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提供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质,拥有良好的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杰、秦舒2023年4月24日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
杰
秦
舒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