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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议案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的期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三、《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1783号),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五、《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26,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结合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高级管理人员上述薪酬方案。

七、《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结合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董事薪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上述薪酬方案。

八、《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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