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久之洋: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3-016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

3、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9号 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哲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27,972,6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09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4,8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58.2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3,122,6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84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68,7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68,7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37%。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971,1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10%;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10%;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971,1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10%;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971,1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10%;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971,1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10%;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819,8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806%;反对152,7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1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22%;反对152,7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1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819,8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806%;反对152,7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1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22%;反对152,7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1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21,1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10%;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8.25%,为公司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10%;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指派韦微律师、刘欣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