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3-014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经营计划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后制定的。留存利润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需要,将更有利于公司价值提升,回报股东。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合并口径为135,864,948.73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195,406.69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19,540.67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8,351,143.78元,扣除2021年度分配的股利18,000,000.00元,母公司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9,527,009.8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14日,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0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50%。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135,864,948.7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9,527,009.80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6,000,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比例为26.50%,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6 汽车制造业”中的“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
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围绕整车制造产业配套发展,已形成东北、环渤海、中部、西南、珠三角及长三角六大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集群内汽车零部件产业产值占全产业的80%左右。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化,提高了产业链纵向延伸和横向合作的效率,产业链协同效应初步显现,结构竞争优势大幅提升,集群规模和集群效应持续凸显。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和矿用辅助运输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在汽车零部件领域,为了满足下游客户对公司零部件产品增长的需求,公司加大了机器设备和工装模具等固定资产投资;在矿用辅助运输设备领域,为满足大型煤矿企业对专业化服务快速增长的需求,公司增加了矿用辅助运输设备投资。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5,589,262.86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864,948.73元。公司步入快速发展阶段,生产规模的扩大及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有较大的需求。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经营计划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后制定的。留存利润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需要,将更有利于公司价值提升,回报股东。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目前有多个项目投资,将较多留存利润用于项目建设、设备购置及周转资金,不仅能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保证公司健康稳定的可持续性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而且项目未来具有良好的盈利水平,预期能给投资者带来更多效益,保障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