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立股份: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国内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姓名执业资质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项目合伙人桑涛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邓金超中国注册会计师
质量控制复核人方贵新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桑涛,于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

签字会计师:邓金超,于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

方贵新,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本期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同比变化情况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110万元;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共同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续聘其为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及提高工作效率,为此,建议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2022年度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体现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为维持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事项进行审议,获全票通过。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