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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股份: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地履行职责。现就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易兰女士、秋天先生、非独立董事谢劭庄女士,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易兰女士担任。2022年7月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婉娇女士、周亚民先生、非独立董事谭栩杰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李婉娇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2年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届次时间审议内容出席会议情况
12022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2022年4月17日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期货交易额度授权的议全体委员出席
案》《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权的议案》《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一季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2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2022年7月8日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全体委员出席
32022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2022年8月15日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全体委员出席
42022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2022年10月20日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全体委员出席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相关工作的履职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知识,在监督及评估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并对其之前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价,认为该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有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建议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年审计工作与外部审计机构致同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方法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必要督查和审阅,认为致同所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保证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有效运作。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实施过程中,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的意见,积极协调内部审计人员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配合外部审计机构,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3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和制度,按时出席各次会议,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等方面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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