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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投:关于公司拟参与对外投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建集团”)与新昌县人民政府约定在政府性投资领域、新型建筑产业领域、人才交流与培养等领域开展全方位深度合作。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管理公司拟通过联合体方式参与新昌新民未来社区核心配套区块一体化开发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项目相关事宜和签署相关协议。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新昌县东门如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城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吕斌;

(三)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四)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五)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西镇南路79号-10;

(六)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房屋拆迁服务;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建筑材料销售(不含砂石)(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权关系及实际控制人:新昌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实际控制人为新昌县财政局。经核查,新昌县东门如城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新昌新民未来社区核心配套区块一体化开发项目

(二)项目规模:项目总规模约48.97亿元,其中地上空间约26.47亿元,地下空间约22.5亿元。

(三)合作主体:新昌县东门如城有限公司

(四)合作周期:本项目暂定合作期10年,建设期3年,运营期7年。

(五)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新昌县东部,东临棣山路,南临中环路。

(六)实施内容:本项目采用“一体化合作开发”模式,合作包括规划策划、勘察设计、建设、管理和运营。项目共包括两个子项目,地上投资项目和地下建设项目。

1、地上项目为企业投资项目,包含6个单项目,建筑体量约31万平米,建安工作量约15亿元,拟采用股权合作模式,由各方股东出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

2、地下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体量约26万平米,占地200亩。

(七)项目公司股比及出资

1、项目公司股比:由如城公司、浙建集团按30%:70%的股权比例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对地上投资项目进行开发、建设、运营。

2、项目出资情况:约定项目自有资金出资,占比地上项目投资总额的35%,出资额约9.26亿元,由项目公司两方股东共同承担,分3年投入。其中公司按照股比出资为6.48亿元,如城公司按照股比出资为2.78亿元。地上项目投资总额的65%部分考虑以银行贷款筹集,将作为未来社区附属的基础设施类项目进行申报。

四、拟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对公司的影响

新昌新民未来社区核心配套区块一体化开发项目从项目的包装策划到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的全过程一体化管理,通过投资带动经营,实践公司投资联动规划包装能力。对公司布局应对未来市场中长周期、长运营、投资类项目积累了经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二)存在的风险

1、投资合作协议签署后,交易各方将进一步就后续事项进行磋商,具体业务合作中的权利义务,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而导致项目建设进程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充分考虑各方建议,审慎研究决定,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设立项目公司存在因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政策风险、行业竞争风险、经营与管理风险,导致项目公司业务进展缓慢或效益不达预期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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