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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箭科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微波前端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更,本次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9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98元,募集资金总额536,64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6,642,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0,00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3月11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公司前述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投资建设: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微波前端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32,000.0032,000.00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000.006,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48,000.0048,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8,484,135.37元,其中: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74,462,330.37元,置换前期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54,021,805.00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保本理财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9,190,609.86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70,706,474.49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承诺投资总额(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万元)累计已投入金额(万元)
1微波前端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32,000.0032,000.0019,587.37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000.006,000.003,088.97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10,172.07
合计48,000.0048,000.0032,848.41

注: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收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微波前端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址为成都高新区和茂街333号。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于2022年7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微波前端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截至目前,募投项目已部分投入使用,公司正在积极推动设备的采购安装、项目验收和决算工作。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动情况,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经审慎研究,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根据国内外形势及行业技术发展动态,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建设的先进性、经济性、适用性及长效性,为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要求,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对生产设备设施、研发设备仪器购置和布局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由于项目验收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的周期较长,部分工程、设备尚

待安装验收及验收,款项尚未完全支付,导致项目整体决算工作有所推迟,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微波前端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已竣工,项目已具备部分使用功能,并于2022年10月起部分陆续投入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后期事宜,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完成,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微波前端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微波前端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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