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8 页
天健审〔2023〕5400 号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和仁科技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鉴证报告仅供和仁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和仁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和仁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 》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证上〔2022〕14 号) 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和仁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和仁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 》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证上〔2022〕14 号) 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和仁科技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 》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证上〔2022〕14 号) 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0) 124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股票 25,862,558 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61 元 ,共计募集资金507,164,762.38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7,547,169.81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99,617,592.57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证券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297,983.47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96,319,609.1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 (2020)415 号) 。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9,631.96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0,123.16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942.44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938.77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0,123.16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881.21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41,390.01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41,390.01 | |
差异 | G=E-F |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证上〔2022〕14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根据《管理办法》及本公司2022年7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 (含利息) 转存至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塘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5日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转塘支行 | 201000312533788 | 413,900,145.14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 计 | 413,900,145.14 |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说明。
经 2021 年 4 月 25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经 2022 年 4 月 26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经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2022 年度,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0,000.00 万元,赎回
29,900.0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签约人 | 受托人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截至期末 是否赎回 |
本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滨江 支行 | 中 国 银 行 挂 钩 型 结 构 性 存款 | 4,900.00 | 2021/12/6 | 2022/3/9 | 是 |
5,000.00 | 2021/12/6 | 2022/3/14 | 是 | |||
5,000.00 | 2022/1/19 | 2022/4/20 | 是 | |||
5,000.00 | 2022/1/28 | 2022/4/27 | 是 | |||
5,000.00 | 2022/3/28 | 2022/4/27 | 是 | |||
5,000.00 | 2022/3/31 | 2022/5/5 | 是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物联网及大数据技术的智慧医院一体化建设项目,原计划在 3 年内分批投入实施,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投入,该项目未按计划按期实施的主要原因系受市场变化、医院预算等影响,导致相关项目的谈判、论证等周期变长。根据 2023 年 4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 ( 一) 2 之说明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