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目 录
会议议程 ...... 3
会议须知 ...... 5议案一、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三、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四、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6
议案五、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18议案六、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9
议案七、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 20
议案八、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 22议案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3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5日13点3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殷福华先生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主要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介绍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8、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计票、监票;
(十)休会,统计现场及网络表决结果;
(十一)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并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三、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六、现场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项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八、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未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议案一、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长 殷福华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家作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请予审议。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坚持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动公司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22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一直以来持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于2021年成功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916,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56%;营业成本67,854.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4%;毛利率27.75%,较上年同期增长5.60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77.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19%;投入研发费用4,652.81万元,占销售收入的4.95%。
2022年,公司销售规模实现较好的增长。随着镇江基地一期项目的投产,公司把G2-G4产品的成功经验延伸到G5等级产品,真正实现行业高等级湿电子化学品的国产化,部分解决该领域的“卡脖子”问题。四川基地混配6万吨/年项目已于2021年底正式投产,2022年公司快速通过该基地辐射川渝地区的平板客户,实现产销量的提升,为公司今后的高品质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二、2022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履行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审批决策程序,共召开15次董事会会议。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会议议题 |
1 | 四届二十次 | 1月10日 | 1、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 | 四届二十一次 | 3月4日 | 1、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3 | 四届二十二次 | 3月13日 | 1、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0、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1、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0、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1、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4 | 四届二十三次 | 3月21日 | 1、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5 | 四届二十四次 | 3月28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6 | 四届二十五次 | 3月30日 | 1、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7 | 四届二十六次 | 4月11日 |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8 | 四届二十七次 | 4月29日 | 1、关于审议并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9 | 四届二十八次 | 5月16日 | 1、关于申请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 |
10 | 四届二十九次 | 6月8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11 | 四届三十次 | 8月29日 | 1、关于审议并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2 | 四届三十一次 | 9月15日 | 1、关于调减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13 | 四届三十二次 | 10月28日 | 1、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关于审议并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14 | 四届三十三次 | 12月14日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
15 | 四届三十四次 | 12月16日 |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五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1、利润分配与现金分红:鉴于公司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股本195,972,2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637,501.69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58,791,672股,转增后股本为254,763,913股。该利润分配事项已于2022年5月12日实施完毕。
2、根据本公司2022年1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653号文《关于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淄博星恒途松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41,880,124股股票,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淄博星恒途松持有公司71,063,330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3.96%,公司控股股东由殷福华变更为淄博星恒途松,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殷福华变更为淄博市财政局。
3、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各项决议,及时落实了股东大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共召开了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及公司2022年定期报告等议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经营战略调整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董事和高管的任职情况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合规披露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保证了所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和有用性。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2年,为了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公司董秘办在董事会秘书的带领下,积极协调与监管机构、股东、媒体等方面的信息沟通,通过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开展各项投资者交流活动,树立了透明、规范、健康的公司形象。
三、2023年董事会工作安排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部署,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不断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023年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中国证监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阶段要求,将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董事会各项工作有序高效,主动作为,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信披违法、内幕交易等重点方面,持续自查自纠。
2、依法合规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推动董事会决议实施。进一步发挥董事会战略引领作用,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职能,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更多依据。
3、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提高信息披露针对性与有效性。保
持与投资者长效沟通,利用多渠道和方式做好投资者管理工作,切实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
4、高度重视并组织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相关监管部门组织的合规性教育培训,深入学习了解新政法规、市场信息、监管处罚等情况,控制执业风险,不断提高董监高的履职能力。2023年,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将继续勤勉尽责,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通过不断提高盈利能力,以良好的业绩和长期投资价值来回馈投资者,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回报。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
议案二、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主席 郭海凤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受监事会委托,现向大家作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2022年度,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公司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检查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2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及通过的议案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1 | 2022年3月13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4、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6、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 | 2022年3月28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3 | 2022年3月30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4 | 2022年4月11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5 | 2022年4月29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关于审议并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6 | 2022年5月16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关于调减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
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7 | 2022年6月8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
