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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锋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3472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二、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8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第1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3472号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锋股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华锋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锋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华锋股

大华核字[2023]003472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2页

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锋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锋股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华锋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华锋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刘泽涵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军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专项报告 第1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35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期限六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2,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238,679.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161,320.75元。截止2019年12月1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广会验字[2019]G1803615014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净额

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年使用金额

期末余额

直接投入承诺投资

项目

本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3,216.13

434.75

4,238.22

20,672.09

7,350.00

1,390.5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运用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49,103,177.30元(详见附表1),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3,500,000.00元,加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4,347,525.36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3,905,668.81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余额13,905,668.81元一致。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华创”)、理工

专项报告 第2页

华创全资子公司广东北理华创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北理华创”)与中信建投证券及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的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开户主体

银行账号

三方/四方/五方协议签订时间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肇庆分行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810078801300000092 2019-12-1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70870100001234 2019-12-16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

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

20000029191000031747234

2020-3-2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广东北理华创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26810078801700000665 2020-3-24

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两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广东北理华创以及理工华创。公司、理工华创、广东北理华创和中信建投证券共同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变更原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同时通过了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且该议案同时通过了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议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13,905,668.81元,系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肇庆分行

26810078801300000092 7,207,461.20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

44050170870100001234 6,619,105.14

活期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

20000029191000031747234 36,109.79

活期

专项报告 第3页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26810078801700000665 42,992.68

活期

合计

13,905,668.81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专项报告 第4页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332,161,320.7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0,220,948.0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60,000,000.00
260,00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2,603,177.3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8.28%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

是 281,361,320.75

52,161,320.75

19,939,430.06

48,275,175.51

92.55

2022年

-

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项目

是 50,800,000.00

20,000,000.00

5,971,518.00

20,018,001.79

100.09

2022年

-

不适用

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

不适用

130,000,000.00

50,810,000.00

50,810,000.00

39.08

2024年6月 -

- 不适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

- 不适用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32,161,320.75

332,161,320.75

206,720,948.06

249,103,177.30

-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73,500,000.00

73,500,000.00

-

-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合计

332,161,320.75

332,161,320.75

280,220,948.06

322,603,177.30

-

-

-

- -

专项报告 第5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原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是在广东省肇庆市肇庆新区,原目的为面向公

司华南市场,实现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产品的工程化开发以及规模化生产、销售。结合近两年公司华南新能源汽车市场情况,其增量远不及北方市场,且北方客户未来订单爆发式增长趋势确定,为改善公司未来产品交付状况、缩短物流时间、满足客户审厂需求等,结合公司制定的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在维持原募投项目合理产能的情况下,缩减该项目投入,用以在北京开展“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的建设,该新项目主要包含新建理工华创北京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产业研发及生产基地。新项目计划投资21,000万元,其中使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13,000万元。新项目建成后,将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基地,具备年产5万套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的生产能力,满足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70%以上的产能要求。

2、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原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子公司理工华创租赁楼宇内,考虑子公司理工

华创最新在北京市顺义区的产业布局、以及控制公司运营成本因素,子公司理工华创已对现有海淀区租赁场地进行了退租处理,租赁面积减半。结合最新将在北京顺义开展的“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公司拟将“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变更至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园东盈路19号院内,与“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同址。另外,由于赵全营基地建成时间预计为2024年,仿真分析中心项目的大部分仪器设备需待该基地建成后再行购置和投入使用,因此,拟将“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项目”的募投资金使用规模缩减至2,000万元,剩余投入待赵全营新基地建成后另行安排。

3、“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变更后,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3,000万元及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原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是在广东省肇庆市肇庆新区,原目的为面向公司华南市场,实现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产品的工程化开发以及规模化生产、销售。结合近两年公司华南新能源汽车市场情况,其增量远不及北方市场,且北方客户未来订单爆发式增长趋势确定,为改善公司未来产品交付状况、缩短物流时间、满足客户审厂需求等,结合公司制定的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在维持原募投项目合理产能的情况下,缩减该项目投入,用以在北京开展“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的建设,该新项目主要包含新建理工华创北京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产业研发及生产基地。新项目计划投资21,000万元,其中使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13,000万元。新项目建成后,将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基地,具备年产5万套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的生产能力,满足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70%以上的产能要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专项报告 第6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6月1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的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7,35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专项报告 第7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

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

130,000,000.00

50,810,000.00

50,810,000.00

39.08

2024年6月

-

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项目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260,000,000.00

180,810,000.00

180,810,000.00

- -

- -

专项报告 第8页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1、变更“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

“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建设的原因:原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是在广东省肇庆市肇庆新区,原目的为面向公司华南市场,实现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产品的工程化开发以及规模化生产、销售。结合近两年公司华南新能源汽车市场情况,其增量远不及北方市场,且北方客户未来订单爆发式增长趋势确定,为改善公司未来产品交付状况、缩短物流时间、满足客户审厂需求等,结合公司制定的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在维持原募投项目合理产能的情况下,缩减该项目投入,用以在北京开展“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的建设,该新项目主要包含新建理工华创北京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产业研发及生产基地。新项目计划投资21,000万元,其中使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13,000万元。新项目建成后,将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基地,具备年产5万套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的生产能力,满足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70%以上的产能要求。

2、变更“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和减少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原因如下: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原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子公司理工华创租赁楼宇内,考虑子公司理工华创最新在北京市顺义区的产业布局、以及控制公司运营成本因素,子公司理工华创已对现有海淀区租赁场地进行了退租处理,租赁面积减半。结合最新将在北京顺义开展的“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公司拟将“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变更至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园东盈路19号院内,与“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同址。另外,由于赵全营基地建成时间预计为2024年,仿真分析中心项目的大部分仪器设备需待该基地建成后再行购置和投入使用,因此,拟将“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项目”的募投资金使用规模缩减至2,000万元,剩余投入待赵全营新基地建成后另行安排。

3、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

化建设项目(一期)”、“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3,000万元及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披露《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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