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3]004021号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年度)
目录 | 页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8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电话:86(10)58350011传真:86(10)58350006
www.dahua-cpa.com
第
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4021号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炀资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松炀资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松炀资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松炀资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3]004021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2页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松炀资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松炀资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松炀资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松炀资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姜纯友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桑东雪 |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
专项报告第
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85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147.40万股,每股面值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9.95
元。截至2019年
月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12,166,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5,955,7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456,210,600.00元。
截止2019年
月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广会验字[2019]G1604409050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司期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7,786,629.22元,加上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449,009.37元,减去本期使用金额人民币4,312,752.10元及本期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33,922,886.49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与募集资金专户的截止日余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7年第十届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与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揭阳支行、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澄城信用社、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于2019年6月17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2019年6月17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
专项报告第
页
议案》,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将原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揭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1720026736400)、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澄城信用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002000001368558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1089255)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67871829296),并注销上述原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揭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澄城信用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发生变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不变),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英大证券有限责任限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重新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协议重新签订之日起,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英大证券于2019年6月17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2020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周耿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英大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陈骥先生接替周耿明先生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因保荐代表人变更事项,2020年7月2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英大证券有限责任限公司重新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协议重新签订之日起,公司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英大证券于2020年4月16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自协议重新签订之日起,公司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2019年6月17日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2021年4月1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陈骥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已从英大证券离职,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英大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周建人先生接替陈骥先生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因保荐代表人变更事项,2021年5月24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协议重新签订之
专项报告第
页
日起,公司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英大证券于2020年7月29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自协议重新签订之日起,公司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2020年7月29日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年产18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2,793.92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拟对结项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鉴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已按照规定全部转出使用,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对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销户,销户手续完成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317.0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拟对结项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专户注销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2022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鉴于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已按照规定全部转出使用,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对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销户,销户手续完成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
专项报告第
页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 | 667871829296(已注销) | --- | -- | 活期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澄城信用社 | 80020000013685582(已注销) | --- | -- |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 631089255(已注销) | --- | --- |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揭阳支行 | 111720026736400(已注销) | --- | ---- | |
汕头市松炀特种纸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5840000210120100057943 | --- | ---- | 活期 |
合计 |
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7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以总额人民币1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公司已于2020年5月25日、2020年6月8日、2020年7月24日、2020年7月30日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专项报告第
页
100,000,000.00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19年7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2021年5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19年度,公司17,288.00万元资金存在被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的情况,2020年度,公司6,658.36万元资金存在被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的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被占用的资金余额为23,946.36万元。截止2021年4月29日,上述被占用资金中23,946.36万元已还回募集资金账户。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本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本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专项报告第
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5,621.06
45,621.0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1.28
431.2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420.08
34,420.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如有)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截至期末承诺
投入金额(1)
截至期末承诺
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
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
(3)=(2)-(1)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
=(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
=(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年产18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
年产18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否
否40,731.60
40,731.6040,731.60
40,731.6040,731.60
40,731.60
411.53
411.5330,706.48
30,706.4810,025.12
10,025.12
100.00%
100.00%2021年12月
2021年12月-16,182.07
-16,182.07注1
注1否
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
否4,889.46
4,889.464,889.46
4,889.464,889.46
4,889.46
19.75
19.753,713.60
3,713.601,175.86
1,175.86
100.00%
100.00%2021年7月
2021年7月—
—注2
注2否
否合计
合计—
—45,621.06
45,621.0645,621.06
45,621.0645,621.06
45,621.06
431.28
431.2834,420.08
34,420.0811,200.98
11,200.98—
——
—-16,182.07
-16,182.0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年产18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的原因:受整体市场行情及物流运输方面的影响,生产瓦楞纸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废纸采购均价及生产所需的煤炭的采购均价均出现一定程度的上涨,因此导致“年产18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年产18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的原因:受整体市场行情及物流运输方面的影响,生产瓦楞纸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废纸采购均价及生产所需的煤炭的采购均价均出现一定程度的上涨,因此导致“年产18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一、年产18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在募投项目“年产18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存在以自有资金支付该募投项目所需的设备款、工程款、水电费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专项报告第
页
等的情形,截至该募投项目宣告投产之日,公司累计对外支付自有资金2.86亿元,用于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设备款、工程款及水电费等相关支出。2、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包括尚未支付的少部分尾款及质保金,因该等合同尾款及质保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中包括研发、检测设备的购置费用。公司在建设年产18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特种纸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的过程中,所采购的部分设备具备研发、检测的功能,可以满足公司的研发需求。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公司通过对各项资源的调度和优化,降低了该项目研发、检测设备的购置费用。2、本次募投项目结余金额包括尚未支付的少部分尾款及质保金,因该等合同尾款及质保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 详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年产
18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建成投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投资的募投项目之一“年产18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已建成并正式投产运行。2022年1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年产18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2,793.92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拟对结项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专项报告第
页
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鉴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已按照规定全部转出使用,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对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销户并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注5: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317.0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拟对结项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专户注销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2022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鉴于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已按照规定全部转出使
用,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对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销户,销户手续完成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