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奥普光电: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订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及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为5.95万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职务2023年度基本薪酬
总经理62 万元
副总经理43万元
财务负责人34.4万元
董事会秘书34.4万元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与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

五、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上述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年终奖励薪酬。其中基本薪酬的70%按月发放;年终奖励薪酬及基本薪酬的30%经公司年度董事会对2023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