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以下无正文);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监事: | ||||||
奚文红 | 张振峰 | 陈秋红 |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