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207 证券简称:众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经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四)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主观臆断、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承诺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
(六)明确违反承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提醒获悉信息的人必须对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且在相关信息正式公告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同时在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为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15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
第二十七条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相关的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二)活动交流的内容;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追究情况(如有);
(四)其他内容。
第二十八条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纠纷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