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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能源: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2022年,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工作职责分工,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各项职责,科学开展监事会的各项工作,高度重视监事会行权的独立性、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和内部决策的规范性,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转变工作观念,围绕公司资本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开展全面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将本年度监事会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 2022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2年,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及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5次,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和各类重大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监事共同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非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九项议案。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监事共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一项议案。

(三)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监事共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一项议案。

(四)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监事共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审议<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条例>的议案》《关于审议<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派监事管理办法>的议案》四项议案。

(五)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监事共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一项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11次,公司监事全员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公司各项会议议程,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议事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运作规范、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在会议召开涉及公司发展战略、改革建制等重大事项时,监事会成员积极围绕当前时势,深入分析,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能,协助配合董事会及管理层开展各项工作,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三、完成第十届监事会换届工作

2022年5月9日,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圆满完成换届工作。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3名(其中设监事会主席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2名。上述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选举合法有效。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四、修订监事会相关制度

监事会修订并下发《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条例》和《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派监事管理办法》两项制度,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国有资产运营的监督体系提供有力保障。

五、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围绕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如《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工作条例》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工作制度。依照层级及审批权限,合法合规的审议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在执行公司职责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没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七、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与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八、监事会对下属公司督导检查情况

2022年,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要求,加强下属企业公司治理基本制度建设,督促各下属企业适应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质量,公司监事会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由公司监事会牵头,协同公司证券事务部和法务审计部成立督导检查组,于2022年7月7日和8月17日分别对清徐县凯通天然气有限公司和山西晋西北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下属公司,开展2022年监事会督导检查工作。具体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1、检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外派监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照各公司《公司章程》、各项管理制度等重点检查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重一大”的规范运作情况。

2、检查整改情况

通过本次检查下发《督导检查报告》两份,整改建议合计34条,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整改,监事会将继续跟进相关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检查整改全部落实到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为己

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运行以及决策机构的协调运作。重点关注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公司战略的实施、重大经营风险、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资产处置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行为予以监督。 二、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监督体系,提高监事尽责履职能力。一是监事会将持续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监督行为,不断建立健全监督工作制度。二是继续完善监事人才库的储备工作,将熟悉公司相关业务和专业的管理人员纳入监事人才库,保障监事人才队伍的储备,全面提升监事履行能力。三是监事会将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增强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监督水平。

三、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监事会将有针对地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等公司治理相关方面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2023年,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依法开展工作,履行好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好监督职能,维护股东利益,诚信正直,勤勉工作,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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