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
鉴证报告
目录
一、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二、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三、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
鉴证报告
永证专字(2023)第310241号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科技”)管理层编制的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附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联科科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联科科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联科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9号——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2号—发行上市受理关注要点》的要求,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联科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联科科技管理层编制的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联科科技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我们提醒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使用者注意,用于编制2023年1-3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财务数据引用自联科科技2023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段内容不影响已提出的鉴证结论。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