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80 公司简称:今创集团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职能部门及常州今创风挡系统有限公
司、常州常矿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常州剑湖金城车辆设备有限公司、江苏今创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今创轨道科技有限公司、今创科技有限公司、长春今创轨道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今创交通设备
有限公司、KFS MOBILITY、KTK Transport Equipment(India) Private Limited、KHY Electronic India
Private Limited等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招标投标、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工程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风险、轨道交通投资波动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产品质量风险、成本及费用上升风险、汇率风险、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风险、海外业务经营风险、实体清单风险。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文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税前利润 | 错报金额≥税前利润10% | 税前利润5%≤错报金额<税前利润10% | 错报金额<税前利润5%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如果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 2. 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3.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4. 注册审计师发现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漏报。 |
重要缺陷 | 如果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未设立内部监督机构或内部监督机构未履行基本职能。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税前利润 | 错报金额≥税前利润3% | 税前利润1%≤错报金额<税前利润3% | 错报金额<税前利润1%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如果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2.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3. 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 4.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长期未得到整改; 6.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
重要缺陷 | 如果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 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或决策程序出现较大失误; 2.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较大损失; 3.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 媒体负面新闻较多; 5.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有效。2023年度,公司将继续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做好风险识别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俞金坤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