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均已参加,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已列席会议。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和时间届次 | 发表意见的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5月20日 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2年8月17日 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二)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我认为公司总体上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起了比较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状况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公司运作规范,内部制度健全。希望公司能在新的一年里抓住全面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利时机,将企业内控水平再向上提高一步,继续坚持内控制度建设与完善常抓不懈,控制力度不放松。
四、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作为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2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五、对公司进行检查的情况
2022年度内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动态。本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六、其他工作
1、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邮箱:460466265@qq.com
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赵炳崑2023年4月26日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均已参加,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已列席会议。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和时间届次 | 发表意见的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5月20日 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2年8月17日 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二)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我认为公司总体上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起了比较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状况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公司运作规范,内部制度健全。希望公司能在新的一年里抓住全面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利时机,将企业内控水平再向上提高一步,继续坚持内控制度建设与完善常抓不懈,控制力度不放松。
四、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五、对公司进行检查的情况
2022年度内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动态。本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六、其他工作
1、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邮箱:yunchuan@gaotonglaw.com
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敬云川2023年4月26日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均已参加,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已列席会议。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和时间届次 | 发表意见的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5月20日 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2年8月17日 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二)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我认为公司总体上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起了比较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状况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公司运作规范,内部制度健全。希望公司能在新的一年里抓住全面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利时机,将企业内控水平再向上提高一步,继续坚持内控制度建设与完善常抓不懈,控制力度不放松。
四、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组织召开了2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五、对公司进行检查的情况
2022年度内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动态。本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六、其他工作
1、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邮箱:13681397969@139.com
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玉华2023年4月26日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本人均已参加,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已列席会议。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和时间届次 | 发表意见的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4月27日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2年4月29日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汇总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7.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8.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9.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 |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二)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
(三)我认为公司总体上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起了比较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状况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公司运作规范,内部制度健全。希望公司能在新的一年里抓住全面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利时机,将企业内控水平再向上提高一步,继续坚持内控制度建设与完善常抓不懈,控制力度不放松。
四、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作为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共组织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报告期内,作为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1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2021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汇总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五、对公司进行检查的情况
2022年度内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动态。本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六、其他工作
1、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邮箱:lvtw@gdctech.org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吕天文2023年4月26日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本人均已参加,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已列席会议。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和时间届次 | 发表意见的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4月27日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2年4月29日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汇总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7.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8.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9.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 |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二)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
(三)我认为公司总体上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起了比较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状况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公司运作规范,内部制度健全。希望公司能在新的一年里抓住全面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利时机,将企业内控水平再向上提高一步,继续坚持内控制度建设与完善常抓不懈,控制力度不放松。
四、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作为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共组织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作为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
五、对公司进行检查的情况
2022年度内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动态。本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六、其他工作
1、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邮箱:yjl@600200.com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姚建林2023年4月26日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本人均已参加,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已列席会议。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和时间届次 | 发表意见的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4月27日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2年4月29日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汇总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7.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8.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9.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 |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二)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
(三)我认为公司总体上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起了比较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状况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公司运作规范,内部制度健全。希望公司能在新的一年里抓住全面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利时机,将企业内控水平再向上提高一步,继续坚持内控制度建设与完善常抓不懈,控制力度不放松。
四、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作为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组织召开了1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2021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汇总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报告期内,作为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对公司进行检查的情况
2022年度内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动态。本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六、其他工作
1、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邮箱:yhw@hexincpa.com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姚宏伟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