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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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奚文红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29,640万股为基数(实际股数以股权登记日当日股份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明确同意意见和《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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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3-006)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2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计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授信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立等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何云涛先生负责对外签署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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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08)。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说明>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关于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10)。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1)。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薪酬分配预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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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董事、总经理何建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杨亚军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薪酬分配预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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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报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