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迈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禾迈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1,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57.80元,共计募集资金557,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0,638.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4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为:
单位: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40,638.39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0.00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47.36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92,475.85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2,659.93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C=A-B1+B2-C1+C2 | 461,069.84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D | 461,069.84 | |
差异 | F=C-D | 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禾迈股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禾迈股份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中信证券于2021年
月
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教路支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及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浙江恒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明电子”)进行增资,以实施“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恒明电子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2月14日与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159.07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杭州杭开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开科技”)实缴出资,以实施“智能成套电气设备升级建设项目”。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杭开科技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10月12日与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续建在建工业厂房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提供借款用于续建在建工业厂房。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恒明电子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12月30日与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禾迈股份、杭开科技、恒明电子共有1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禾迈股份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 3301040160018610694 | 523,723,801.67 | |
禾迈股份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1202026229900177787 | 203,203,189.99 | |
禾迈股份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370180391123 | 789,144.60 |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禾迈股份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 | 1202023029900016162 | 48,498.39 | |
禾迈股份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6790188001055569 | 89,278,779.12 | |
禾迈股份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1010122002318758 | 375,520.84 | |
禾迈股份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8110801012202292280 | 843,322,516.04 | |
禾迈股份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教路支行 | 571907422610808 | 13,415,219.88 | |
禾迈股份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桥支行 | 201000292000192 | 1,116,918,747.71 | |
禾迈股份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 | 19010301040021826 | 102,444,631.00 | |
禾迈股份 | 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科技支行 | 201000292050142 | 1,470,909,621.18 | |
杭开科技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行 | 351981846438 | 61,292,034.99 | |
恒明电子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半山支行 | 19-010301040022048 | 184,976,654.10 | |
恒明电子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1010122002587176 | 0.00 | |
合计 | 4,610,698,359.5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36.1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2849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签约人 | 签约人 | 产品名称 | 账户余额(万元) | 综合利率 | 本期收益 | 截至期末是否到期 |
禾迈股份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 协定存款 | 51,700.00 | 2.80% | 2,063.66 | 否 |
签约人 | 签约人 | 产品名称 | 账户余额(万元) | 综合利率 | 本期收益 | 截至期末是否到期 |
禾迈股份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协定存款 | 20,000.00 | 3.10% | 477.13 | 否 |
禾迈股份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协定存款 | 84,332.25 | 2.65% | 2,890.55 | 否 |
禾迈股份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 | 协定存款 | 7,000.00 | 3.30% | 2,036.33 | 否 |
禾迈股份 |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科技支行 | 协定存款 | 145,000.00 | 3.30% | 2,067.00 | 否 |
禾迈股份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桥支行 | 协定存款 | 110,000.00 | 3.30% | 2,849.69 | 否 |
合计 | 418,032.25 | 12,587.9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8.25%。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9,997.83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竞拍在建工业厂房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使用不超过46,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38,4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7,600万元)竞拍在建工业厂房,用于扩大逆变器、监控设备、关断器等产品的生产产能,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续建在建工业厂房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提供借款用于续建前述拍卖所得的在建工业厂房。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恒明电子进行增资以实施“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159.07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杭州杭开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开科技”)实缴出资,以实施“智能成套电气设备升级建设项目”。本次实缴出资完成后,杭开科技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20,000万元,实收资本将由人民币4,230.62万元增至人民币11,389.69万元。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目前募投项目“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8月10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认为禾迈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禾迈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禾迈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禾迈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禾迈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40,638.3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2,475.8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2,475.8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25,756.22 | 25,756.22 | 25,756.22 | 7,308.97 | 7,308.97 | -18,447.25 | 28.38 | 2023年8月1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 | 否 | 8,877.10 | 8,877.10 | 8,877.10 | 0.00 | 0.00 | -8,877.10 | 0.00 | 2023年8月23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智能成套电气设备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7,159.07 | 7,159.07 | 7,159.07 | 1,051.48 | 1,051.48 | -6,107.59 | 14.69 | 2023年8月23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募投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4,000.00 | 14,000.00 | 14,000.00 | 14,000.00 | 14,0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39,997.83 | 39,997.83 | -2.17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恒明电子工业厂房建设项目-竞拍 | 否 | 38,400.00 | 38,400.00 | 38,400.00 | 30,117.57 | 30,117.57 | -8,282.43 | 78.43 | 202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恒明电子工业厂房建设项目-续建 | 否 | 24,000.00 | 24,000.00 | 24,000.00 | 0.00 | 0.00 | -24,000.00 | 0.00 | 202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58,192.39 | 158,192.39 | 158,192.39 | 92,475.85 | 92,475.85 | -65,716.54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鉴于“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劳务用工、部分关键设备采购进度相较原计划所延期;另一方面,因“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现场施工条件受限,毗邻幼儿园、高铁、高压铁塔,为了现场施工安全并同时满足高铁部门与国家电网部门监督管控,现场施工安装、设备材料运转等方面受到了一定程度影响。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设备到厂安装调试时间、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经公司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延长“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至2023年8月10日。“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由于实施地点与公司研发中心较远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同时,公司在实施过程中谨慎考虑公司产业的长期发展及布局的战略,需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结合公司实际研发、生产、经营的情况,导致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之说明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四)之说明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五)之说明 | |||||||||||
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六)之说明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八)之说明 |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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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波董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