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