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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度,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发挥监督作用,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视频或现场方式列席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十一次会议,并对以通讯方式表决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十五次会议进行了监督。

(二)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通过腾讯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5项议案。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通过腾讯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4项议案。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5)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8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7项议案。

(6)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7)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3项议案。

(8)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以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者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信息披露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认真审核公司的会计报表 及财务资料,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规定基本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3-027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总额度预计,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预计额度。相关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五)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认 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定期报告、股权激励、再融资工作等事项的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编制、传递、审核、报告、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的监督作用,勤勉、尽职地履行监督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公司依法合规运营,健康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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