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事前认可函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素养,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函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红滨 孟兆胜 李丽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