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证券”)作为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发展”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海南发展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4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1,407,867股,发行价格为14.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2.83元,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含增值税)12,000,000.00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87,999,992.83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7,307,087.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20日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1710002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22年4月20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与上述银行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切实履行。
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及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1、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城西支行;
2、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33519059;
3、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款项587,999,992.83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692,905.73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01,938.15元,扣除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用203.25元,减去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87,608,822.00元,账户余额0.00元,账户已注销。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南发展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1700024号),认为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87,307,087.1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利息) | 587,608,822.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利息) | 587,608,822.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587,307,087.10 | 587,307,087.10 | 587,608,822.00 | 587,608,822.00 | 100.05% | - | - | - | - | |
合计 | 587,307,087.10 | 587,307,087.10 | 587,608,822.00 | 587,608,822.00 | 100.0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刘艳 | 吴晓光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