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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星: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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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董事会有效。

5、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告编号:202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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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做现金管理,未超过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出具了《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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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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