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智能”或“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泰禾智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许可[2017]31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1.9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7.0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855.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751.2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185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368.3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4,176.91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66.9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8,059.56万元(含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累计投资收益5,184.72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300.45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金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6,2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859.5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17年3月16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以下简称“肥西桃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以下简称“黄山西路支行”)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2020年4月更名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肥西桃花支行及黄山西路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肥西桃花支行账号:1027301021000015903;黄山西路支行账号:34050148880800000368)。2021年6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合肥望江西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81262053406)。
因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机构变更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17日,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桃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西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 1027301021000015903
711.38
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 34050148880800000368
112.16
中国银行合肥望江西路支行 1812620534061,036.02
1,859.56
合计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4,176.9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166.98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3093号)。公司保荐机构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022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认购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W款2022年第2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
款(机构版)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700 2022/3/11 2022/4/15 3.15%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预期年化收益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0 2022/5/10 2022/6/14 3.27%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机构客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0 2022/6/6 2022/12/3 1.10%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机构客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2022/6/7 2022/12/4 3.51%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机构客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022/6/15 2022/7/20 3.26%
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W款2022年第129期人民币结构性
存款
机构版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3,000 2022/7/22 2022/8/26 3.05%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机构客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0 2022/9/2 2022/10/10 3.18%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机构客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 2022/10/12 2022/10/31 3.13%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 2022/11/3 2022/11/30 3.16%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机构客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0 2022/12/2 2022/12/30 3.163%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机构客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0 2022/12/6 2023/2/28 3.377%
广发银行“薪加薪16
号”G款2022年第268期人民币结构性
存款(机构版)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分行
10,200 2022/12/13 2023/3/13 3.1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6日、2021年5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的议案》。“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于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存金额分别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后,剩余金额全部用于新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公司已于2021年6月2日将原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账户中存放的5,187.02万元、原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账户中存放的4,793.50万元转入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2022年4月8日、2022年5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2022年3月,“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此项目予以结项。为合理配置资金,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将“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存募集资金252.9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利息净收入)全部用于另一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容诚专字[2023]230Z1405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泰禾智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泰禾智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泰禾智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751.29 | 2022 |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68.37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233.4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176.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27.85%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部分变更(如
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注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
金额(1)
) | (注 |
本年度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 (注 |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
— 14,974.06 11,473.95 11,473.95 116.46 11,250.39 -223.56 98.052021年3月3,793.89否 否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 9,500.70 5,926.42 5,926.42 73.66 5,818.44 -107.98 98.182021年3月-539.84否 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342.20 9,595.12 9,595.12 19.46 842.15 -8,752.97 8.782025年3月—不适用 否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2,934.33 2,908.45 2,908.45 37.35 2,908.45 0.00 100.002022年3月—不适用 否
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
9,980.52 9,980.52 3,121.44 3,357.48 -6,623.04 33.642025年3月—不适用 否合计—36,751.29 39,884.46 39,884.46 3,368.37 24,176.91 -15,707.55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见注1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 |
)为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年8月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 |
募投项目“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编号肥西[2018]20
号地块,并将“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计划的安徽省肥西县紫蓬工业
聚集区方兴大道与森林大道交叉口亦变更至此地块。
(2)由于项目原建设用地取得时间较早,剩余建设用地不再适合建设办公楼,公司已于2020年竞得464.19
亩新建设用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结
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的议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从“安徽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玉兰大道”变更至新建设用地“安徽省肥西县新港工业园派河大道与
蓬莱路交口东南侧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3,166.98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21
年
5 |
月
日召开
2020 |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含
20,000 |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
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6,200万元。具体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见注1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和及其他情况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注
:
(1)为更有利于公司集中管理,优化生产流程布局,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将“智
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距离公司总部更近的地块。由于该地块于2018年7月20日竞得,土地平整、规划等工作需要时间,对建设进度造成一定影响,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3月。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于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存金额分别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剩余金额全部用于新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公司已于2021年6月2日将剩余金额9,980.52万元转入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建设面积为13,200m?的研发中心,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研发设备和软件,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和研发水
平。截至2021年4月15日,该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22.69万元,主要是购买研发设备及材料等支出,尚未开始研发中心的建设,其主要原因为:
一方面,综合办公楼及厂房占用了绝大部分建设用地,剩余建设用地空间受限,不再适合建设研发楼;另一方面,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及降低研发成本等原因,慎重推进研发楼的建设,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对原有办公楼及车间进行改造等方式解决研发人员办公场所紧缺的问题。公司于2020年竞得464.19亩
新建设用地,根据公司未来业务规划,该建设用地主要用于研发、制造高端智能装备产品,故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后,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从“安徽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玉兰大道”变更至新建设用地地址“安徽省肥西县新港工业园派河大道与蓬莱路交口东南侧”,同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3年3月。该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近两年受经济大环境及市场需求放缓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项目所涉及的建设施工、研发设备和软件采购等受到一定程度滞后影响,同时出于降低研发成本等方面的考虑,项目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暂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拟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3月。该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同意。
(3)“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在国内建设9个营销、服务及展示中心,以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原
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1年3月。2020年,受经济环境影响,公司放缓了对营销网络布局、市场推广的进程,从而导致该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因此,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2年3月。该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3月,“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存金额252.92万元全部用于另一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建筑面积42,375m?的厂房,购置加工设备、试验检验设备及相关软件硬件,并配建相关公用
辅助工程以及场区道路、绿化等总图运输工程。
“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目前尚处于产品研发样机测试和客户拓展阶段,尚未形成规模化效应。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客户体量、市场供需等因素的动态变化,持续地适时地推动该项目的研发优化、市场开拓。此外,近两年受客观环境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上述项目涉及的建设施工、设备采购、物流运输等受到一定程度滞后影响,导致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放缓且晚于预期。为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拟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3月。该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同意。
注
:
(1)“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结项,其调整后投资总额为应使
用募集资金总额。
(2)“调整后投资总额”合计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合计,系因转入“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金额中含有募集资
金理财及利息收入所致。
(3)“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均已于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诺金额的差异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
注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的
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累计投
入金额(2)
投资进度(%
) |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9,980.52 9,980.52 3,121.44 3,357.48 33.642025年3月— —
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
项目
9,595.12 9,595.12 19.46 842.15 8.782025年3月— —
否
合计— 19,575.64 19,575.64 3,140.90 4,199.63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
具体募投项目)
(1)“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于2021年3月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存金额分别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剩余金额全部用于新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公司已于2021年6月2日将剩余金额9,980.52万元转入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该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2年3月,“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存金额252.92万元全部用于另一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已建设完毕,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