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党涌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3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4,405,060股,占公司股本的34.7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3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58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3.5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喜临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3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042,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9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高智利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3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107,000股,占公司股本的2.6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乔世荣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3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1,0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7.0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雪锋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3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3-015提名张振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3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华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3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选举属于正常换届选举,本次任命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告编号:2023-015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