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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视通: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专项说明及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公司制定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一)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方面运作规范,杜绝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发生,未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认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2023年薪酬计划的独立意见

2022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做了认真考核,确认其薪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职。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2023年薪酬计划。并同意将董事、监事的薪酬情况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4、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核并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汇总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交易的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汇总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6、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汇总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2022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核并认为: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同意本事项。

7、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9、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专项说明及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赵炳崑:

敬云川:

李玉华: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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