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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3-024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7日 14 点00分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庐阳工业园连水路 19 号行政楼 101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17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独立董事王文兵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投票权。根据《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若委托人同时明确对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由征集人按委托人的意见代为表决;委托人未委托征集人对其他提案代为表决的,由委托人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委托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的投票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13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监事人员薪酬的议案
14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5关于制定《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规则》的议案
1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1.00关于增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监事(1)人
21.01选举蒯正刚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详见 2023年4月27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14、15、1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10、13、14、15、16、2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4、15、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孙玲玲、夏大庆、石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3801志邦家居2023/5/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安徽合肥市庐阳区工业园连水路19号行政楼证券部电话:0551-67186564传真:0551-65203999邮箱:zbom@zbom.com联系人:臧晶晶

(三)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 14: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2、会务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13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监事人员薪酬的议案
14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5关于制定《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规则》的议案
1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21.00关于增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1.01选举蒯正刚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500100100
4.02例:赵××010050
4.03例:蒋××0100200
…………
4.06例:宋××01005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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