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获得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贷款行 | 授信总量(万元) | 授信期限 | 担保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70,000 | 七年 | 陈伟忠、阮宜宝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10,000 | 一年 | 无 |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保函、贸易融资、应收款保兑(含为第三方的应收款提供保兑)等。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控股股东陈伟忠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保函、贸易融资、应收款保兑(含为第三方的应收款提供保兑)等。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授权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控股股东陈伟忠及其关联方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