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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3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长春长光辰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辰芯”)25.56%的股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权益法核算对其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近期,长光辰芯拟筹划IPO事项,并聘请审计机构对其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对相关数据进行的调整。经公司与长光辰芯管理层进行沟通,并对长光辰芯会计数据更正原因进行了解及分析复核,确认长光辰芯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需要更正,该事项影响了公司在相应期间对其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的核算。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1、 合并财务报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更正前更正金额更正后
长期股股投资153,662,364.79-21,117,309.26132,545,055.53
非流动资产合计390,022,336.11-21,117,309.26368,905,026.85
资产总计1,196,242,303.12-21,117,309.261,175,124,993.86
资本公积294,644,630.5615,199,088.23309,843,718.79
其他综合收益1,611,231.74-1,705,252.99-94,021.25
盈余公积72,860,854.36-3,461,114.4669,399,739.90
未分配利润353,404,104.08-31,150,030.04322,254,074.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62,520,820.74-21,117,309.26941,403,511.48
所有者权益合计1,049,954,465.31-21,117,309.261,028,837,156.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196,242,303.12-21,117,309.261,175,124,993.86

(2)合并利润表项目

项目2021年度
更正前更正金额更正后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554,934.40-6,609,142.67-2,054,208.2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786,858.30-6,609,142.67-2,822,284.3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0,061,175.46-6,609,142.6753,452,032.7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9,637,809.36-6,609,142.6753,028,666.6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7,713,337.19-6,609,142.6751,104,194.5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7,713,337.19-6,609,142.6751,104,194.52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3,266,444.90-6,609,142.6746,657,302.2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402,308.66-1,402,308.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402,308.661,232,112.87-170,195.79
七、综合收益总额56,311,028.53-5,377,029.8050,933,998.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1,864,136.24-5,377,029.8046,487,106.4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2-0.030.1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0.030.19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次差错更正对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2、 母公司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更正前更正金额更正后
长期股股投资255,373,564.98-21,117,309.26234,256,255.72
非流动资产合计405,769,845.27-21,117,309.26384,652,536.01
资产总计1,002,833,821.22-21,117,309.26981,716,511.96
资本公积294,565,720.8715,199,088.23309,764,809.10
其他综合收益1,611,231.74-1,705,252.99-94,021.25
盈余公积72,860,854.36-3,461,114.4669,399,739.90
未分配利润306,863,631.33-31,150,030.04275,713,601.29
所有者权益合计915,901,438.30-21,117,309.26894,784,129.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02,833,821.22-21,117,309.26981,716,511.96

(2)利润表项目

项目2021年度
更正前更正金额更正后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843,025.07-6,609,142.67233,882.4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775,696.35-6,609,142.67-2,833,446.3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8,035,406.18-6,609,142.6741,426,263.5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7,847,996.02-6,609,142.6741,238,853.3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5,853,476.03-6,609,142.6739,244,333.3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5,853,476.03-6,609,142.6739,244,333.3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402,308.661,232,112.87-170,195.79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402,308.661,232,112.87-170,195.79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402,308.661,232,112.87-170,195.79
六、综合收益总额44,451,167.37-5,377,029.8039,074,137.57

(3)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次差错更正对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22年度会计差错的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2022年度)》。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更准确执行了新收入准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2022年度)》。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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