加上海辖区上市公司董事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赵艳春

电子邮箱:zhaoyanchun@zhonglun.com

独立董事:赵艳春

2023年4月25日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本人应出席公司董事会召开的会议14次,实际出席会议14次,对于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7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4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年3月8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2.2022年4月20日就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保利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3.2022年8月12日就公司推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4.2022年8月23日就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况,保利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5.2022年10月18日就公司推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6.2022年10月31日就公司修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7.2022年11月21日就公司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8.2022年12月6日就公司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内控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推出再融资方案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在董事会审议决策之前,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背景信息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独立、客观地作出判断并从专业角度发表意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应有的作用。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考评,对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研究和审议。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发布各类信息披露公告134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违规行为。

3.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规定的职责权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监事会发挥监督作用,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为持续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新制定了《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经理层选聘工作方案》等制度。

4.公司审计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并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议。

5.自身学习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监管部门新推出以及新修订的监管制度,参加上海辖区上市公司董事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丁慧平

电子邮箱:hpding@bjtu.edu.cn

独立董事:丁慧平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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