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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在2022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2年9月28日,陈光明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选举徐伟明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我们积极参加了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我们未对公司2022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1、2022年度出席董事会次数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朱欣50500
朱建50500
陈光明30300
徐伟民20200

2、2022年度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2022年度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2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朱欣33
朱建33
陈光明22
徐伟民22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一)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的事前认可意见: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事前认可意见内容意见类型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1月25日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4月26日关于续聘2022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同意

(二) 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的独立意见: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独立意见内容意见类型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1月25日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4月26日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同意
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考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考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公司审计机构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的专项报告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8月29日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11月25日关于《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共计9次,其中审计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2次、战略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专业委员会名称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会议次数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审计委员会管美丽、朱欣、朱建44
提名委员会王淼根、陈光明、朱欣22
战略委员会王淼根、陈根荣、陈光明1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阳洪、朱建、陈光明1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阳洪、朱建、徐伟民11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我们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持续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规范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同时,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五、工作交流与现场调查情况

在2022年度中,我们除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电话和邮件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还经常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欣 朱建 陈光明 徐伟民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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