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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7亿,较上年减少0.64亿,主要系原子公司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科技”)于2021年4月挂牌出售,本期不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强科技”)于2021年10月停止生产经营,本期无收入;受房地产行业影响,本期工业及民用建筑类通风系统业务收入略有下降。

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0.58万元,较上年-2,735.34万元上升4,085.91万元。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是以下原因:

1、公司本期加强了对业务款项的收回,使得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数较上年同期下降1,276.34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数较上年同期下降1,067.71万元,主要系上期红相科技因处置产生555.1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剔除红相科技影响后,本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较上期减少512.54万元,主要系上期存在大江东项目存货跌价损失

361.60万元,本期无新增合同履约成本跌价。

3、上期确认赵信远案计提预计负债4,015.22万元(含利息),本期子公司中强科技清算过程中诉讼案件计提预计负债3,074.39万元,较上期减少940.83万元。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1月25日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监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4月26日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薪酬考核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考核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8月29日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11月25日1、审议通过《关于<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各委员会履行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行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配合审计工作。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并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制定薪酬方案,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3、提名委员会履行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勤勉尽责,在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4、战略委员会履行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和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向董事会提出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合理建议。

(四)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职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报告期内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同时,独立董事通过对公司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检查财务状况、内控体系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

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公司的科学决策能力。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信息披露方面

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网上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合理、妥善地安排机构投资者、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等接待工作,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相关信息,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三)公司规范化治理方面

2023年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以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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