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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比特: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833429 证券简称:康比特 公告编号:2023-031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2023年4月24日,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比特”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85,148,915.2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2,200,307.33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24,500,000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673,424股后的123,826,576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4,765,315.2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章第一节规定:

第二百〇四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为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分红政策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公司及相关主体作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在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将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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