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3-019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3年4月26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核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写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核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及重大决策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核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依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写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的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核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监事会审核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核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依据政策导向,结合行业发展方向,根据公司2023年的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报告的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核通过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核后出具《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3]004022号),现将公司2022年度资金占用专项报告提请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核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及2023年薪酬计划符合当地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内容真实公允。
7.1、王建业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薪酬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王建业回避表决
7.2、翁腾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薪酬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翁腾回避表决
7.3、王仲伟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薪酬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王仲伟回避表决
8、审核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制定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请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核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请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10、审核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3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用途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贸易融资及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各种业务,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同时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厂房、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数额为准。有效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核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现金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核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过审慎评估和研究,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和工作量确定相关费用。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核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同时,通知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通知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布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核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编写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