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联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为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史志明主持,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通知》所列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