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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德股份: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内部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职务,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公司董事会考核后确定。

(2)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津贴为 6100元/月(税前)。

(3)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监事,依据其岗位、职务领取薪酬,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其进行考核,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经公司董事会考核后确定。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该议案参会董事属于关联方,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牛昕光、董事张春山、董事郭延伟回避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参会董事过半数,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议案,我们认为: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的薪酬方案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 年战略实施及经营预算目标,参照公司经营规模以及行业整体薪酬水平后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规定

1、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

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办法执行。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3、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4、外部投资机构委派的监事以及其他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与津贴。

5、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 年4 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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