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因公司2022年度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之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条件”的相关规定,不满足公司首次授予第三期和预留授予第二期的解锁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剩余所有未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即,本次回购注销共涉及94名激励对象,回购股份共计88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84,259,858股减少至183,375,35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84,259,858元减少至183,375,358元。最终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425.9858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337.5358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8,425.9858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8,337.5358万股,均为普通股。 |
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