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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佑德酒: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佑德酒”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天佑德酒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与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互助天佑德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中酒时代酒业(北京)有限公司、宁夏传奇天佑德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境外子公司Oranos Group, Inc.;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天佑德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西宁天佑德青稞酒

销售有限公司、互助传奇天佑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Oranos Group, Inc.境外的全资子公司Koko Nor Corporation、Maxville Lake Winery, Inc.、Tchang Spirits, Inc.;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威士忌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西藏热巴青稞饮品有限责任公司;中酒时代酒业(北京)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酒连锁(北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中酒合生(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酒云图(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四川中酒时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5%的西藏纳曲青稞酒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资金管理、采购管理、工程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内控手册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普通缺陷,所采用的认定标准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潜在错报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1)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企

业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纠正财务报表潜在错报;(2)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按照下列指标孰低原则进行确定,具体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所有者权益资产总额
一般或普通缺陷潜在错报<营业收入的0.5%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2%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的0.5%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0.25%
重要缺陷营业收入的0.5%≤潜在错报<收入的1%利润总额的2%≤潜在错报<利润总额5%所有者权益的0.5%≤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的1%资产总额的0.25%≤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0.5%
重大缺陷营业收入的1%≤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5%≤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的1%≤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0.5%≤潜在错报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舞弊行为;(2)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5)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未在合理的期间得到改正;(6)因会计差错导致监管机构的处罚;(7)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重要缺陷未在合理的期间得到改正;(4)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5)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缺陷性质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潜在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000万元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缺陷性质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定性标准
重要缺陷100万元≤潜在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000万元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一般或普通缺陷50万元≤潜在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00万元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佑德酒已建立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和管理发展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天佑德酒2022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海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成云杨洪垒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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