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股东杭州磐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级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赵晨晖、王毅、黄浴华、夏红、蔡钰如、黄海、洪伟荣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蔡钰如、黄海、洪伟荣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对上述7名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的审查,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同时,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股东的权益。
经审议,我们同意对上述 7名董事候选人(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蔡钰如、洪伟荣、黄海 2023年4月25日
(本页为《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黄 海:
洪伟荣:
蔡钰如: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