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情况需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以有效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我们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签署:
张 跃 胡世明 谢文政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