8 | 2022年8月29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审议并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9 | 2022年9月15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关于调减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10 | 2022年10月28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审议并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11 | 2022年12月6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12 | 2022年12月16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职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治理结构日臻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公司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2、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认为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检查财务和定期报告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询问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均为为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5,300万元,能够控制担保风险。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审计报告无异议。
4、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进行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6、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能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完善监督机制,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7、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
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并根据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最新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总结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监督能力和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监事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
议案三、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财务总监 费祝海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1112号)。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增减率(%) |
营业收入 | 939,162,336.26 | 792,144,497.76 | 18.56 |
营业成本 | 678,543,665.59 | 616,646,016.92 | 10.04 |
利润总额 | 95,277,181.07 | 61,581,359.88 | 54.72 |
净利润 | 90,499,238.13 | 55,955,219.18 | 61.74 |
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5,779,548.65 | 56,507,706.01 | 87.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9,767,656.49 | 53,174,552.31 | 87.62 |
年末资产总额 | 2,883,842,227.69 | 2,248,281,468.76 | 28.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38,827,074.17 | 1,155,087,310.31 | 41.8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096 | 0.2218 | 84.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63 | 0.2087 | 85.1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68 | 4.99 | 增加4.6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13 | 4.69 | 增加4.44个百分点 |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
议案四、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的议案财务总监 费祝海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家作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的编制范围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本预算报告是在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综合宏观环境、行业趋势、市场状况的基础上,结合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的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管理计划、研发计划、投资计划、筹资计划等进行测算并编制。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没有重大变化,税收政策和有关税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2、宏观经济、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需求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国家现行的银行贷款利率、通货膨胀率、汇率无重大变化;
4、公司的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管理计划、研发计划等能够顺利进行,不存在因资金来源不足、市场需求或供给价格变化等使各项计划的实施发生困难;
5、公司经营所需的原材料、能源等资源获取按计划顺利完成,各项业务合同顺利达成,并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经营政策不需做出重大调整。
6、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3年度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根据上述预算编制的会计政策与范围和基本假设,公司预计2023年度主营业务持续增长,全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预计10.5~12亿元,其中盈利能力强的半导体产能结构占比预计将进一步增大。公司业务收入受市场需求、技术创新、行业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四、风险提示
本预算仅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3年度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状况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
议案五、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财务总监 费祝海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董事会委托,我向大家介绍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请予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1112号)确认,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43,143,131.84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314,313.18元,2022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828,818.66元;加上2022年初经调整的未分配利润422,836,315.37元,扣除2021年度派发的现金分红17,637,501.6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4,027,632.34元。
董事会拟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以未来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截至2022年末,公司总股本296,644,037股(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765,082.5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9.63%。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本年度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末,公司总股本296,644,037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85,637,248股。
本次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63%。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
议案六、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长 殷福华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家做关于审议并披露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请予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的要求和颁布的格式指引,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见附件)并于2023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
议案七、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王宏滔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确认2022年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税前薪酬。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薪酬(税前) |
1 | 殷福华 | 董事长、总经理 | 128.35 |
2 | 唐艳 | 董事 | 43.57 |
3 | 姚玮 | 董事、副总经理 | 133.00 |
4 | 殷姿 | 董事 | 21.89 |
5 | 徐作骏 | 独立董事 | 6.00 |
6 | 李专元 | 独立董事 | 6.00 |
7 | 承军 | 独立董事 | 6.00 |
8 | 邵勇 | 副总经理 | 124.50 |
9 | 朱永刚 | 副总经理 | 108.41 |
10 | 费祝海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68.77 |
11 | 汪洋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68.00 |
(注:1、汪洋先生于2022年10月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费祝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唐艳女士、徐作骏先生、李专元先生离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目标、考核体系以及相关岗位职责等并参考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岗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绩效奖金等,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的,不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实行年薪制,津贴标准为税前6万元/年。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
议案八、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
方案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王宏滔尊敬的各位监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确认2022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年度税前薪酬。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薪酬(税前) |
1 | 顾胜霞 | 监事会主席 | 27.20 |
2 | 朱龙 | 监事 | 28.76 |
3 | 何美亚 | 职工代表监事 | 18.43 |
(注:公司于2022年1月完成监事会换届工作,顾胜霞女士、朱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目标、考核体系以及相关岗位职责等并参考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监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2023年度,各位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
上述薪酬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
议案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长 殷福华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家作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请予审议。为保持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2年度审计费用106.00万元,其中:2022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74.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31.8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审计工作量、工作要求等因素,参考以前年度审计费用金额与大华所协商确定金额。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