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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钰矿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审计委员会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及实施等方面均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现将2022年度审计委员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由王聪、刘良坤、王瑞江3名董事组成,其中王聪、王瑞江为独立董事,委员会主任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聪担任,并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情况详见公司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的召开情况

2022年度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共召开四次会议,分别是:

1、2022年4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021年,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及实施等方面均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针对西藏证监局对公司现场检查中的问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公司在年初启

动了内控体系全面梳理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内控体系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董事长和高管团队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认真进行整改。2021年以来,在彻底整改的同时,日常经营中公司持续对关联方识别保持高度关注,公司坚持合规运作和生产经营“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的原则,2021年6月份公司全面完成内控体系自查梳理工作,9月份针对存在的问题完成了整改,10月份开始按整改后的内控体系运行,并已达到独立、规范、高效运行水平。委员会讨论并审议《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

(5)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6)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7)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2022年8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公司的实际需求,经研究考察后,提名罗喆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罗喆女士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委员会审议并通过该议案,一致同意将罗喆女士拟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22年10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2022年12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塔铝金业提供担保展期的议案》,本次向塔铝金业提供担保展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履职职责情况

1、2022年,审计委员通过召集会议、电话沟通等形式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公司审计工作的安排,在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在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2、监督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组织落实内部审计实施。

3、认真审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对外担保事项依法合规履行了审议程序,不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4、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加强对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的监督与指导,认真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听取管理层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内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推动制度有效执行。委员们发挥专业特长,针对审计创新、审计队伍建设、审计风险评估、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等方面提出建议,为公司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水平贡献了智慧。

四、审计委员会2023年工作计划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履职尽责,积极发挥了监督职能,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得到了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坚持规范运作,勤勉尽责,更好的发挥监督指导职能,为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26日报告人:王 聪、刘良坤、王瑞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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