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职情况报告
二○二三年四月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审计委员会在2022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出色的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蒋本跃、独立董事张圣亮、董事王金诚3名组成,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蒋本跃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达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委员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2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增加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并延长资金使用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2年8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6、2022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蒋本跃先生、委员张圣亮先生、委员王金诚先生均出席了应出席的6次审计委员会。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的年度、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查,与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了有效的沟通,认真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审查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和交流,从专业的角度对公司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评价,认真审阅和听取了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其专业性、独立性进行了我们的判断。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度审计服务中做到了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2年的委托,具备为公司继续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资料,公司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的指导下完成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常规审计。经审阅相关审计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根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高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规避和防范相关风险。根据相关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公司厂房对外出租等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审计意见,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遵守了公允的定价策略,履行了法律所必须的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2年,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则,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工作,通过及时有效的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以及对重点事项的把关和决策能力,为促进公司合法合规运营、规范运作,积极的贡献了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价值。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职的履行职责,有效监督外部审计,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为公司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特此报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阙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本页无正文,为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委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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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