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漱玉平民: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监事会职责。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召开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召开时间会议议题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4月26日《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4月28日《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子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8月8日《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8月29日《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10月27日《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12月12日《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及其子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列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5次。监事会成员出席公司股东大会5次、列席董事会9次。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2年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实施等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2022年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山东证监局的有关培训交流活动,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公司财务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在2022年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规,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价格公允公平,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结合经营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执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为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进行了监督与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认真自觉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已经较为完善。同时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并在相关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在内幕信息管理方面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信息;2022年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2023年度监事会重点工作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持续推进自身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内控建设等相关方面的学习,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履行职责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会

议,监督董事会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运作;继续加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致力于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的良好沟通,通过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内部控制、财务管理、重大决策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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