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仁科技”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和仁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4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862,55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61元,共计募集资金507,164,762.3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547,169.81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9,617,592.57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证券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297,983.4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6,319,609.1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9,631.96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0,123.16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942.44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938.77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0,123.16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881.21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41,390.01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41,390.01 | |
差异 | G=E-F |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7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转存至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塘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于2022年8月5日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塘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塘支行 | 201000312533788 | 41,390.01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计 | 41,390.01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2021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经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
2022年度,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0,000.00万元,赎回29,9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签约人 | 受托人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截至期末是否赎回 |
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4,900.00 | 2021/12/6 | 2022/3/9 | 是 |
5,000.00 | 2021/12/6 | 2022/3/14 | 是 | |||
5,000.00 | 2022/1/19 | 2022/4/20 | 是 | |||
5,000.00 | 2022/1/28 | 2022/4/27 | 是 |
5,000.00 | 2022/3/28 | 2022/4/27 | 是 |
5,000.00 | 2022/3/31 | 2022/5/5 | 是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和仁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和仁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和仁科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和仁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光炼 林剑辉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9,631.9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123.1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基于物联网及大数据技术的智慧医院一体化建设项目 | 否 | 39,631.96 | 39,631.96 | - | - | - | - | -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 | 10,123.16 | 100% | - | -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49,631.96 | 49,631.96 | - | 10,123.16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未按计划按期实施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资项目的主要原因系受市场变化、医院预算等影响,导致相关项目的谈判、论证等周期变长。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同时也在积极论证其他项目的可能性。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之说明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报告二(三)之说明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