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12 年 5 月 11 日在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3 名,代表股份 5529.74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3.88%。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松森先生主持,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建设激
光路桥检测车辆及配套养护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29.74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张文亮、于业汶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观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