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22年度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现将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有三名,分别为刘伟先生、宋蔚蔚女士和余长江先生。
二、出席会议情况
1、2022年度,按照公司《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公司2022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事项披露工作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其中1次为现场会议,5次为通讯表决会议。我们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备注 |
刘伟 | 6 | 6 | 0 | 0 | 2 | |
宋蔚蔚 | 6 | 6 | 0 | 0 | 2 | |
余长江 | 6 | 6 | 0 | 0 | 2 |
2、2022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我们均列席了股东大会。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我们关注公司运作,独立履行职责,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提名董事候选人、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确认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对参股公司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独立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九届十四次)董事会,我们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九届十五次)董事会,我们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确认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九届十七次)董事会,我们对公司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六次(九届十九次)董
事会,我们对公司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参股公司财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切实履职,依据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针对公司审计事项、内部控制事项、确认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战略与风险事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等召开专门会议,并形成专门委员会决议,充分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性。
五、2022年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所做工作
1、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获取公司经营信息的主要来源,对保障中小股东利益尤为重要。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证2022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们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在年报编制过程中,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及审计内容进行沟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年报的编制工作过程及审计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确保审计
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报告期内,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和完善及时提出了合理建议,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发表了相关意见,从而促使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趋于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
六、报告期内其他事项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在接下来的任期内,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进一步深入全面了解公司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所给予的帮助和支持。
独立董事:
刘伟 | 宋蔚蔚 | 余长江 |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